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抽檢資訊公告顯示,衛龍辣條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今天凌晨,衛龍官方發布聲明,稱其產品“完全合法合規”。
在本次抽檢中,衛龍的不合格產品為親嘴燒和小面筋,不合格項目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得使用”。
衛龍在聲明中做出了解釋:自2007年開始,辣條一直執行各地方標準,衛龍嚴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標準及食品生產許可依法依規組織生產。
2018年5月14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函“關於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味面製品》等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國家標準進入征求意見階段。現仍在製訂中,在國家標準未正式發布之前,衛龍嚴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標準執行。可提供合格證明檔案。
最後衛龍承諾,會一如既往地遵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向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