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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你解析:類風濕治療與心血管保護的並重策略~~

按傳統說法,類風濕性關節炎(RA)的治療有三重境界:

1、控制 RA 帶來的骨骼肌肉痛——控制癥狀。

2、控制 RA 帶來的骨骼關節破壞——保護關節。

3、控制 RA 導致的重要臟器損傷——保護臟器、乃至改善生活質量、延長預期壽命。

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典型的風濕免疫病,近年的流行病學資料提示:與普通人群相比,RA患者心血管病死亡風險增高約50%-60%,而且發生更早,更加致命。對於病史超過10年的RA病人,心肌梗死發病率增加至3.1倍左右。因此,臨床上,醫生不可因患者無明顯癥狀而忽視RA病人的心血管疾病篩查和預防。

今天RA的達標治療已經深入人心,然而,僅僅停留在癥狀控制和關節保護上遠遠不夠,在治療RA時,如何保護心血管、保護其他重要臟器也是我們必須考量的目標。

導致RA患者心血管病死亡增加的高危因素

頸動脈內膜中層厚度是一個重要的早期臨床前動脈粥樣硬化的敏感指標,並可以預測未來發生心血管疾病的可能。無論是RA病人,還是健康人,系統性炎症均可增加血管內膜中層和頸動脈斑塊厚度。研究發現,一旦RA患者單側頸動脈出現斑塊,其發生急性冠脈綜合征的的風險就將增加約2.5倍。每增加一個受累關節、血沉每增加10mm,病人死亡風險分別增加大概10%和30%。而關節腫脹數、高水準的病情活動性與頸部斑塊進展又有著密切的關係。

可以說,大多數心血管事件發生是由於粥樣斑塊不穩定,而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慢性炎症使得粥樣斑塊較非炎癥狀態更容易、更早破裂,從而導致心血管事件發生。此外,治療RA時所需要的藥物也可能增加患者患上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RA「規劃治療」時的心血管病預防考量

1、減少使用提高心血管風險的藥物

激素和非甾體消炎藥應儘可能縮短療程。相對其他傳統抗風濕藥物而言,這兩個藥物在控制癥狀方面起效快,而且激素還可以一定程度控制病情。但考慮到其心血管等副反應,應在控制患者病情的前提下減少激素用量、縮短療程。

2、用好有心血管保護作用的藥物

相對其他藥物,慢作用抗風濕葯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是既經濟又有效的抗風濕藥物,它既能降低病情活動性,還有良好的心血管保護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RA所致的心血管病發病率、死亡率。但需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使用,且藥物治療治標不治本,要降低心血管病的發病風險,更重要的是需要從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規範治療入手。

3、重視心血管風險評估

重視高血壓、血脂、吸煙、體重等等心血管高危因素篩查和治療。根據目前的共識,如無相關癥狀,RA病人最遲一般要在50歲開始做心血管疾病篩查;如有相關癥狀則應立即行相關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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