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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新員工之死歸罪經銷商 是否有更深原因撲朔迷離

前有“權健”事件,後有“如新”事件,保健品市場再成輿論漩渦。“如新”事件歸因經銷商,是否果真如此,其中是否另有隱情,目前看,尚難以說清楚。

本報記者 劉斯會

前有“權健”事件,後有“如新”事件,保健品市場江湖已然風聲鶴唳。3月18日,媒體報導“女子感冒不就醫喝如新果汁離世”事件刷爆朋友圈。

上述涉事企業為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如新”),3月20日在官網上針對上述事件發布通報稱,經公司內部調查,涉事經銷商因違反公司相關規定,已對其解除合約,終止合作。

換句話說,將責任推給了經銷商。昨日,《證券日報》記者電話聯繫如新有關負責人員,對方回復稱,這事歸如新北京負責人回應,但截至昨日晚間,記者未收到明確答覆。

來自天眼查的信息顯示,如新集團於1984年創立於美國猶他州普洛沃市,於1996年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2003年,如新集團正式進入中國市場。

員工之死

上述“女子感冒不就醫喝如新果汁離世”引起爭議的事件是指今年2月2日,北京女子林某由於嚴重肺部感染引發器官衰竭死亡。據其丈夫蘇某稱,一年多以來,林某的每次感冒、發燒都拒絕吃藥或去醫院,只是喝如新g3活能混合果汁飲料、吃如新產品,然後睡覺,“用這種方式來扛過感冒。”

林某的這種“有病不去看醫生隻喝如新果汁”的想法是受其導師影響,同時為了成為如新直銷員,林某自己也購買不少如新公司的產品。

3月18日晚間,如新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對該事件的聲明。如新表示,為了查明事實,公司第一時間成立了以如新中國區總裁牽頭,會同公司7大部門組成的專案小組並立即采取調查措施。目前正在積極與家屬溝通聯繫,積極配合多方了解詳情,同時與北京分公司責任人員緊急溝通,抓緊核實事件的來龍去脈。如確有經銷商存在不當指引或誇大宣傳的行為,公司絕不推卸責任。

3月20日,如新在公司官網上發布了關於《女子感冒不就醫喝如新果汁離世》媒體報導事宜的跟進通報,稱對經銷商的監督,教育和內部管理工作采取了7項專項措施,包括經公司內部調查,涉事經銷商因違反公司相關規定,已對其解除合約,終止合作等。

如新惹爭議

上述林某喝的如新產品g3果汁,全稱為“g3活能混合果汁飲料”,1盒有10袋,售價690元人民幣,一袋69元。此外,還有瓶裝的g3,售價為390元一瓶。

據如新官網介紹,g3活能混合果汁飲料是同時含有木鱉果、刺梨、枸杞、沙棘4種“超級水果”的特殊配方,每次30-90毫升,隨早、晚餐飲用。產品的定位,是基礎營養、營養補充,並不含有治病功能。

官網資料顯示,1984年正準備進入法學院攻讀碩士的羅百禮與倫兆勳、戴純娣等一起,成立了一家研發含100%對皮膚有益成份產品的公司,這是如新的前身。如新的產品也從生產個人保養產品,發展到營養補充品,如新目前已跨越全球近50個市場版圖,在全世界擁有超過110萬銷售人員。官網顯示,如新集團亞洲區域總裁為薑惠琳;如新中國總裁為鄭重,鄭重在總裁寄語中著重提到了如新旗下諸多新產品。

來自天眼查的信息顯示,如新於1996年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2003年,如新正式進入中國,2013年公司營業額達32億美元。

另外,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於1993年,是一家外國法人獨資企業,注冊資本3007萬美元,分支機構共252家,包括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如新專賣店。

保健品市場亂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卷入“果汁”事件的如新,是繼權健、華林、無限極後,第四家“出事”的直銷企業。

就在今年1月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工信部、警察部、民政部等13個部門在全國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百日行動”,重點打擊保健市場中的虛假宣傳、虛假廣告、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3月1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就“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曾透露,截至3月1日,“百日行動”一共立案4865件,案值達到51.7億元。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醫學院研究副教授張洪濤強調稱,藥監局等部門明確指出,保健品沒有可以證實的“抗癌”功效,但目前保健品已成為虛假宣傳的重災區,不少宣稱具有治療癌症功效的“神藥”更是耽誤了患者的重要治療期,導致後果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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