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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執法三合一:過去幾個大蓋帽管不住一個大草帽

  反壟斷執法機構“三合一” 提升效率、權威與穩定

  郭麗琴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之下反壟斷職能的具體機構設定還有待進一步細化。但可以預見,統一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設立將有利於提高反壟斷執法的效率、權威性和穩定性,從而進一步降低行政執法成本以及企業的合規成本]

  《反壟斷法》頒布的第十年,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終於實現業界廣為期待的“三合一”。

  根據新的機構改革方案議案,國務院將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對現行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設定進行了較大調整,將多年來分散在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合並,統一歸屬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據《反壟斷法》設立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將繼續保留,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谘詢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對第一財經記者說,期待盡快結束過渡期,實現機構、人員的實質融合,共享既有經驗,開辟反壟斷執法的新時代。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谘詢專家、社科院研究員王曉曄對第一財經記者說,三家合起來好。“不過,最後還是得看案子辦得如何。”

  討論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時,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涉及市場監管部門,過去有種現象,“幾個大蓋帽管不住一個大草帽”,多部門之間存在相互協調的難題。

  多位專家和執法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此前並不知情。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負責人則說,看新聞才了解情況,目前還在正常工作中。“也有思想準備,反壟斷執法三家統一是趨勢。”

  中倫律師事務所余昕剛、李瑞、侯彰慧等律師撰寫的分析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之下反壟斷職能的具體機構設定還有待進一步細化。但可以預見,統一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設立將有利於提高反壟斷執法的效率、權威性和穩定性,從而進一步降低行政執法成本以及企業的合規成本。

  此次機構改革前,根據國務院關於反壟斷執法工作的部門職責分工,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組織、協調、指導下,由商務部(反壟斷局)、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與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分別負責相應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反壟斷法》2008年8月1日生效實施。同年,國家在設定反壟斷專門機構的同時,將《反壟斷法》所規範的各項職責切割為三個部分,分別由三個機構專屬管轄。其中,商務部管轄經營者集中,國家發改委管轄價格壟斷,國家工商總局管轄除涉及價格壟斷以外的協定壟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行政壟斷。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則設在商務部。經過一段時間沉澱,三個反壟斷執法部門都逐漸在各自職責領域,做出了有影響力的案例。

  法律頒布的當年12月,時任商務部反壟斷局局長兼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尚明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說,反壟斷的執法分別由工商總局、發改委和商務部來執行,為了協調執法,成立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並不具體進行執法方面的操作。

  放眼全球,將反壟斷行政執法的專門職責賦予多個機構的國家實踐不只有中國,但大多數國家或地區的實踐均不涉及對反壟斷專門職責進行切割和分配。

責任編輯:關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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