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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建案現售新規征求意見 將自10月1日起執行

觀點地產網訊:7月17日,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案現售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

《辦法》指出,所稱的建案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建案,或者已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車位(庫)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

根據該《辦法》,建案現售實行備案製。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建案現售前持材料到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備案。其中分為未辦理過建案預售許可的項目,及已辦理過建案預售許可的項目。

《辦法》提出現售建案要求,對未辦理過建案預售許可的建案項目,在未取得《受理建案現售備案通知書》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銷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對取得《受理建案現售備案通知書》的建案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銷售。

已辦理過建案預售許可的未售出建案,在申辦建案現售備案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銷售。

《辦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因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辦法有關內容從其規定。

該《辦法》還對現售條件、車位(庫)現售要求、資訊公示要求、現場查看要求、現售備案受理程式、現售備案變更辦理條件及所需材料、網上操作程式、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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