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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延養老保險已推試點產品 年底前完成政策研究

  稅延養老保險已推試點產品 年底前完成政策研究

  索寒雪

  日前,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等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目前試點地方已經推出了相關的養老保險產品,還沒有對外賣。”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董克用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我剛從福建調研回來,正在做《建立中國特色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研究》,研究的主要內容是試點結束後,未來人社部和財政部的政策如何制定。”

  董克用透露,該政策研究報告由人社部牽頭,年底前完成。

  銷售前景不樂觀

  2018年5月31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經營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保險公司名單(第一批)的公示。其中,共有12家保險公司符合經營要求,分別是: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平安養老、新華人壽、太平養老、太平人壽、泰康養老、泰康人壽、陽光人壽、中信保誠、中意人壽、英大人壽。

  “我剛從福建回來,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剛出來,還沒向老百姓賣。因為幾類產品的辦法剛下來。”董克用透露。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指,個人收入中用於購買商業補充養老保險部分,其應繳個人所得稅延期至將來提取商業養老保險時再繳納,從而降低納稅。此類方式被很多國外政府采納。

  2017年7 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乾意見》。

  該檔案指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積極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針對獨生子女家庭、無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體養老保障需求,探索發展涵蓋多種保險產品和服務的綜合養老保障計劃。允許商業養老保險機構依法合規發展具備長期養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點的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

  直到2018年4月,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等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並指出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當記者向董克用問及預計未來的銷售前景時,董克用表示,“市場歡迎度不好說,一開始我感覺不會馬上那麽高。”

  “因為是稅優型的養老保險,中國納稅人口是有限的。更多的人都不納稅了,享受不到稅優,所以不會有太大興趣。”董克用表示。

  全國政協委員賈康曾表示,在中國,只有2800萬人繳納個稅,佔總人口的不到2%。

  但是,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意義本身遠大於短期的經濟價值,其被認為是儲蓄養老向投資養老的重要轉變。

  有數據顯示,中國儲蓄率長期保持在50%左右,但是在養老金體系相對完善的國家,儲蓄率較低,比如2015年德國國民儲蓄率不到10%,法國8%,加拿大、美國、英國都在6%以內。

  記者從多個銀行和保險機構了解到,在試點地區之外,目前的養老金產品基本等同於長期理財產品,沒有任何稅收優惠,而且品種單一。

  將來向基金、理財轉型

  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被認為是繼養老金、年金之外的第三大養老保障支柱,因而人社部非常重視。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公布了一組數據:“總體上看,三大支柱在養老保障體制構成比例上是嚴重失衡的,其中第一支柱大概佔養老金總量的78%,第二支柱佔總量的18%,而第三支柱隻佔4%。”

  同期養老保障體系較成熟的國家,三大養老支柱所佔比例通常為5:3:2或者4:3:3。

  董克用表示,整體看,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推進比較順利,只是“政策出來了落地還得有點時間,沒那麽快”。

  在問及《建立中國特色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研究》這一課題的主要內容時,董克用表示,目前是人社部牽頭,研究整個巨集觀的制度,基金怎麽進去,銀行怎麽進去,怎麽運作。

  此外,研究還涉及更長遠的政策手段,“現在是買保險,將來怎麽轉,可以買基金,也可以買銀行理財”。

  當問及政策研究報告的完成時間時,他表示,越快越好,預計年底前完成,因為一年後,試點結束,正式的政策就要推出了。

  業界普遍認為,個人養老金會分流現有公募基金客戶,對市場格局會產生深遠影響。

  “總體看來,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是資產管理行業的一個藍海,前景廣闊,但我們要看到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基金行業應該是以長期眼光,將其作為戰略發展方向,強化投研能力和產品布局,加大投資者教育,重視養老品牌的建設。只有這樣才能夠將第三支柱發展轉變為基金行業的紅利,實現兩者良性互動和協同發展。”董克用表示。

責任編輯:關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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