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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再揭地方違法規舉債擔保42億 治理應疏堵結合

  中央嚴打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效果顯現但仍難杜絕。

  6月20日,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向全國人大作《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報告》)。報告稱,2018年一季度重點審計了5個省本級、36個市本級和25個縣級政府債務的管理情況,仍發現5個地區2017年8月以後違規舉債32.38億元,還有3個地區政府違規提供擔保9.78億元,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總金額約42億元。

  新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舉債唯一合法手段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舉債方式、任何擔保行為都被嚴格禁止。但由於地方黨政長官政績衝動、項目實施責任不落實、一些金融機構推波助瀾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仍時有出現。

  在防風險攻堅戰下,為了遏製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去年多部委聯手掀起一場地方政府債務治理風暴,包括地方政府借融資平台公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性基金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變相舉債相繼遭到“封殺”,各項清理整頓工作也已經開展,重慶、河南、山東等地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相關負責人遭撤職等處理,地方債首次明確“終身問責、倒查責任”。

  《報告》稱,2017年7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後,相關地區風險防範意識進一步增強,舉債衝動得到有效遏製,違規舉債問題明顯減少,目前債務風險正得到有序有效防控。

  連續三季度跟蹤審計均發現違法舉債

  然而地方債高壓監管態勢下,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仍然時有發生,審計署連續三個季度跟蹤審計均發現的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情況。

  6月20日,審計署公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指出,黑龍江省大慶市、重慶市南岸區通過向企業借款等方式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19.7億元。

  4月18日,審計署發布了《2017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揭露了湖南省邵陽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西夏區等6市縣,通過違規出具承諾函、融資租賃、簽訂工程類政府購買服務協定等方式變相舉債,形成政府隱性債務154.22億元。

  審計署在去年底公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披露了地方政府違規舉債的情況,首次揭露地方舉債手法。其中,海南、江西、陝西、甘肅、湖南5省份的5個市縣,通過出具承諾函等手段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64.32億元。

  第一財經記者統計發現,在目前已公開披露的10余起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案例中,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包括地方城投公司)扮演了重要角色,它或是政府借款通道最終向金融機構借款,或是最終的借款對象。其次是地方政府直接向企業借款。

  地方政府借助地方融資平台公司籌資屢見不鮮。根據審計署最新披露的案例,2017年8月至12月,黑龍江省大慶市政府通過大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等企業,采取發行企業債券、貸款等方式融資12.78億元。上述資金到位後並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而是由大慶市財政局統籌安排用於償還政府性債務、工程欠款等支出,並由大慶市財政局負責償還融資本息。

  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因無法直接從金融機構獲得融資,重慶市南岸區隧道工程建設辦公室等4家部門與重慶市南岸區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等3家區屬企業簽訂借款協定,約定以土地出讓收入或財政資金償還的方式違規舉借債務6.92億元,用於土地收儲、歸還銀行貸款等支出。

  疏堵結合嚴監管

  地方政府債務治理思路是“疏堵結合”,為了控制債務增長,國務院實施了債務限額管理,給地方政府舉債設立“天花板”。而在詳細分析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動因後,中央頒布了組合拳進行嚴打。

  財政部去年底曾刊發《財政部關於堅決製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遏製隱性債務增量情況的報告》,分析了地方違法違規舉債的主要原因:一些地方黨政長官幹部政績觀不正確,過度舉債謀“政績”,超出財力可能鋪攤子,無序舉債搞建設等。對此,近些年中央淡化對地方GDP(地區生產總值)考核,樹立官員正確的“政績觀”,並對地方債實施“倒查責任,終身問責”。去年一些違規舉債擔保市縣主要長官被批評教育或警告,對舉債直接負責任的官員給予撤職。

  財政部上述報告稱,今年研究頒布終身問責、倒查責任制度辦法,堅決查處問責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省級政府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繼續違法違規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終身問責、倒查責任。

  長期關注地方債的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鄭春榮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基層政府承擔支出責任大,但財政收入不足,因此為了城市發展或者滿足基本公共服務,地方變相舉債使得隱性債務規模快速增長。一些官員為了政績,不切實際過度舉債,而一些金融機構為了業績也推波助瀾,大量提供違規融資。

  財政部分析稱,有些金融機構認為地方政府不會破產也不敢破產,存在財政兜底幻覺,加上政府背景項目融資規模大,利率彈性小,容易快速提升部門經營業績和個人績效獎勵,對這類項目趨之若鶩,沒有按照市場化原則嚴格評估政府背景項目風險,放鬆風險管控要求,大量違規提供融資。一些中央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後,通過合約約定由地方政府回購或保證最低收益等方式,參與地方政府項目建設,助推地方政府變相舉債。

  去年以來,一些給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也相繼受到罰款等懲罰,金融部門也強化對金融機構的監管。

  為了控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財政部要求各地堅決遏製隱性債務增量,積極穩妥化解存量隱性債務。堅持中央不救助原則,做到“誰家的孩子誰抱”,堅決打消地方政府認為中央政府會買單的幻覺,堅決打消金融機構認為政府會兜底的幻覺。

  在嚴堵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同時,財政部也開好地方政府規範舉債融資的“前門”,包括增加地方政府發行債券額度,推出土地儲備等專項債券這類“中國市政債”來更好地滿足地方融資需求,規範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借助社會資本力量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鼓勵政府出資的擔保公司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地方政府在出資範圍內對擔保公司承擔責任。

責任編輯:何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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