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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有啥新變化?你關注的這些問題稅務總局解答了

2019年5月10日下午,國家稅務總局以"優化征繳服務,落實降率政策"為主題開展在線訪談活動。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組長鄭文敏、副組長練奇峰、社會保險費二組副組長杜志農就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有關問題與網友在線交流。

圖為訪談現場

稅務總局從六個方面落實社保費降率工作

主持人:《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已經自5月1日起實施,各省也按照要求頒布了實施方案,可否請鄭文敏組長首先總體介紹一下降率政策的有關內容,以及稅務總局落實降率政策有關工作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組長鄭文敏]:感謝主持人,各位網友好!很高興能有機會和大家進行交流。下面,我先對社保降費政策作個介紹。

總體來說,按照《方案》規定,一是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部門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二是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現行的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到期後再延長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三是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將城鎮非私營部門和城鎮私營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一定範圍內自願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目前,《方案》已經自5月1日起正式實施,各省也都按照《方案》要求頒布了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對相關政策作了細化規定。據我們了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部門繳費比例高於16%的地區,這次均降低至16%。

為貫徹好降率政策,稅務總局在建機制、強輔導、優服務、細核算等方面下功夫,指導稅務系統既落實好已負責徵收地區降低企業社保費率工作,又落實好降低機關事業部門社保費率工作。

一是將社保費降率納入減稅降費“大盤子”。各級稅務部門成立了減稅降費工作領導小組,其高職門設立了社保費工作組,建立起“一竿子到底”的指揮體系,將落實降低社保費率政策納入減稅降費“大盤子”,同部署、同落實。同時對照《方案》細化16類80項重點任務,實行掛圖作戰、對表推進、督導問效。

二是部門聯動做好工作部署。《方案》公布不久,稅務總局就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部門一起參加國新辦《方案》吹風會,並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四部門共同發布負責人答記者問,解讀政策、回應關切。之後,四部門又聯合下發貫徹落實《方案》的通知,稅務總局與人社部組織聯合培訓、聯合部署,協調聯動,形成政策落實合力。

三是頒布配套制度和操作辦法。稅務總局在繳費服務、信息系統、技術保障、降費核算等方面頒布了相關配套制度和操作辦法,並及時了解各省實施方案,精準指導各地稅務機關開展工作。

四是多形式多渠道開展業務培訓。自《方案》通過以來,稅務總局和各省稅務局組織社保費、納稅服務、徵收管理、大廳窗口、12366等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了一系列降費業務培訓,確保一線稅務幹部懂政策、會操作。

五是加快做好信息系統升級工作。根據政策調整情況,及時對征管信息系統進行相應調整,指導各地稅務機關加強與人社等部門的數據共享,為政策落地提供支撐。

六是簡便操作優化繳費服務。指導各地稅務機關積極協調人社、醫保部門,優化操作流程,拓展繳費方式。同時,各地采取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通告、製作動漫、印發宣傳手冊、上門講解等多種方式,開展對繳費人的宣傳培訓輔導。

從近期情況來看,各地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部門繳費比例等政策如期落地,稅務機關落實降低社保費率工作穩步推進,政策紅利正逐步釋放。

關於社保政策調整及影響

1、[網友22120]:請問企業養老保險部門繳費基數這次有什麽變化?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組長鄭文敏]:根據2019年4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此次調整社保繳費基數計算口徑,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

2、[網友16Y4ERF]:《方案》裡面提到,要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是什麽意思,對個人繳費有什麽影響?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組長鄭文敏]:《方案》明確,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舉個例子,假設你所在省原來是按照城鎮非私營部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00元,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那麽,原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600元,如果你的月工資水準為3000元,需按繳費基數下限3600元計算繳費金額。計算口徑調整後,假設全口徑城鎮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000元,則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相應降低到3000元,你就可按3000元計算繳費金額,前後對比,月繳費基數減少600元,個人繳費比例8%,月繳費相應減少48元。

3、[網友14RG6]:我們是事業部門,想問一下,這一次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後,繳納職業年金的標準會不會受影響?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副組長練奇峰]:根據現行制度規定,機關事業部門職業年金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部門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相同。因此,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產生影響的機關事業部門,其職業年金繳納標準相應受到影響。

4、[網友22029]: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可以在平均工資的60%-300%選擇,那麽企業員工的基數也可以這樣選擇嗎?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副組長練奇峰]:根據2019年4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本省全口徑城鎮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部門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還有一些具體規定。但是總體來說,企業員工的繳費基數的確定與靈活就業人員不一樣。

5、[網友142R32]:企業員工個人繳費比例是否有變化?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副組長練奇峰]:此次是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部門繳費比例,企業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維持8%,保持不變。

6、[網友1U7432]:我是自己跑運輸的,這次說要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具體有什麽影響?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副組長練奇峰]:除了費率,繳費基數也是影響企業和個人社保繳費負擔的重要參數。《方案》明確,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可在全口徑城鎮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範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對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而言,政策調整後,不僅平均工資口徑調整,選擇範圍也變大,選擇低基數的可以進一步減輕繳費負擔,收入較高的人員也可以選擇較高的繳費基數,來提高自己退休後的養老金水準。

7、[劉前鋒]:繳費基數調整後,對機關事業部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是否有影響?具體對哪些險種和人群有影響?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二組副組長杜志農]:一些地區機關事業部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基礎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且此次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那麽,這些地區機關事業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負擔將會受到影響。《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影響人群主要有企業、機關事業部門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各險種中,以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基礎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且此次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的,將會受到影響。

8、[網友121919]:現在各個地方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部門繳費比例不太一樣,這次調整情況怎麽樣,是暫時性的嗎?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組長鄭文敏]:目前,各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企業繳費比例不統一,地區之間差異較大,不同地區企業繳費負擔不同,也不利於養老保險制度的長遠發展。

前面提到了,據我們了解,部門繳費比例高於16%的地區,這次均降低至16%。降率不設條件,也不是階段性政策,而是長期性制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強,減負效果明顯,彰顯了中央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9、[網友14T445]:我們企業是在5月份繳納4月份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能否按降低後的部門繳費比例繳費?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二組副組長杜志農]:不能。按照《方案》規定,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部門繳費比例。按照您的說明,您所在地方應該是“本月繳上月”,即在5月份繳納費款所屬期為4月份的社保費,要按照4月份適用的部門繳費比例政策執行。

關於社保徵收及服務

10、[網友1Y43R6]:由稅務局徵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此前由人社局徵收,在方法上有沒有變化?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組長鄭文敏]: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徵收職責劃轉稅務部門,只是改變了徵收主體,各地原採用的繳費渠道原則上均予以延續。比如,對於城鎮居民原通過簽訂三方協議由銀行扣款的,繼續通過銀行扣款;對於農村居民原通過村(組)集中徵收的,延續原有繳費渠道不變。而且,各地稅務機關也在積極拓展更多便利繳費渠道,進一步方便繳費人。

11、[網友174G32]:您好,我們企業是直接向稅務局申報繳費,申報有時候難免出現錯誤或不準確,特別是這次政策調整變化較大,稅務局能不能也采取一些措施,比如進行錯誤提示等,幫助減少申報失誤?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組長鄭文敏]:在涉企險種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費的地區,企業人員要認真填寫並自查自檢,努力提高申報質量,這是基礎。同時,稅務機關也將通過在線輔導、後台數據校驗等措施,幫助繳費人減少申報失誤。稅務機關窗口人員或管理人員發現填報不準確或可疑數據時,會及時提示提醒繳費人,避免因填報錯誤多繳費。

12、[網友16YR32]:與原來相比,社保費繳費政策發生了較大變化,作為企業經辦人員,我們希望稅務局能夠加強社保費政策方面的培訓輔導。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組長鄭文敏]:謝謝您的建議。為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各級稅務機關已經結合《方案》和本省實施方案,對社保費降率的政策內容、業務流程、具體操作等開展了一系列培訓輔導活動,下一步會繼續加強輔導服務力度,確保繳費人懂政策、會申報。如您有具體的要求,可撥打12366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谘詢。

13、[深藍]:我是一家企業財務人員,感覺目前社保核定、稅務徵收程序有點繁瑣,而且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納系統和稅收管理系統沒有集成在一塊兒,社會保險費繳費要通過支票轉账繳納很不方便,希望能夠改進!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二組副組長杜志農]: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社保核定、稅務徵收模式下,稅務機關依據社保部門核定的應征數據徵收社保費。近年來,稅務機關通過合並報表、精簡資料的方式不斷優化繳費服務,減輕繳費人辦費負擔。目前絕大部分地區開通了電子稅務局,一些地區還開通了手機APP、微信、支付寶、自助繳費終端、部門客戶端,為繳費人提供了多元化的申報繳費渠道,繳費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完成申報繳費服務;稅務部門與社保部門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了數據的實時傳遞和信息共享,大大提高了繳費效率。為便利繳費人,稅務機關與人民銀行和部分商業銀行建立了合作,繳費人可以通過簽訂稅務、銀行和繳費人三方協議實現自動扣款,繳費人在協議扣款期將應繳費款存入扣款账戶即可完成繳費。感謝您的建議,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強部門協作,優化服務流程,拓展繳費渠道,不斷提高社保繳費服務質量。

14、[網友145R32]:企業職工需要自己去稅務局繳納社保費嗎?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一組副組長練奇峰]:企業職工應繳納的社保費由用人部門代扣代繳,用人部門應當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本人。

15、[網友1Y3R56]:我是自由職業者,政策調整後怎麽繳納養老保險?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二組副組長杜志農]:自由職業者不是企業職工,一般屬於靈活就業人員。《方案》明確,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可在全口徑城鎮部門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範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編輯 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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