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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浦城投拿地5年未動工毛地轉讓 開發商資質存疑

日前,有投資機構基金經理周嘯虎(化名)向《中國經營報》記者爆料稱,上海楊浦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楊浦城投”)在拍得楊浦176街坊地塊(以下簡稱“176地塊”)後,在沒有拆遷也沒有開發的情況下,以股權轉讓的形式毛地轉讓給了注冊在香港的百利榮有限公司。

記者實地走訪上述地塊項目了解到,截至目前,項目拆遷工作仍未完成。在2016年正式開始的拆遷中,拆遷受託機構上海楊房拆遷綜合服務有限公司系由楊浦城投100%控股的企業。不過,對於上述拆遷,楊浦城投在2016年的在建工程中卻隻字未提。

對於176地塊的拆遷及相關開發工作,本報記者先後致電致函楊浦城投方面,截至發稿,未收到具體回應。楊浦城投相關負責人僅表示,目前176地塊拆遷確實是由楊浦城投集團旗下公司進行,當記者問及開發權限等問題時,上述負責人回應表示,這是由區裡統一定的,非公司自發行為。

記者致電上海市楊浦區舊房動遷辦公室,截至發稿,電話始終顯示處於忙音狀態。記者隨後多次致電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部門,截至發稿,尚未收到明確回復。

毛地出售

上海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的出讓結果顯示,2010年12月,楊浦城投以底價38587萬元競得楊浦176街坊地塊,折合樓面價20439元/平方米。

據上海規土局網站顯示,176街坊地塊東至阜新路,南至大連路,西至四平路,北至鞍山新村,地處楊浦區北外灘核心地段,出讓面積6294.4平方米,容積率3.0,出讓底價為3.86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隨後在楊浦城投2011年年報中發現,楊浦城投將2010年拍得的176地塊以在建工程的形式呈現出來,在建工程名稱為“176街坊土地開發動拆遷工程”。 2012年~2014年年報中,176地塊項目同樣作為拆遷項目出現。

“這與其他的拆遷工程是顯而易見完全不同的概念。”周嘯虎表示,“即便楊浦城投已經在176地塊上進行了一些開發修繕,依然應該在在建工程項中,分出兩欄,一欄為176街坊開發項目,貨值3.86億元,一欄為176地塊拆遷項目,按實際支出計入。”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類土地是通過公開競拍方式獲得,以拆遷項目等名目計入財務報表並不合適。一般來說可以直接在存貨、固定資產等分錄下記账。

計入在建工程後,據楊浦城投相關年報,2011年~2014年176地塊項目年初餘額分別為3.86億元、3.97億元、4.14億元及4.3億元,呈現逐漸增加趨勢。

有意思的是,記者發現,2015年,據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項目資訊顯示,上海城昱置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及轉讓方對上海城昱置業有限公司4.86億元債權正在掛牌轉讓,掛牌價格為4.98億元。其中,股權價格1200萬元,債權價格4.86億元。

據彼時媒體報導,資料顯示,上海城昱置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注冊資金1200萬元,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投資谘詢等業務。股權結構顯示,截至2015年7月,楊浦城投持有公司100%股權。

企查查資訊顯示,2016年1月,城昱置業股權發生變更,由楊浦城投100%控股變更為百利榮有限公司100%控股,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周莉莉。

財務數據顯示,城昱置業2013年和2014年均未實現營業收入,淨利潤分別為-79.32萬元和9.56萬元。以2015年1月31日為基準日,總資產账面價值和評估價值分別為5.07億元和5.05億元,淨資產账面價值和評估價值分別為1129.38萬元和969萬元。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為969萬元。

根據披露內容,標的公司主要負責開發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街道176街坊14/7丘地塊,面積為6294.4平方米,其中商業為15%,辦公為85%。截至評估基準日,項目處於前期規劃階段,土地為待開發狀態,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尚未通過審批,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這意味著,楊浦城投於2010年競得的176地塊在沒有拆遷也沒有開發的情況下,以股權轉讓的形式已經完成了轉讓。

“單純看此類項目的轉讓,應該說把握得很到位,即獲取了較好的投資收益。當然從國有資產等角度考慮,確實要看是否存在招拍掛用地地價低估、部分增值收益漏統計等問題。本身類似地塊交易比較複雜,和常規的城投用地模式有點差異,更需要有嚴格的審計和檢查。”嚴躍進表示。

資質存疑

由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發布的楊浦城投信用等級評定書顯示,楊浦城投在上海市大市政項目中主要負責各項市政工程的前期動拆遷業務,發揮投融資管理功能及大市政項目在楊浦區段的動遷配套功能。業務資金一部分來自於公司向銀行進行貸款融資,另外一部分來自於楊浦區市政項目專項款,相應資金進入專項账戶,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動拆遷工程款,專款專區財政局提供,由區財政局交付建設款給施工方使用。大市政項目的動拆遷成本計入公司的在建工程。同時,公司還購入房源用於動遷安置,所購房源計入存貨。

在實地走訪調查中,多位當地居民向本報記者提供《楊浦區176街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真正的拆遷工作是從2016年7月份開始的。另據居民提供的告居民書,拆遷受託機構為上海楊房拆遷綜合服務有限公司,開發受託機構為上海揚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天眼查資訊顯示,上海楊房拆遷綜合服務有限公司系由楊浦城投100%控股的企業。將176地塊轉讓給百利榮有限公司後,楊浦城投為何仍然能夠繼續拆遷?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楊浦城投2016年年度報告中,記者並未發現相關176街坊土地開發動拆遷工程。

另據了解,上海揚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由沈陽智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的企業。公司的法人和董事長為周莉莉。沈陽智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則是由百利榮有限公司100%控股的企業。

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77號),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備案申請後30日內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暫定資質證書》。《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自領取《暫定資質證書》之日起1年內無開發項目的,《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不得延長。

然而,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在2016年9月份發布的蓋有上海市楊浦區品質監督委員會印章的上海揚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業執照顯示,上海揚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業期限為自2003年3月27日至不約定期限。

除了開發資質存疑,根據上海市楊浦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網站上的公開資訊顯示,上海揚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約》及《補充合約》的時間分別為2004年1月7日、2006年7月27日和2010年11月25日。

其中,上海揚業於2010年11月25日與上海市楊浦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簽訂的補充合約【滬楊規土(2010)出讓合約補字第21號】中,更是明確要求該項目必須在2012年12月31日前開工,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

自2012年7月起施行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閑置土地,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費不得列入生產成本。

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閑置土地設有抵押權的,同時抄送相關土地抵押權人。

對此,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此前曾於2016年10月在回復相關居民的信訪中表示,楊浦區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舊區改造工作,為盡快解決土地停滯毛地出讓的歷史問題,區委、區政府決定重啟楊浦176街坊的拆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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