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官方:保險機構故意弄虛作假致生產安全事故將被追責

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27日電 應急管理部27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在發布會上,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責任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軍,對企業投保安責險後安全責任事故如何劃分等問題進行解答。

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責任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軍。來源:中國網

近日,應急管理部頒布《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範》(下稱《規範》)。在今日(27日)的發布會上,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鄔燕雲指出,這次頒布的《規範》就是安全生產行業強製性標準,目的是指導保險機構如何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進行制度上、程序性的規範,保證建立一種機制和體系,最終目的是解決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的問題。

有記者提問,如果強製性標準實施,在企業投保安責險後,一旦企業出了安全責任事故,這個責任如何劃分?規範中是怎麽規定的?

王建軍表示,在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過程中,保險公司和投保部門之間是委託關係。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部門委託技術、管理服務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部門負責。因此,生產經營部門始終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主體責任,保險機構則對事故預防技術服務的質量負責。如果投保部門在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責任仍然由投保部門承擔。

同時,王建軍指出,《安全生產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如果保險機構在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過程中主觀故意弄虛作假,導致投保部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也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因此,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中新經緯APP)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