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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黃曉明發聲明:我與18億股票案無關,未參與長生生物投資

騰訊《娛樂一線》報導 作者:陳非墨

8月10日,證監會例會披露了對高勇操縱市場案的處罰情況,該案罰沒金高達17.9億元。這則行業動態瞬間引爆了大眾輿論,原因在於黃曉明及其母親張素霞都被卷入其中。

8月15日凌晨,黃曉明在微博正面發聲明回應了此次事件。他的聲明主要提到:他未曾參與任何股票操控,從未投資長生生物,他本人不認識高勇,以及此次事件是由於他理財不謹慎導致。最後,黃曉明強調,此次事件給母親帶來了困擾與擔憂,作為兒子,他願意也必須承擔一切輿論責任。

同時,黃曉明還提供了證監會對高勇的市場禁入決定書,以及媒體查證後確認黃曉明與長生生物無關的報導。

據證監會的公開披露材料,2015年1月到7月期間,高勇以20億資金違法操縱精華製藥股價,違法獲利8.97億元。證監會最終裁定,沒收違法所得8.97億元並罰款8.97億元,合計金額達到18億。

根據後續媒體調查,該案涉及的十四個委託交易账戶其中之一為黃曉明的個人账戶,黃曉明账戶開立後由其母親張素霞管理使用,並經過護城河投資另一個合夥人路雷委託高勇代為管理。

證監會稽查人員向媒體透露,稽查人員在辦案期間曾致電黃曉明,黃曉明曾擠出時間與調查人員見面三個小時。

一位從事A股交易的業內人士向《娛樂一線》指出,從證監會公布的對高勇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能看出,證監會在公布資訊時,也提到黃曉明母親張素霞將黃曉明證券账戶部分委託高勇管理。因此黃曉明和高勇之間應該是委託管理證券账戶的關係。他分析說,委託账戶基於委託合約關係,受託人接受的是報酬,可能需要達到一定的約定收益,超額收益等歸委託人。而借出账戶則涉嫌違反實名製的要求,經常是由於一方受限,所以借用另一方的證券账戶來交易。

而有一位接近該案的機構人士曾向媒體確認,證監會不會對黃曉明和張素霞追責,此類案件中的追責主要針對違法主體,即交易的實際作出者,而違法被使用的账戶的名義持有者通常並不承擔責任,該案中的責任人也明確為高勇。

黃奕前夫黃毅清也在微博力挺黃曉明,他解讀黃曉明此次遭遇的全過程是:“拍戲賺了錢,想投資又不懂,聽朋友介紹於是開了個自己名字的账戶的給朋友介紹的高手託管,盈利後分成。哪知鍋從天上來,出事的人的確不認識。”同時他還大讚黃曉明出名後依然簡單不做作,而且真心做慈善:“娛樂圈裡只有三個人的慈善不是作秀,是實打實的獻愛心,一個是韓紅,一個是古天樂,一個是黃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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