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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央視曝光的工銀瑞信老鼠倉案 主犯被判7年罰9000萬

  來源:法眼看市

  2017年7月,被央視《焦點訪談》報導的某基金公司交易室副總監“老鼠倉”案,曾經轟動一時。

  3月27日獲悉,涉該案的工銀瑞信交易室副總監胡拓夫,日前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9000萬元。胡拓夫提出上訴後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決定維持原判。

  2017年7月8日,央視《焦點訪談》大數據捕“鼠”記報導中,2012年至2015年期間,工銀瑞信交易室副總監胡拓夫操作父親和嶽父的账戶,動用資金1700萬元本金,交易104隻股票共113次,累計交易金額高達10億元,最終非法獲利4200萬元。

  據警方介紹,胡某是利用就餐和上衛生間的機會下單買賣的。2017年1月25日,北京市警察局對胡拓夫執行了逮捕。

  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2010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29日間,被告人胡拓夫利用擔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股票交易員、副總監,負責執行基金經理的指令下單交易股票,知悉基金交易資訊的職務便利,違反規定,使用其實際控制的胡某、耿某名下證券账戶,親自或明示、暗示他人同期於指令交易買入相同股票。

  趨同買入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11.1億餘元,非法獲利共計4186.07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拓夫身為基金管理公司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資訊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資訊,違反規定,從事以及明示或暗示他人從事與該資訊有關的證券交易活動,其行為已構成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且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一審判決如下:一、被告人胡拓夫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00萬元。二、繼續追繳被告人胡拓夫違法所得人民幣4186.071662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一審宣判後,胡拓夫提出上訴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法院審判程式合法,應予維持。決定不開庭審理,駁回胡拓夫的上訴,維持原判。

  事實上,這是工銀瑞信近兩年之內曝出的第二起“老鼠倉”,2015年該公司基金經理王勇“老鼠倉”非法獲利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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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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