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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超音波檢查 每次目的都不同

超音波是產前檢查的必備項目,在懷孕的過程中,孕婦需要進行好幾次超音波檢查。有的孕媽可能會為了省事,想省掉一兩次超音波檢查,其實,每次超音波檢查的目的都是不同的,孕媽們知道嗎?

第一次超音波

孕早期(10-13周)的超音波除了判斷是否妊娠以及與停經時間是否符合,是否宮內孕、多胎外,還可通過測量頭臀長,確定孕周大小及發育情況。此期間檢查胎兒頸部透明帶的厚度可以篩査胎兒患染色體異常(特別是先天愚型)的風險有多大。

建議孕3個月後即孕11-14周行第一次常規超音波檢查,此時除了確認胚胎數量、妊娠孕周、是否成活外,還有一項胎兒頸後透明層厚度NT的測定,它是篩查唐氏綜合征等染色體異常的一項重要指標。如無特殊情況,一般的準媽媽均不需要在10周前做超音波,除非有出血等異常情況。

第二次超音波

孕中期(22-24周)的超音波比較為重要,因為此時胎兒的大部分臟器基本發育形成,而且子宮內環境相對比較寬鬆,胎兒活動不太受限制,故此時是排除畸形的比較佳時間。通過檢查不僅能觀察到胎兒大體結構,還能排除胎兒是否存在比較明顯的畸形,其大小是否符合孕周及其胎盤位置、羊水是否正常等。

第三次超音波

孕晩期(32-34周)的超音波主要是了解孕晩期胎兒的生長情況,同時就孕中期超音波觀測出的胎兒、胎盤等狀況進行複查。

需加做的超音波

有的醫院會要求孕36周之後再進行一次超音波檢查,主要是用來監測胎兒大小、位置和成熟度,以便臨床決定分娩方式,另外,醫生可能會根據多胎妊娠、孕期發生陰道出血、有先兆早產現象、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胎心變化異常、胎位不明確、羊水過多等情況,要求準媽媽再加做超音波,以隨時排除胎兒生長、發育中的異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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