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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辣條致地方標準“打架” 合不合格應該聽誰的?

  網紅辣條合不合格應該聽誰的?

  面對各個地方標準相互“打架”的情況,我們希望國家標準能夠早日頒布實施,只有這樣才能解決現行標準各自為政的問題。

  9月4日,衛龍食品在官方微博發表聲明:關於我公司含有山梨酸及其鉀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致使“辣條抽檢不合格”的情況,我公司鄭重聲明,我公司產品完全合法合規。

  衛龍之所以發出此番聲明,是因為8月30日湖北省食藥監發布公告稱,其在抽檢中發現不合格樣品21批次,其中就包括衛龍生產的辣條產品。不少網友表示,“我吃了十年,還有救嗎?”“我從小學吃到現在,才告訴我不合格?”

  據媒體報導,湖北食藥監之所以認定衛龍辣條產品不合格,是因為根據湖北省的地方標準,辣條產品含有山梨酸及其鉀鹽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食品防腐劑)即為不合格。而衛龍提出不同意見,是因為其認為按照河南省的相關地方標準,辣條產品是允許含有上述添加劑成分的。

  也就是說,此次衛龍的合格與否之爭在於湖北和河南兩地所執行的地方標準不同,這才導致同樣的一包辣條在不同地區出現了合格與不合格兩種截然不同的認定結果。如果說國家層面有此類的生產標準,那無論是何地的食品生產企業,理應都以此為生產標準。

  可記者查詢後發現,關於調味面製品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國家標準尚未落地。2018年5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味面製品》等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其中認為,調味面製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中方便米面製品的規定。如果按照此標準,辣條可添加山梨酸及其鉀鹽,不可添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擁有調味面製品食品生產企業580家;2016年,全國年總產值330億元,市場銷售額510億元。辣條行業已然發展壯大不容忽視。

  在國家標準尚未正式執行之前,各地的辣條生產廠商理應嚴格執行地方標準。可問題是各個地方現行的相關標準並不統一,添加劑使用的種類以及用量都有所差別,這無疑給各地的生產企業和監管部門也帶來了不便。難道同一款產品還要根據各地不同的生產標準,指定區域銷售不成?

  食品安全無小事,以這次湖北食藥監檢測出的添加劑成分為例,在攝入後對人體是否有害、適合的添加量又該是多少,究竟是河南省的標準太寬鬆,還是湖北省的標準太嚴格,都應有個客觀公正的解釋。

  面對各個地方標準相互“打架”的情況,不論是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安全,還是維護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以及統一監管的層面出發,都希望國家標準能夠早日頒布實施,只有這樣才能解決現行標準各自為政的問題。

  □嘉木(大學生)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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