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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小區供暖規定惹爭議:不用暖氣要交3成“蹭暖費”

隨著取暖季的臨近,一年一度的取暖費又該收取了。連日來,新鄉縣陸通龍園小區有居民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反映,小區物業出了規定,不用暖氣卻要交30%的“蹭暖費”,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陸通龍園小區地處新鄉縣青年路與富興路交匯處,該項目一期已經交付入住,多為六層電梯洋房,收費規定就張貼在每個單元的電梯口。這份供暖通知顯示,11月8日以前到物業辦公室繳納取暖費按照每平米18元收取,11月9日至11月14日繳納則按照每平米20元收取。通知強調,已入住且不繳納供暖費用的,按供暖總費用的30%收取蹭暖費。該通知落款為陸通冷暖管理處,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

“這種做法不合適吧?”有居民稱,“蹭暖費”這個名目的收費自己從來沒有聽說過,不用暖氣不繳費天經地義。對於這種說法,陸通龍園小區物業負責收費的工作人員卻不認同。該工作人員稱,周圍的住戶都使用暖氣,不開通的住戶室內溫度肯定也會升高,這等於變相的“蹭暖”,自然應該繳納一部分費用。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蹭暖費”只針對在此居住而不開通暖氣的住戶,並不包括已經裝修而實際未入住的業主。曾經有小區居民不經意間說:“俺家今年沒開暖氣也可暖和!”這些帶有炫耀意味的話語,也讓其他正常用暖住戶心理失衡。該工作人員稱,曾經有正常繳費的住戶找到物業,以鄰居不開通暖氣,造成自家溫度流失為由表達自己的不滿。

物業收費人員表示,如果任由住戶以不使用暖氣為由不繳納費用這種現象蔓延,很可能造成整棟樓無法供暖。該工作人員稱,目前一期貨付的共有7棟樓,都是多層洋房,入住的就一百多戶,如果現在不把規矩立起來,將來隨著二期、三期業主的入住,“蹭暖”的會更多,到時更不好辦。

在採訪中,小區有業主對物業此舉表示讚同,但也有表示反對。據了解,目前新鄉市現行的冬季采暖收費一是按照建築面積進行收費,二是實行分戶計量供熱的按照計量收費。

11月2日上午,記者以小區業主身份,聯繫了新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還沒聽說過有小區收取“蹭暖費”一事。他個人認為,房管部門難以介入處理此事,建議業主和物業協商解決。

來源:大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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