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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頭也貪小便宜:萬達截胡商家降電費福利被監管點名

201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了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目標。緊接著,國家發改委於當年3月底頒布了《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抓緊研究提出降低電價具體方案,並明確第一批降價措施自2018年4月1日起執行。據記者了解,2018年已實施了多輪降電價措施。

但奇怪的是,至今為止,有不少商鋪表示自己從未收到過返還的電費。

1月3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部分沒有按規定給商鋪返還電費的商場點了名,其中不乏萬達、王府井(14.540, 0.17, 1.18%)、世紀聯華等大企業。

降電價禮包被“截胡”

1月31日上午11點,記者來到北京市豐台區西鐵營萬達廣場,儘管客流量並不大,但開的燈一個也不少,整個商場燈火通明。其實這番景象從每天早上10點就開始了。

對於電費,該商戶表示,西鐵營萬達廣場采取充值收費的方式,一般充5000元可以使用2個月。另外一家面積差不多大的商戶對記者表示,每月充2000元電費。但記者詢問了商場裡10多家商戶,僅1家知道電價為1.5元/度。而對電費花銷較為清楚的3家商戶,均表示去年沒有感受到電費的變化。當記者詢問是否知道降電價措施時,上述3家商戶也表示並不知道。

事實上,2018年,北京市已經先後在4月、5月、7月、9月共4次下調一般工商業電價,全市一般工商業電價累計平均降低6.55分/度,全年一般工商業用戶電費負擔累計降低31.41億元。

為什麽這份國家給出的“紅包”商家沒有接到?

答案是被物業管理方“截胡”了。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通報顯示,北京西鐵營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每度1.50元的定額電價標準向商業綜合體內步行街商戶收取電費,以每度1.35元的定額電價標準向辦公大樓商戶收取電費。電力公司退還了因降價多收的電費,但西鐵營萬達截至2018年底未向商戶退還。

此外,廣州增城萬達廣場由萬達物業和萬象美物業提供物業服務,萬達物業於2018年11月調整電價之前按每度1.38元收取電費,萬象美物業按每度1.15元收取電費。上述物業也未將2018年電力公司降電價退款退還給商戶。

重複收取共用設施用電費用

不僅該返還的電費沒還,重複收費的情況也在發生。

根據通報,西鐵營萬達自2018年11月19日起,向商戶按北京市城區一般工商業(不滿1千伏)電度電價26.67%的比例收取用電服務費,“用於補償共用設施用電及甲方對乙方商鋪供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損耗費用”。

但實際上,商鋪所交的物業費中是包含這筆費用的。物業服務合約中明確,物業服務費已包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能耗和日常運行、維護費用”,這是在重複收取共用設施用電費用。

違規行為仍未整改

2018年9月以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組織各地對轉供電環節電價進行了重點檢查。但直至2019年1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報後,北京西鐵營萬達仍未整改。

不只北京西鐵營萬達,廣州王府井、深圳會展中心、上海豫園商城、上海世紀聯華超市(南匯)、南京新街口百貨等企業也均未將2018年電力公司降電價退款退還商戶。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將會同有關地方對以上問題依照法定程式進行處理,責令限期退還多收價款,並根據退還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各轉供電主體要高度重視本次通報中的問題,認真對照進行自查自糾,切實將2018年電費降價紅利傳導到終端用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拖延,不得超出政府定價標準計收電費,不得在電費中違規加收費用,不得明降暗升。讓終端用戶得到降價紅利,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物業定價的依據是什麽?

記者採訪北京多家商場和辦公大樓綜合體發現,辦公大樓物業向商戶收取的電價均不相同。例如,北京東三環某商場和辦公大樓綜合體物業公司向商戶收取的電價為每度電1.3元,低於西鐵營萬達廣場。

定價依據是什麽?西鐵營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是根據峰值和最低值綜合定的。”

趙曉東表示,降電價紅利被截留的情況並不是個例,在某些地區甚至較為普遍。一是由於很多商戶可能並不知曉電價形成的有關機制以及電價相關的政策。二是對已經入住的用戶來講,即便知曉物業公司存在違規加收費用的情況,向物業公司爭取合法權益也不簡單。

“相比於人工、租賃成本的支出,電價成本往往算是‘小頭’,商戶即便想要維權也會綜合考慮維權的成本,更不會簡單的因為電價就搬離。同時,即便向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執法機構的取證也不容易。”趙曉東認為。

電費降價能為企業節省800億成本

國家為了給企業減輕負擔可謂想盡了辦法。為了降低電價,政府部門從降低電網輸配電價水準,以及清理和規範電網環節收費等方面入手,推出多項舉措。發改委曾測算過,電費降價政策落實後將累計降低一般工商業超過800億元的用電成本。

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等在背後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去年兩會期間,時任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董事長的曹培璽表示,電價降一分錢,發電行業要讓利上百億元。時任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的舒印彪更表示,2018年降電價,國家電網將承擔其中的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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