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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新版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比去年減少了15條

  解讀新版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比去年減少了15條

  來源:“國家發改委”微信公眾號

  “國家發改委”微信公眾號6月28日消息,2018年6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以下簡稱2018年版負面清單)。為了解2018年版負面清單有關情況,針對各界關注的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各界都很關注2018年版負面清單,請介紹一下有關背景情況。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擴大對外開放工作。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快開放步伐,已經將外商投資準入限制措施減少近三分之二,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對外商投資審批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新模式,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基本實行備案管理。頒布了一系列積極吸引外資措施,構建更加完善的投資環境。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世界投資報告》,我國在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資目的地排名中保持前兩位,也是全球第二大引資國。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國際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特別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需要我們以更大力度推進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推進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黨的十九大提出,要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實行高水準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鼇亞洲論壇上指出,過去40年中國經濟發展是在開放條件下取得的,未來中國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也必須在更加開放條件下進行,中國將采取對外開放重大舉措,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上半年完成負面清單修訂。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鼇論壇上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了2018年版負面清單,進一步推動新一輪對外開放。

  問:2018年版負面清單的主要特點是什麽?有哪些考慮?

  答: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修訂負面清單,總的原則是以更大力度推進對外開放,不僅是清單長度要縮短,更重要的是推動重點領域開放,推出有標誌意義的舉措。2018年版負面清單的主要特點:一是全方位推進開放。一、二、三產業全面放寬市場準入,涉及金融、交通運輸、商貿流通、專業服務、製造、基礎設施、能源、資源、農業等各領域,共22項開放措施。二是大幅精簡負面清單。2018年版負面清單保留48條特別管理措施,比2017年版63條減少了15條。清單條目少了,相應地將進一步縮小外商投資審批範圍。三是對部分領域開放作出整體安排。2018年版負面清單,列出了汽車、金融領域對外開放路線圖時間表,逐步加大開放力度,給予相關行業一定過渡期,增強開放的可預期性。

  我國經濟發展是主動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過程,是不斷擴大開放的過程,隨著產業環境、政策環境、法制環境更加完善,已經具備更高水準開放的基礎。通過新的開放措施,將進一步深化我國同其他國家和地區間的投資合作,開展更廣泛的資本、技術、管理、人才交流,從而在更大範圍實現互利共贏。我順應時代潮流主動擴大開放,既有利於自身,也有利於全球,希望與世界各國共同努力,為推動經濟全球化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問:2018年版負面清單主要開放措施有哪些?

  答:2018年版負面清單,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主要開放措施包括:

  一是大幅擴大服務業開放。我國服務業快速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競相湧現,但發展水準、市場機制、服務供給有待提升。本次修訂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服務業開放是重點。金融領域,取消銀行業外資股比限制,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放寬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領域所有外資股比限制。基礎設施領域,取消鐵路乾線路網、電網外資限制。交通運輸領域,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國際海上運輸、國際船舶代理外資限制。商貿流通領域,取消加油站、糧食收購批發外資限制。文化領域,取消禁止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

  二是基本放開製造業。製造業是我國開放最早的領域,也是市場競爭最充分的領域,為進一步開放奠定了良好基礎。2018年版負面清單,基本放開了製造業。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船舶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設計、製造、修理各環節。飛機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乾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直升機、無人機、浮空器等各類型。

  三是放寬農業和能源資源領域準入。農業領域,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種子生產外資限制。能源領域,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採外資限制。資源領域,取消石墨開採、稀土冶煉分離、鎢冶煉外資限制。

  問:請介紹一下落實負面清單的具體管理要求。

  答:參照國際標準,2018年版負面清單以統一、透明的方式列明了股權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別管理措施。作為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據,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準入進行限制。

  2018年版負面清單實施後,2017年6月28日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同時廢止,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繼續執行。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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