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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元春:政府工作報告中的穩消費信號

  意見領袖丨劉元春

  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京召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重申我國經濟發展面臨“三重壓力”,並指出局部疫情時有發生之下,我國消費恢復遲緩。

  事實上,2021下半年以來,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速大幅回落,四季度同比增速直線下降。對於不及預期的消費形勢,報告提出“推動消費持續恢復”並部署了多方面具體措施。

  連月來消費數據不及預期的原因是什麽?2022年影響消費復甦的因素有哪些?宏觀政策如何發力才能有效刺激消費、提振內需?展望未來,消費增速何時能夠觸底反彈?

  近日,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成員、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劉元春應CF40研究部邀請,就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居民增收、釋放居民消費潛力等話題展開分析。

  消費勢頭仍疲軟

  2022穩消費面臨壓力

  2021下半年以來,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速回落,四季度同比增速直線下降。目前全國20余個省區市公布了2022年社零增速目標,多數持平或下調,也體現出了地方的謹慎預期。

  劉元春對此表示,四季度消費數據創下新低,表明消費疲軟現象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復甦所面臨的一個較大問題。

  劉元春分析認為,導致這一局面出現的核心原因有以下方面:

  第一,疫情導致相當一部分服務性消費的供求兩端都出現較大萎縮。當前疫情呈現點狀發散趨勢,很多消費活動,特別是具有接觸性的服務行業、文化行業、娛樂行業的活動大幅降低,即使在節假日期間,出行人數和餐飲數據的兩年同比依然沒有完全轉正。

  其中,旅遊業受疫情影響較重,2021年數據即使較2020年而言也沒有明顯增長,較2019年等常態時期而言還處於負增長。

  第二,疫情及經濟復甦階段對於不同收入人群的衝擊程度不同。雖然最新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5128元,比2020年實際增長8.1%,但從結構性角度來觀察,會發現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長水準明顯低於平均水準。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對低收入人群的轉移支付實際增速顯著低於我國GDP的名義增速,同時也低於經營性收入和投資性收益的增長速度。”劉元春表示,“事實上,疫情給中低收入階層的工作收入帶來了明顯衝擊,導致他們對於未來的收入預期和消費信心都受到很大影響。而中低收入階層往往是邊際消費傾向較大的人群,他們的收入增速無法達到預期,這是我們要高度關注的問題。”

  第三,未來環境充滿了不確定性,導致居民預期疲軟,審慎性的儲蓄上揚並直接導致消費不足。

  第四,受到供應鏈衝擊的一些重點行業的消費也出現問題。以汽車行業為例,由於受到車載芯片短缺的影響,2021年我國汽車總產量減少150萬-200萬輛,總銷量也出現了一定下滑。

  此次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繼續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體現了新能源汽車產業對於國內車市恢復增長、拉動我國GDP增長的重要意義。劉元春對此認為,新能源汽車是重點行業消費中的一個重要因素,需要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量雖然出現大幅度上揚,但在汽車消費結構的轉型期,新能源汽車也面臨著一些供給瓶頸。

  “此外,我們也觀察到,消費端還有一些中高收入人群的奢侈品消費也不及預期。”劉元春表示。

  他認為,綜合以上因素來看,消費疲軟現象與相關消費刺激政策的過快退出不無關係。2020年以來,我國采取了一些超常規的消費刺激舉措,但是在2021年一季度消費數據大幅上揚、樂觀情緒開始彌漫之後,很多政策向常態化回撤,這也成了消費疲軟的一個誘因。

  政策積極頒布

  消費增速或於三季度反彈

  對於不及預期的消費形勢,此次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動消費持續恢復”並主要部署了三方面具體措施:

  一是促進生活服務消費恢復;二是穩定增加大宗消費,要繼續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鼓勵地方開展綠色智能家電下鄉和以舊換新;三是發展社區消費和縣鄉消費,包括加大城市社區生活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發展農村電商和物流快遞配送等。

  劉元春表示,消費疲軟趨勢一旦形成,或較難在短期內實現扭轉,但國家對消費疲軟問題非常重視,提振消費相關政策的積極頒布能夠起到一定作用:

  第一,顯著發力的宏觀政策將使對於經濟增長的悲觀預期出現逆轉。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今年工作要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把穩增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收入預期、消費信心的逆轉將帶動消費形勢好轉,消費(增速)下滑趨勢或在一季度見底,二季度企穩,三季度反彈。”劉元春表示。

  第二,供需兩端多措並舉,提振消費。目前我國針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費群體采取了一定舉措,也在多方面征集消費刺激措施,包括對低收入群體進行消費補貼,對於疫情相關行業進行重點扶持等,同時加大力度緩解供應鏈瓶頸問題,以上舉措都有利於提振消費。

  第三,政策推動房地產相關消費企穩。一個相當重要的因素是國家已經在采取一系列消費信貸政策來促進房地產政策的穩定,例如針對市民購買家具、家電等活動合理提供消費信貸產品,這有利於與房地產相關聯的消費行動的企穩。

  “整體來看,我覺得2022年整體消費並不能夠完全回歸常態時期,但消費政策會陸續展現作用,消費企穩現象可能發生。”劉元春表示。

  解決房貸影響下的家庭資產負債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2021年公布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我國有負債的家庭佔比為56.5%,平均每戶家庭負債51.2萬元。有觀點認為,我國家庭債務中的七成集中在房貸上,結構性問題較為突出,已經影響到社會終端消費需求。疫情以來,國內居民的收入支出結構、債務結構也出現惡化。

  劉元春對此表示,2008年以來,我國以抵押貸款和消費信貸為主體的個人負債大幅增長,導致居民負債率大幅提升,2021年居民負債所佔GDP比例已經高達60%,同時也達到了居民可支配收入100%以上的水準。居民收入被大量用於購置房地產,造成了明顯的消費擠佔現象,因為房地產購買這一行為屬於投資而不是消費。同時,大量的錢被用於採購房地產相關耐用消費品,也會導致其它領域消費不足,這是需要高度重視的問題。

  劉元春提到,造成居民的高負債率的另一個重要問題貸款利率的高企,即居民背負著沉重的利息負擔。

  因此,如何有效解決房貸影響下家庭資產負債的結構性問題,實際上是緩解居民負債、促進居民消費的一個關鍵點—— 

  第一,要穩房價,使房地產市場回歸“房住不炒”的基本戰略定位。因此,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一定調控以穩定價格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對於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需求,要加大“看得見的手”的力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使中低收入階層能夠以較低成本享受到福利住房。由此,也能夠釋放部分中低收入階層的資金用於消費。

  第三,貸款利率需要保持在一個相對適應或者較低的水準,從而降低居民債務負擔所帶來的利息壓力。

  “總的來說,房地產長效機制的建設對於緩解我國居民負債問題會有一定幫助。”劉元春表示。

  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了“繼續保障好群眾住房需求”的要求。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堅持租購並舉,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建案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財政貨幣政策精準發力

  不斷開發消費新業態

  對於局部疫情時有發生的現狀,本次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科學精準處置局部疫情,保持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劉元春表示,如果疫情持續呈現多點發散的態勢,或將在中期對經濟復甦帶來系統性的影響,拖累潛在增長速度。更重要的是,疫情加重了居民的心理負擔和預期不確定性。他提出,人們的收入支配情況不僅取決於對於未來收入的總量判斷,也取決於對於未來支出環境的判斷。未來環境的不確定性越強,人們審慎性的儲蓄就會越高,因此消費支出就會越低,這是一個必然現象。

  “因此,疫情防控堅持科學精準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經濟持續復甦、收入持續增長的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我國要充分發揮制度優勢,使科學防疫與經濟復甦能夠相融而非衝突。

  財政政策方面,劉元春認為,對於受疫情衝擊嚴重的區域要有重點扶持,對於財政運轉比較緊張的基層政府也要進行直達資金的相關安排。“很多收入補貼舉措依賴於國家政策,而國家政策在不同區域的差異是很大的,因此要有一些特殊安排。”

  貨幣政策要與財政政策有所配合,對於居民的利息負擔要有所調節。消費信貸成本的進一步下降非常重要,這也有賴貨幣政策進行調節。

  此次報告提出,貨幣政策需“推動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減少收費,讓廣大市場主體切身感受到融資便利度提升、綜合融資成本實實在在下降”,也體現出了對於降低利率以滿足更多信貸需求的要求。

  “我們國家要根據擴內需戰略制定提振消費的一攬子戰略舉措,這些舉措不是一天兩天、一個月兩個月就能完成的,整個十四五期間都要有這些舉措。比如,對一些特殊人群采取收入補貼政策,在一些局部區域發放消費券,推動大宗商品消費下鄉活動並對農村消費給予扶持政策等,這些都在國家擴內需戰略的工具箱之中。”

  劉元春表示,這些舉措需要財政和貨幣政策全面地給予支持。“我們會看到,許多政府很善於做投資,但不善於做消費,因此政府工具箱的選擇還需進行創新,政策的傳導路還需不斷疏通,練就各級政府有效擴大消費而不是簡單做大項目的能力。”

  劉元春還建議,要不斷開發消費的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使整體消費模式能夠抵禦疫情影響,比如現在的電子配送、無人超市等,對於居民消費秩序的正常化都會有很大作用。

  改善收入分配結構

  扎實推進共同富裕

  劉元春表示,結合共同富裕遠期目標來看,調節收入分配政策是我國擴內需、擴消費最為基礎最為重要的一項舉措。

  首先,初次分配環節要更加有利於勞動者而不是以資本為中心,關鍵在於提高勞動者工資水準和福利待遇。

  他分析認為,我國消費偏低,是因為國家消費基金偏低,這與我國“窮居民、富企業、強政府”的收入分配格局密切相關。目前我國居民收入佔GDP的比重只有46%-47%,低於世界平均水準;而我國企業留利佔GDP的比重在20%左右的水準,如此之高的企業留利導致大量上市公司的利潤沒有分紅,大量國有企業的利潤沒有轉換成國家消費基金,而是直接轉換成了投資基金。因此,合理處置企業利潤分紅十分必要,國有企業的利潤上繳到中央政府進行支配也很關鍵。

  第二,再分配環節中,稅收結構應從過去以流轉稅為主體,向以所得稅、財產稅為主體轉換。

  劉元春表示,目前再分配環節中的綜合稅負偏高,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導致這些綜合稅負都由消費者來進行最終支付,而不是高收入或者高財富者來進行支付。“因此,稅收結構的轉換很重要”。

  第三,要建立具有法制性的,通過社會、道德、文化進行引導的第三次分配體系,從而使整個社會的消費基金比重有一個明顯提升。

  居民消費能力難以釋放的另一部分原因,體現為居民在住房、醫療、養老、教育等等方面還存在很多後顧之憂。本次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展望未來,應如何擴大公共服務供給、完善消費環境?

  劉元春認為,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導致看病難、上學難、養老難等問題普遍存在。如何均衡提升教育質量、醫療質量以及促使養老服務更為普及、更加廉價,都還需要國家在供給側上做文章。

  特別地,還有大量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沒能得到滿足,在房地產存量調整的過程中,很多居民可以通過租賃服務來滿足住房需求,但是目前我國租賃住房市場很不規範,這方面消費潛力的挖掘有賴於推進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但需注意,許多公共服務屬於半公共產品。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對於公共服務的財政投入;另一方面,還需大力進行機制體制創新,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半公共產品的供給問題。這是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個難題,同時也是收入分配體系改革的一個難題。

  談及我國消費潛力,劉元春表示,一些針對中高端消費需求的服務供給還處於短缺狀態,與養老相關的康養產業也處於供給短缺狀態。此外,隨著科技的進步尤其是5G和6G的進一步普及,消費端所能產生的新形態、新模式、新產品可能是超乎想象的,這就要求允許一些資本在相關前沿領域進行探索。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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