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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通道」讓患者用上醫保談判抗癌藥,新葯平均審評時長縮半

提要:2月19日,國家衛健委等部門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有802家三級綜合醫院和腫瘤專科醫院採購了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努力滿足癌症患者的用藥需求;抗癌新葯平均審評時長由2018年前的24個月縮短為12個月,審批速度明顯加快;談判藥品費用不納入總額控制範圍,開展抗癌藥省級專項集中採購和國家藥品集中採購試點,確保患者用得上。

降價抗癌藥能用上嗎?

有人擔心,不少降價抗癌藥「進得了醫保,進不了醫院」,被卡在「最後一公里」,百姓得不到實惠。

國家衛健委副主任李斌指出,針對抗癌藥進醫院「最後一公里」的問題,國家明確談判藥品費用不納入總額控制範圍,要求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總控、「葯佔比」和醫療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等為由,影響談判藥品的供應和合理用藥需求。

近年來,我國採取綜合措施,加大癌症防治用藥保障力度。將臨床急需的12種抗腫瘤新葯納入2018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建立了全國短缺藥品信息直報系統,印發了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的通知。截至2018年底,全國有802家三級綜合醫院和腫瘤專科醫院採購了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其中採購4種以上的醫院達到259家,努力滿足癌症患者的用藥需求。

我國強化癌症早期篩查和早診早治工作。目前全國建有腫瘤登記處574個,覆蓋4.38億人口。通過中央財政支持,開展了農村高發地區、淮河流域、部分城市癌症篩查和早診早治工作,以及農村婦女「兩癌」篩查。目前項目地區癌症早診率超過80%,治療率達到90%,篩查人群的癌症死亡率降低46%,早期病例診療費用較中晚期節省近70%。

我國開展了國家癌症中心、區域癌症診療中心和腫瘤科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以腫瘤醫院、綜合醫院腫瘤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為主體的癌症診療和康復體系初步形成。制定並及時更新相關診療指南、技術規範和臨床路徑,加大相關專科醫師、技師培養力度,癌症診療規範和質量控制體系日臻完善,腫瘤診療質量得到有效監控。持續優化腫瘤診療模式,推動新技術、新方法、新藥物臨床應用,注重發揮中醫藥作用。

抗癌新葯審批很慢嗎?

有人認為,我國抗癌藥審評審批速度太慢,不少癌症患者根本等不到藥品上市,屬實嗎?

國家葯監局藥品註冊司司長王平說,我國加快進口抗癌新葯審評審批取得積極成效。從數量看,2017年我國批準上市抗癌新葯7個,2018年全年共批準抗癌新葯18個,其中,境外上市抗癌新葯13個,自主創新抗癌新葯5個,批準數量顯著增多。從品種看,既包括境外上市不久的抗癌新葯,也包括我國自主創新的抗癌藥,更好地滿足了臨床急需。從審評審批速度看,2018年,抗癌新葯平均審評時長由此前的24個月縮短為12個月,審批速度與發達國家基本一致。

2018年4月以來,我國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優化抗癌藥品審評審批制度和上市管理。如,取消進口化學藥品逐批強製檢驗;大幅簡化境外上市新葯審批程序;改革臨床試驗申請批準製為到期默認製,科學接受境外臨床試驗數據;建立專門通道審評審批臨床急需的境外上市新葯,對罕見病治療藥品和其他境外新葯分別承諾在3個月、6個月內審結;遴選48個境外已上市藥品品種名單,在公開徵求意見基礎上對外發布,鼓勵和引導境外已上市新葯在我國提出上市申請。

抗癌藥降價能持續嗎?

有人提出,目前還有很多抗癌藥價格居高不下,國家醫保談判能夠持續惠民嗎?

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說,國家醫保局通過投票遴選,組織專家從藥物經濟性和醫保基金負擔能力兩方面進行測算,對已上市且未納入醫保的部分獨家抗癌藥提出預期支付標準,並根據測算情況於2018年9月同相關企業進行現場談判,最終17種抗癌藥通過談判納入醫保。平均降價達到56.7%,絕大多數進口藥品價格低於周邊國家和地區,平均低36%。

為破除談判抗癌藥「進院難」「開藥難」等障礙,2018年,醫保部門要求各地對合理使用談判抗癌藥品的費用不納入當年總控範圍,按規定單獨核算保障;在制定2019年醫保總額控制指標時,統籌考慮談判抗癌藥品合理使用因素。

截至2018年12月31日,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自執行新談判價格以來,在全國醫療機構和藥店總採購量約為184萬(粒/片/支),採購總金額5.62億元,與談判前價格相比節省費用9.18億元。累計報銷人次4.46萬人次,報銷金額2.56億元。

開展抗癌藥省級專項集中採購和國家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截至2018年底,全國31個省份均已開展專項集中採購相關工作,其中14個省份組建了跨省聯盟進行聯合議價採購,抗癌藥價格進一步下降。此外,國家醫保局通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進一步降低包括抗癌藥在內的部分藥品價格。其中,用於治療肺癌的靶向葯吉非替尼片降價77%。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繼續對國家談判抗癌藥各地採購和報銷情況進行跟蹤監測,特別是密切關注醫療費用增長控制指標、醫保總額控制、「葯佔比」等政策對談判抗癌藥合理使用的影響,要求醫療機構按照臨床診療需要配備相應藥品,避免出現無正當理由不配備藥品或讓患者院外購葯的情形,確保癌症患者享受國家抗癌藥降價政策帶來的實惠。

罕見病藥品能降價嗎?

有人提出,罕見病發病率很低,藥品少且價格貴,罕見病患者能吃到質優價廉的藥品嗎?

財政部稅政司巡視員徐國喬說,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罕見病藥品,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我國人口基數龐大,儘管罕見病單一病種的發病率很低,但各類罕見病患者總人數較多。缺少對症藥品、用藥貴、醫療需求量大,是我國罕見病患者面臨的主要問題。對罕見病藥品實行增值稅優惠,有利於支持罕見病藥品研發創新、保障用藥需求,有利於進一步打開藥品降價空間。

此次罕見病藥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個「都」:國產葯、進口葯都適用;製劑、原料葯都包括;徵稅方式一般辦法、簡易辦法都可選,以求優惠政策充分覆蓋、切實有效。第一批罕見病藥品共涉及21個罕見病藥品製劑和4個罕見病藥品原料葯。罕見病藥品範圍實行動態調整,未來隨著罕見病藥品加速研發和審批上市,享受政策的藥品清單也將進行更新,更好地支持和保障罕見病患者用藥需求。

(白劍鋒/文,原載人民日報2019年2月20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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