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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萬罰款!背後是王小川、李彥宏、周鴻禕多年搜索大戰

中國基金報記者 吳羽

對於任何一家互聯網公司,流量意味著一切。

而在這場流量爭奪大賽中,卻要注意是否會構成不正當競爭的罪名。昨天,海澱法院官網顯示,搜狗因劫持百度、神馬等流量,構成不正當競爭,罰款3000萬。這不僅創下海澱法院同類案件最高紀錄,也讓搜狗的股價下跌近4%。

究竟怎麽一回事兒?基金君帶你來看看。

劫持百度、奇虎等流量

搜狗被罰3000萬

6月27日,海澱法院對奇虎公司、百度公司,以及動景公司和神馬公司因搜狗輸入法通過搜索候選詞為搜狗搜索導流量分別起訴搜狗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三案集中宣判。

法院一審認定搜狗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應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別為三案原告公開消除影響,向奇虎公司、百度公司各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等,向動景公司和神馬公司共賠償2000餘萬元。

這系海澱法院同類案件罰款最高紀錄。

搜狗如何劫持流量?

首先,三原告的業務分別如下:

奇虎公司經營360手機瀏覽器和360搜索引擎,

百度公司經營百度搜索引擎,

動景公司經營UC瀏覽器,神馬公司經營神馬搜索引擎,

360手機瀏覽器頂部欄默認提供360搜索引擎,UC瀏覽器頂部欄默認提供神馬搜索引擎。

而搜狗公司經營搜狗輸入法和搜狗搜索引擎。

三原告發現,搜狗公司自2015年12月推出的安卓版搜狗手機輸入法提供搜索候選詞服務,搜索候選詞排列在輸入法界面的輸入候選詞上方,用戶點擊搜索候選詞即直接跳轉進入搜狗搜索結果頁面。

於是,三原告主張搜狗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賠償的經濟損失各超過1億元等。

海澱法院經審理認為,用戶在前述情形下已經選定了搜索引擎,搜狗公司有意製造用戶混淆,在輸入法界面不添加與搜索經營者相關的明顯標識的情況下,通過搜索候選詞將用戶引導至同樣沒有明顯標識的搜狗搜索結果頁面,劫持本屬於三案原告的搜索用戶流量,應認定為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的方式,妨礙了三案原告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外,法院還指出,自由市場允許經營者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下競爭用戶流量,也鼓勵經營者開發不同產品和服務,但不能以技術創新為名,以增進消費者福利為名,不正當攫取其他經營者合法商業利益。唯有此,才能構建誠信有序、兼顧各方利益的互聯網市場秩序。

搜狗股價大跌近4%

稱將上訴

消息出來後,在美上市的搜狗公司,昨晚股價大跌3.98%。

針對此案,360方面表示,“不作回應,以法院判決為準”;

百度方面不予回應;

搜狗方面則稱,“搜索候選”功能不存在劫持流量的行為,將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王小川,李彥宏,周鴻禕多年恩怨

此次法院的審判,再一次把搜狗、360、百度的流量之爭,放上了台面。

眾所周知,搜狗的創始人王小川、百度的創始人李彥宏都和360的創始人周鴻禕,三人都是做搜索,三人都有著多年的“恩怨”。

王小川VS李彥宏

曾經網上流傳一句話:“既生李彥宏,何生王小川”?說的就是兩人之間的鬥爭。

王小川跟李彥宏一樣都是技術型的人才,他們兩個的人生軌跡卻截然不同:王小川生於1978年,比李彥宏整整小十歲,當李彥宏開始在美國矽谷的技術園區裡面春風得意的時候,王小川考上了清華大學計算機系,一個當年的市級狀元,一個是當時的全國奧賽金牌獲得者,這兩個學霸,都正是鮮衣怒馬少年時,未來前途一片光明。

兩人之間一直沒有什麽交集,直至2003年,王小川開始做了搜索引擎,兩人迎來面對面的競爭。

搜狗比百度晚起步3年,二者本就不在同一起跑線,當2005年百度在納斯達克上市時,搜狗市場佔有率僅為2%。“我比李彥宏技術好,只是沒有他命好”,王小川曾說。

周鴻禕VS王小川

周鴻禕和王小川的之間的恩怨,從2008年的瀏覽器之戰、到2010年、2013年王小川兩度拒絕周鴻禕,搜狗拒絕360的“野蠻人”收購,到2012年的3B大戰等, 兩人還一度開啟口水戰,互懟對方等。

不過,2018年,兩人似乎也已經冰釋前嫌,王小川稱周鴻禕“亦敵亦師”。

不過2018年兩會上,周鴻禕曬出和李彥宏合影照片,兩人之間的大戰似乎以及平息乾戈,一笑泯恩仇了:

雖然看似都已經冰釋前嫌,英雄惜英雄,但三者之間的流量之爭仍在繼續。同時,他們面臨的更不僅僅是三人之間的競爭,還有來自外部、不斷崛起的互聯網新秀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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