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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騰9旬老人,沒有理由站得住

高路 時評作者

湖北紅安一名90歲的老人,退休後在武漢與55歲的小女兒一起生活。今年4月中旬遇到社保要年審的問題,女兒向相關部門谘詢能否進行遠程影片,或將父親送到紅安年審辦公室的樓下,讓工作人員下樓確認。但兩條建議都被對方否定了。不得已,家屬只好開車將老人送到紅安,在沒有電梯的情況下將老人生生地抬到了三樓。一番折騰下來,老人疲憊不堪。

一家面向社會公眾的服務機構,需要用人抬的方式前來辦事,整個事件給社會的觀感極差,我想,當家屬將老人從大老遠的武漢送到紅安,又費盡力氣抬上三樓時,內心一定充滿了疑惑和不滿,這樣的公共服務部門哪裡還有一點為人民服務的樣子?

回應事件時,社保部門列舉了很多客觀原因,說到為什麽需要老人親身到場,不能遠程影片時,解釋是因為從今年開始,對機構事業部門退休的工作人員的社保和居保由該局統一發放。為防止冒領,第一次需要對退休人員進行指紋錄入和人臉識別。政策調整,公民有配合的義務,但公共部門更有服務好老百姓的義務,老人可能出門不便,也可能重病在身,相關部門在設計政策之初就應該考慮到這些特殊情況,做好應對方案。有條件進行指紋錄入或人臉識別的,不妨先推行起來,不能的也不要一味地強求,影片已經能有效地解決冒領的問題了,何必又多此一舉?政策是圍著人轉的,不是人圍著政策在轉,心裡要是沒有這根弦,每一次政策調整,就會成為老人們的困擾。

被問及為什麽非要抬老人上去,工作人員為什麽不下樓時,該局又解釋說,固定設備無法挪動,便攜式一體機,又在一個月前拿到外地去更新。既然設備拿去更新了,再等幾天便是,設備不會永遠在更新過程中吧。而且社保局明確規定,“不急於認證,不會影響養老金的發放”。這些情況完全可以事先就跟家屬說清楚,也就免了老人舟車勞頓之苦,也就是說,老人原本根本不需要跑這趟冤枉路的,工作人員在溝通過程中沒有盡到責任,甚至存在故意折騰老人的可能。

社保局用了很多“但是”來解釋原因,強調客觀因素,移動機器是有的,但是更新去了,本打算在一樓設立服務大廳的,但是被佔用了,既然條件都不具備,為什麽盲目開張呢?公共服務部門需要為各種可能的“意外”準備好應對方案,而且這些“意外”是事先早就可以預料到的,老人爬三樓很難,這是普遍問題,有老人行動不便需要更實際可行的身份認證辦法,這也在預料之中,為什麽還是讓問題成了問題。

將一個專門為離退休人員服務的機構設定在沒有電梯的三樓,本身就是一件極不負責任的事,但社保部門又在彌補這種先天不足上面無所作為,這才導致了要抬老人上樓的荒唐事的發生。一個合格的公共服務部門更應該“折騰”的是自己,而不是坐在辦公室裡折騰別人。比如,選一個好一點的辦公地址,多設幾個認證的管道,多派幾個上門服務的人員出去。

由此可見,該局糟糕的服務看起來是硬體出了問題,其實是服務態度出了問題,服務態度沒問題,問題就不會成為問題,哪怕出了問題也能解決問題,服務態度有問題,小問題會成為大問題,沒有問題也能生出問題。紅安社保部門的所作所為從根本上說,這是寧願折騰別人,也不願麻煩自己的官本位在作怪,是宗旨意識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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