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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工作可申請公租房!不限戶籍,最長租6年

主要解決青年職工、引進人才、來滬務工人員等常住人口階段性住房困難。

準入條件不限本市戶籍、不設收入線。

“隻租不售”,租賃合約兩年一簽,租賃總年限不超過6年。

你住過公租房嗎?想不想申請市籌公租房呢?如果你想申請相關公租房,就一起來看看上海市房管局自信公布的運營機構受理點聯繫方式和申請須知吧!

Q: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制度的主要特點是什麽?

A:本市公共租賃住房主要解決青年職工、引進人才、來滬務工人員等常住人口階段性住房困難。

本市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制度的主要特點:

一是面向在滬合法穩定就業且住房困難的常住人口供應,準入條件不限本市戶籍、不設收入線,滿足不同層次住房困難家庭和單身人士的租賃需求。

二是“隻租不售”,並實行有期限租賃;租賃合約一般兩年一簽,合約到期符合條件可續租,租賃總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著重解決階段性居住困難。

三是戶型設計以成套小戶型住宅為主,進行裝修並配置必要的家具、家電後出租,實現承租人“拎包入住”。

四是租賃價格按略低於市場租金水準確定,形成與住房租賃市場良性互補、協調發展的格局;同時鼓勵用人部門采取發放租賃補貼、集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盡責,減輕職工住房消費負擔。

Q:哪些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A: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分市籌項目和區籌項目。

申請本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本市部門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約;

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達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並計算),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且與本市部門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約;

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本市部門簽訂二年以上(含二年)勞動合約,且部門同意由部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本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指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各區區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由各區政府制定並公布。

Q:怎樣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A: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提出申請。申請對象可向工作部門所在區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也可向本市戶籍所在區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受理機構地址和聯繫方式詳見本網站“本市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聯繫方式及申請受理點”欄目。根據意向租賃的房源性質,申請對象應作出選擇申請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或者區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

提交材料。申請對象應如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證、本市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勞動或工作合約、社保繳納證明、以及婚姻狀況、住房狀況等材料,承諾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經所在部門在申請表上蓋章確認後,交受理機構審核。

資格審核。受理機構受理申請後,按照申請條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出具登記證明(準入資格確認書)。

簽約入住。對取得登記證明(準入資格確認書)的對象,根據房源供應情況和運營機構管理要求辦理簽約入住手續。其中家庭(個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對象與公租房運營機構簽訂租賃合約;部門承租的,由部門與公租房運營機構簽訂租賃合約,入住保障對象與部門簽訂房屋使用相關協議書作為租賃合約附件。部分房源不足的項目,由公租房運營機構制定相應規則實行輪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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