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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共享經濟八大爭議:如何打破一統江湖後的壟斷

  反思共享經濟八大爭議

  真正的共享經濟的發展,需要不斷地摸索,而不應該僅僅是一個又一個“來去匆匆”的犧牲者

  文 《法人》特約撰稿 董毅智

  5月5日臨近午夜,21歲的空姐李某落地鄭州,她走出機場,拿出手機,打開滴滴出行App約了一輛順風車,趕往市區。

  在中國,每天有超過2000萬人次重複這一動作。但與這天其他2000多萬滴滴用戶不同的是,李某沒有抵達目的地。7日下午,李某的爸爸報案,稱其失蹤;16個小時後,噩耗傳來,警方找到遺體,法醫告訴其父,總共中了“二三十刀”。

  5月10日,案情在微博上迅速引爆輿論,當晚,滴滴出行懸賞100萬元尋找有犯案嫌疑的順風車司機。

  12日凌晨4點,警方在河南鄭州市西三環附近的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初步確認該屍體是嫌疑人劉某華。

  案件偵破暫告段落,逝去的生命讓人惋惜,但引發的討論和爭議並未停歇。共享經濟這種模式,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越來越成為爭議的焦點。

  共享經濟這個新經濟模式,已經不知不覺成為我們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我們或多或少都在某個平台成為用戶,或者接受相關的服務。筆者從2014年就開始關注研究共享經濟,對共享經濟的崛起到當下的殘局,有更深的研究與領悟,在此想跳出境界,換個維度,從八大爭議切入,讓我們一一道破共享經濟背後的問題。

  爭議一:共享與責任

  共享經濟,從國外興起之後,在國內就以各種業態出現,出行領域的計程車、專車、快車到這次的順風車,共享充電寶更是讓那個知名的“吃翔”賭局暴擊,共享雨傘的行銷賣貨,共享成為一種流行,一種時尚,一種標簽。

  然而有一個爭議卻實存在,那就是如何界定共享平台的責任。以滴滴為例,每個用戶在注冊滴滴出行服務時,都會對跳出來的用戶協定直接點“同意”。但這個協定可能讓滴滴公司在類似事件中免責。比如,《滴滴順風車資訊平台用戶協定》中明確寫出,順風車平台提供的並不是出租、用車、駕駛或運輸服務,我們提供的僅是平台注冊用戶之間的資訊互動及匹配服務。

  換句話說,滴滴隻起到撮合交易的作用,而非承運人。所以出現意外,滴滴並不承擔交易雙方風險。如果按照這樣理解,在類似事件中,滴滴完全可以免責。事實上,在今年宣判的一起乘客因車禍訴司機和滴滴的案件中,滴滴被判免責。

  如何界定,滴滴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這種責任是否屬於連帶責任。上述案件也許是一個明確權責的契機,讓法治來規製,才更有意義。

  爭議二:壟斷與競爭

  在打敗眾多對手後,滴滴的現狀,每個業內人士和用戶其實都有現實的考量,當市場無法充分競爭,當事實的壟斷形成後,必然會追求超額的利潤,時刻用自己的獨佔的市場地位,來碾壓任何挑戰者,甚至是居高臨下服務那些曾經用種種手段形成黏性的用戶。

  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一統江湖後,必然是任性的壽與天齊,從而入魔。這是歷史給我們的答案,如何打破壟斷,如何實現正向的競爭,這絕不是平台自己能夠解決的,這需要更高維度的監管裁決。

  爭議三:資本與用戶

  共享經濟,共享平台中到底是資本重要,還是用戶重要,這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悖論,當平台在初始階段,用戶是其不懈追求的目標,為此可以用盡各種滿足用戶欲望與人性的方式和手段,利他主義成為平台的核心價值觀。

  然而資本才是背後真正的權力,資本可以左右的不僅僅是平台的生死,不僅僅是砸錢的多少,不僅僅是賽道上的幸存者,更重要的是在資本與用戶之間,平台當然會選擇資本,因為遊戲的真正BOSS,是那個一直幻化成融資額度的資本,壓力之下,種種出人意料的行為也可以理解。

  正如交通部指出的,交通運輸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鼓勵和發展新業態的初衷是激發市場活力,努力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

  然而,一些網約車平台公司在發展壯大之後,不是將必要的社會責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地侵害司機和乘客利益。這些企業僅僅將網約車作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沒有把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放在心上,只顧看投資人的臉色,不考慮乘客的感受與體驗,也不考慮司機的客觀需要。

  網約車企業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必須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的社會責任。檢驗網約車發展的標準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乘客和司機是網約車企業的“衣食父母”,是其走遠做強的“資本”,正是他們的選擇撐起了企業的“流量估值”和持續發展。如果沒有乘客和司機的選擇,再大的網約車平台終將會轟然倒塌。

  爭議四:監管與博弈

  共享經濟的發展,一直隨著監管與平台的博弈,早期的網約車法律地位問題、近期的網約車補貼競爭問題,都體現監管的身影。

  不論是在野蠻劫爭的初始,還是壟斷逐步形成的當下,只有監管才能成為克制違規違法的最有效方式,但是這種缺乏全局性,事後彌補的方法,確實也在現實中造成種種滯後,可喜的是,監管的技術與藝術也在迅速進步,約談、叫停,已經為用戶的利益構築及時的保護傘。

  但是請記住這種博弈不會停止,尋找監管的縫隙,甚至在監管缺失中謀取紅利,絕不僅僅是共享平台所獨有,特定發展階段的必然產物,更高的維度去監管,更快的監管手段,更科學的監管技術,更符合民意的監管措施,相信監管的法治,法治的監管,才是博弈的最好的階段成果。

  爭議五:生存與死亡

  上百家網約車平台,幾十家共享充電,一眾倒掉的共享平台死亡名單,每年盤點中都在不斷增加的數量,枯燥的數字中,有多少資本在流失,有多少創業者的努力付諸東流。面對共享經濟的高風險,以及各路人馬對於共享經濟的質疑,同行業的企業並沒有選擇合作與支持,而是惡性競爭,同行業的惡意廝殺,則讓很多共享經濟企業加速死亡。

  比如,共享充電寶產業項目推出後,一個個企業蜂擁而上,瘋狂闖入市場,迎來了一系列的法律戰,來電科技專利訴訟,狀告雲充吧、街電科技、雲租吧等。盲目跟風搶佔市場下,必然出現淘汰者。

  為了生存,平台可以不斷挑戰監管,為了生存可以用各個手段獲取客戶,為了生存惡俗無原則的推廣,生存或者死亡,已經不僅僅是平台和創業者的命題,甚至每一個倒掉平台背後都有更多的用戶的權益被任意侵害,那些永遠退不回來的押金,那些永遠無法注銷的用戶資訊,那些沒有任何回復的投訴,都是在一次次地傷害用戶們對平台的信任,對共享經濟的認同。生存還是死亡,已經成為行業魔咒。

  爭議六:騙局與魔咒

  為了打破魔咒,總有聰明的創業者和智慧的投資人設定巨集大的局、誘人的故事,甚至讓講故事的人也沉迷不已,信以為真。

  各種模式背後的邏輯,都是那麽不堪一擊,騙局、龐氏,都成為我們習以為常的套路,於是在這其中甚至誕生了薅羊毛的群眾,甚至演化成為職業的“薅羊毛黨”,局中局,那些年我們見過的共享騙局中,最多的一個詞就是“需求”,“需求”成為一個構建任何創業模式的必備要素,那麽究竟是哪些需求?

  爭議七:需求與人性

  有個投資的朋友和我聊其共享經濟和平台,說到自己的發現:“有個規律,不知是不是確定的,越是激發人性惡的平台,發展得越快,會迅速佔領市場”,善惡因為評判標準不同容易產生偏差,但是將需求無限滿足人性潛在的欲望,確實是某些平台迅速崛起的不可告人的秘密,有多少需求是真實客觀的,有多少需求是確實必須的,有多少需求是想象臆斷的,有多少需求是無用的偽需求。

  共享經濟,在滿足需求的同時,更應規製邊界,恪守底線,洞察人性,是為了人心,人心不僅僅是產品設計的研究方向,更應成為價值取向的正能量。

  爭議八:邊界與底線

  現在的共享經濟,早已經失去了共享最本質的含義,這種共享本質上已經變成了資本的角逐,早已違背“節約”和“環保”的初衷,造成大量資源的閑置和浪費。共享的本質是為了節約資源,是站在資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當然,毋庸置疑,中國的現代分享經濟實現了很大突破,會產生新的產品和服務,但是共享的前提還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排他性,所以說,現在整個共享市場是以“壟斷”為為目的,早已經不是“共享”為目的。

  只有知道邊界,懂得底線,共享平台才能在紛紛擾擾中發展,在客戶利益與資本逐利的選項中選擇合理的平衡。在監管的趨嚴中主動合規。騙局終不長久,放棄短期的、短視的目標,扎扎實實,一步一步,真正將中國式共享經濟做起來,形成我們的核心服務價值,在這變革的新時代,相信共享經濟,共享平台們,才能找到真正的生存之道、發展之路。

  共享經濟是一個以閑置資源再利用為目的的新型的經濟模式,共享單車、共享汽車再到共享充電寶等,這些使用的資源並不是說是現有的資源,而是需要再生產與創造的資源,我們已不再秉持著共享的初衷,在共享經濟的路線上越走越偏。真正的共享經濟的發展需要不斷地摸索,不應該僅僅是一個又一個“來去匆匆”的犧牲者。以上八大爭議有感而發,願每一次的慘痛,讓我們悔悟,願每一個肺腑建議,能讓共享經濟,樂享每個人。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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