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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萬家養老機構擬被“非強製性”分級管理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報 記者 田進在征求意見結束一個多月後,經濟觀察報從《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起草機構相關負責人處獲知,《標準》將在近期立項印發。中國4萬多家養老院將迎來第一份全國等級評定標準。

在《標準》征求意見階段,經濟觀察報致電《標準》征求意見稿上的聯繫人唐正,唐正表示:“《標準》是推薦性的國家標準,非強製性的。地方民政部門是否采取此標準主要還是看民政部門的想法。當前各個省份的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標準還是由各個省(市、區)的民政部門確定”。

北京市民政部社會福利管理處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在《標準》征求意見階段,本機構提出了很多意見,是否被采納不清楚。《標準》征求意見稿將養老院劃分為五個等級,北京市的星級評定標準將養老院劃分為五個星級。北京的一星相比於《標準》的一級,設定的標準更高。如果國家分級標準為非強製性標準,北京市的養老機構依舊會遵循北京市星級評定標準。”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止2017年底,我國60周歲及以上人口2.41億人,佔總人口的17.3%,其中65周歲及以上人口1.58億人,佔總人口的11.4%。

與此同時,民政部發布的《2017 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止2017年,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5.5萬個,比上年增長10.6%。其中,注冊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2.9 萬個,社區養老機構和設施4.3萬個,社區互助型養老設施8.3 萬個。

2017年民政部、警察部等六部委聯合開展養老院服務品質專項行動,對全國4萬多個養老院進行了拉網式排查,“一地一案、一院一策”進行整改,共整治隱患19.7萬個,依法取締、關停、撤並安全隱患嚴重、無法有效整治的養老院2000多家。

北京大學護理學院教授謝紅對經濟觀察報表示,當前中國開辦養老機構是典型的微利行業甚至無利行業,相當多的民營養老機構都處於賠本賺吆喝的狀態。據民政部2015年1月公開數據,一半以上的民辦養老機構收支只能持平,40%的民辦養老機構長年處於虧損狀態,能盈利的不足9%。

謝紅表示:“在評定等級高低與養老機構的補貼發放直接掛鉤的當下,養老行業標準設定與管理的良性發展更顯重要。從《養老機構服務品質基本規範》到現在即將頒布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中國的系統養老機構分級制度建設正在有序進行。”

疏與堵

在2018年4月12日召開的《標準》開題研討會上,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巡視員王輝表示,中國的養老服務業現在正處在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養老服務需要一個標準化體系供大家來參照,以提升行業標準化發展水準。

2018年1月,民政部便發布國家標準《養老機構服務品質基本規範》。王輝在研討會上表示,《養老機構服務品質基本規範》是養老機構服務品質的基準線,而《標準》是起跑線,進一步推動全國養老機構邁入高品質的發展階段。

民政部發布的《2017 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止2017年,全國各類養老床位合計744.8 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0.9 張。民政部設定的目標為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40張。

北京大學護理學院教授謝紅對經濟觀察報表示:“設定的目標與歐美發達國家平均每千名老人擁有70張床位數相比,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當前,中國的人口老齡化程度與養老服務業發展水準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

2018年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增加養老服務供給等措施。此前,從中央到地方,放寬養老領域的市場準入、推動養老產業發展的系列政策已不斷頒布。如陝西提出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機構每張床位一次性補助3000元,改擴建機構每張床位一次性補助2000元。

在放寬養老機構市場準入的同時,養老院的服務品質不一、管理標準不一成為了新的問題。

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曾表示,我國養老院服務品質仍然存在服務管理制度不健全、養老服務隊伍建設亟待加強等問題。將抓緊研究制定相關標準規範。

謝紅向經濟觀察報介紹,當前,全國大部分省份的養老院採用服務品質星級評定,養老院是否參與星級評定為機構自願申請,無強製性的要求。因此一些規模小的養老院不參與星級評定,其品質高低,民眾無法直接判定。

以北京地區為例,養老天地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北京養老院的機構數量為638家,獲得星級評定為318家養老機構。

北京一家未參與星級評定的養老院院長向經濟觀察報介紹,養老院因為床位等硬體設施未達到北京市最低星級評定標準,因此選擇了不參評,機構好壞主要由老人間的口碑。

涉及所有養老院的全國統一的分級制度建設因此提上日程。

謝紅介紹,星級跟等級有著本質區別,分等級是希望把所有的養老機構都歸入到不同類別當中;星級評定是隻評選好的,不評選差的。

分級制度建設

在《標準》征求意見稿中,指出為進一步提高養老機構服務品質,方便有入住養老機構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做出選擇,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制度而形成此征求意見稿。

謝紅向記者介紹,官方和業界一直在穩步推動養老機構分級制度的建設,不過其中存在系列爭議。“在《標準》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系列等級評定的基本要求,如老年人居室內每張床位使用面積不低於6平方米,單人居室使用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等。這意味著一些小規模的社區養老機構從一開始就處於分級監管標準之外,這樣就會面臨著與星級評定一樣的難題。”

謝紅表示,如果希望達到分級制度建設的目的,分級指標就得降低到最底線,把所有的養老機構都兜進來,強製性的把所有養老機構都劃分一個等級。這是當前征求意見稿所未能實現的。“但這又會涉及新的難題,即全國各省發展狀況和條件不一,各地養老機構水準參差不齊,如果一下子強製性的統一全國標準不現實,需要考慮超14萬養老設施的總體狀況。”

上述未參與星級評定的養老院院長對經濟觀察報表示:“當前政策鼓勵養老驛站等多種形式的養老設施發展,如果強製性的統一全國標準,規模小的、落後農村地區的養老機構可能面臨難以達標的難題,這可能意味著機構被強製性的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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