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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談判抗癌藥品落地數月 各大醫院使用情況如何?

陽春三月,全國兩會也如約而至,代表委員圍繞民生福祉、聚焦改革發展縱論國事,建言獻策,醫藥界代表委員們更是民生話題的大熱門,他們的提案議案對醫藥衛生行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本期我們關注「國家談判抗癌藥品」。3月4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鬍靜林,在「部長通道」上就抗癌藥談判、落地進展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胡靜林說,去年的抗癌藥談判17 種抗癌藥降價納入醫保,平均降幅56.7%,為了讓患者儘快用上抗癌藥,一方面明確談判藥品費用,不佔原來醫保總額預算;另一方面,將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協商,醫療機構不得以葯佔比為由影響抗癌藥使用。本期報導中,《健康報》記者專訪了北京市幾家大型三甲醫院,深入了解了抗癌藥品的臨床使用情況,如何讓更多患者享受到政策紅利,還需各方繼續努力。

2018年10月,經過3個多月的談判,我國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這17種藥品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10種藥品為2017年之後上市的創新藥品,這大大提高了癌症患者對創新藥品的可及性。抗癌創新葯的談判價格、報銷政策能否儘快惠及患者,最終取決於相關藥品在臨床的使用情況。談判結果落地數月,這些藥品在各大醫院的使用情況如何?

國家談判抗癌藥品落地數月 各大醫院使用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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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頭隱憂各界給出謹慎預期

「國家談判抗癌藥相關政策明確以後,在醫院很快得到落地,多個藥品的臨床用量出現了明顯增長。」中日友好醫院中西醫結合腫瘤內科副主任李園表示,近幾個月來,該院已有眾多癌症患者順利用上國家談判藥品,並享受了醫保報銷政策,看病就醫費用負擔得到大大減輕。

由於國家談判抗癌藥多為創新專利葯,價格高昂,加之此前均未納入醫保,因此在絕大多數醫院均沒有進入基本用藥目錄,銷售量和使用量有限。國家談判後,各界對於上述藥品在公立醫院的銷售和使用仍普遍給出了較為保守的預期,主要是考慮葯佔比考核、醫保費用總額控制等因素影響。

奧希替尼80毫克規格的醫保支付標準為510元,安羅替尼8毫克、10毫克、12毫克等不同規格的醫保支付標準分別為357元、423.6元、487元,西妥昔單抗注射液的醫保支付標準為1295元/瓶。不難看出,儘管已經通過國家談判大大降低了相關藥品在我國市場的價格,但與常規藥品相比,這些創新藥品的價格仍處於較高水準。隨著臨床用量的增加,這些藥品也將給醫院的藥品費用帶來上漲,特別是對於腫瘤專科醫院及腫瘤相關科室而言,治療中藥品費用的上升將使葯佔比明顯趨高。此外,隨著這些高值藥品納入醫保,必然會從醫保資金中分走「一杯羹」,這對於普遍受到資金總額控制的公立醫院來說,也是管理者心頭一個隱隱的擔憂。

針對抗癌藥進醫院最後一公里的問題,2018年11月,國家醫保局、人社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各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總控、葯佔比和醫療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等為由影響談判藥品的供應與合理用藥需求,統籌考慮談判藥品合理使用等因素,及時調整基金支付額度,保障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和患者用藥需求。

紛紛行動多措保障患者用藥

在記者走訪的幾家醫院,國家談判抗癌藥政策落地、藥品進入臨床的實際情況,似乎要比外界的預期更為樂觀。

「一種藥品正式進入醫院常備基本用藥,一般需要準備相應材料並向醫院提出申請,經醫院葯事管理委員會討論並同意,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胸外科主任張毅介紹,儘管尚未納入醫院基本用藥目錄,但該院已開闢採購綠色通道,由臨床科室統計患者及用藥數量,並據此向藥學部門提出申請,統一打包採購一定時期內所需的多種談判抗癌藥。張毅說,目前該院開通的臨時採購綠色通道,完全可以滿足患者的用藥需求。

李園也表示,中日友好醫院常規基本用藥目錄外藥品的臨時採購,簡化國家談判抗癌藥的臨時採購程序,可由科室統一申請採購一個月的預估用量,如果有急需可以電話向藥學部提出申請,事後補齊相關程序性文件。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的行動更快一步,該院腫瘤化療科主任吳世凱介紹,國家談判抗癌藥相關政策明確後,該院在第一時間面向葯事管理委員會及臨床科室的專家開展問卷調查,在17種藥品中篩選出幾種患者臨床急需、使用較集中的藥品,先期納入醫院常規基本用藥目錄;其餘國家談判品種全部暢通臨時採購通道,保證患者用藥。北京醫院雖未將相關藥品納入基本用藥目錄,但針對患者使用較為集中的多種談判藥品開展了常規採購,臨床醫生用藥無需再向藥學部門提出臨時採購申請。

合理用藥 確保基金用得其所

在談起國家談判抗癌藥落地的一系列政策,北京醫院腫瘤內科主任李琳舉例說,用於肺癌治療的靶向藥物奧希替尼,國家談判前患者的月治療費用超過5萬元,且全部需要自費承擔;如今降價並納入醫保後的月治療費用約為1.5萬元,醫保報銷後的自費負擔僅為3000元~4600元,「這就大大提高了這種創新葯的可及性,也是臨床用量大增的主要原因」。

「目前,基本上各個癌種都有了可以享受醫保報銷的創新藥品種,國家為患者用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中日友好醫院藥學部主任李朋梅表示,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實現大幅降價並納入醫保報銷,讓眾多腫瘤患者有了更多治療選擇,並大大降低了費用負擔,「一系列國家政策給患者帶來了福音,臨床理應把切實保障患者用藥放在第一位」。

醫保部門在關注國家談判抗癌藥臨床使用的同時,也在關注可能帶來的基金壓力。國家醫保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對各地採購和報銷情況進行跟蹤監測,特別是密切關注醫療費用增長控制指標、醫保總額控制、葯佔比等政策對談判抗癌藥合理使用的影響,並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加強督促指導,避免出現無正當理由不配備藥品或讓患者院外購葯的情況。同時,國家醫保局將對國家談判抗癌藥納入醫保支付後的基金支出情況進行跟蹤,並開展醫保基金影響專題評估,結合醫保制度建設和基金整體情況,及時完善政策措施。

無論是降低藥品費用還是避免醫保基金無效支出,確保國家談判抗癌藥在臨床合理使用尤為重要。2018年11月,三部門印發的《關於做好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執行落實工作的通知》要求,衛生健康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腫瘤診療規範和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南,指導醫療機構按照腫瘤治療規範和診療能力配備必需藥品、優化用藥結構,充分發揮臨床藥師作用,進一步強化合理用藥考核,促進抗腫瘤藥物在臨床規範合理使用。在記者實際走訪中,各醫院均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以保證談判藥物的合理使用,保證醫保資金「用得其所」。

文:健康報首席記者 劉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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