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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超魯迅胡適三位文人收入大盤點:胡適收入碾壓前兩位

文/高飛

01、梁啟超

要說民國文人的高收入者,梁啟超應該排在第一梯隊。從參與戊戌變法開始,梁啟超的名聲就與日俱增。有了名聲,文章自己不愁銷路,銀子也就自然而然裝進腰包了。

1912年12月,梁啟超在天津創辦半月刊《庸言報》。這份報紙讓他賺得一大筆錢。這年的12月18日,他在家信中說:"《庸言報》第一號印一萬份,頃已罄,而續定者尚數千,大約明年二三月間,可望至二萬份,果爾則家計粗足自給矣。若至二萬份,年亦僅余五六萬金耳,一萬份則僅不虧本,蓋開銷總在五六萬金內外也。"

印一份報紙賺5萬多銀圓,家裡一年開銷可以無憂,而且對社會大有裨益。真可謂是名利雙收啊。

除了辦報紙,梁啟超的稿費收入也是相當可觀的。根據1922年10月他和商務印書館經理張元濟的通信,梁啟超的大作《中國歷史研究法》在商務印書館發行,版稅為40%。以他的名聲,銷量自然不會很低,光這一本書,他就可以賺一大筆。而梁啟超在《東方雜誌》上發表文章的稿酬是千字20圓,折合今天的大約是人民幣800元。

除此之外,他還有各種講座的收入。據記載,20世紀20年代1塊銀圓在上海可買7斤豬肉。由此可以想見梁啟超收入有多高,他一個人的收入就足以讓一大家人過上幸福的富裕生活。

02、魯迅

已經有很多人研究過魯迅的收入,這些研究都說明一個問題,魯迅先生不缺錢。

魯迅的收入,一共有四個部分,第一分部是在教育部任職的工資收入。他在教育部任職時間長達14年,剛入職時沒有60銀圓,後來漲到每月300銀圓。這種工資水準,在當時足以負擔起家庭的開支。

第二部分是講學的收入。魯迅北京任職期間,業餘還到各個高校去講課,講課費也是他的一筆不小的收入。

據統計,從1920年至1926年,魯迅先後在北京大學、高等師范學校、世界語學校(1923年開始,月薪15圓)、女子師范學校(1923年開始,月薪13圓5角)、中國大學(1925年,月薪10圓)、黎明高中(1925年,月薪6圓)等學校兼職,講課費從從幾圓到十幾元不等,加在一起,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第三部稿費收入。作為一個文豪,稿費是魯迅最重要的收入。他的稿費包括版稅、稿酬和編輯費,這是他在上海生活的最主要生活來源。在北京,他是政府公職人員,有固定收入。後來,他不再在教育部任職。生活就全靠稿費了。他在上海期間,北新書局每月支付給他的版稅是國幣100圓,《奔流》雜誌支付給他的編輯費每月100圓;他在報刊發表文章的稿酬為千字5至15圓,每月收入至少500圓。這麽算下來,還比在北京時寬裕得多。

魯迅的收入水準,在當時是比較富裕的,這足以保證全家的中等水準生活費,同時還使得他有能力購買各種珍貴的圖書、資料,資助青年學者等。

03、胡適

胡適26歲就當了北大教授,月工資是260銀圓。折合今天的約人民幣10000多元。比現在的廣大畢業生高多了。而他住的北京大學教員宿舍是全免費的。而且他吃飯有食堂,每月僅需9個銀圓,夥食還很豐盛。這不是別人說的,而是他自己在家信裡對母親說的:"適之薪金已定每月二百六十圓。……教英文學、英文修辭學及中國古代哲學三科,每禮拜共有十二點鍾。……適現尚暫居大學教員宿舍內,居此可不出房錢。飯錢每月九圓,每餐兩碟菜一碗湯。適意俟拿到錢時,將移出校外居住,擬與友人六安高一涵君。"

不久之後,他就漲薪了,每月280圓。

這是他剛入職時候的情景。後來,隨著名聲的增長,職位也越來越高,北大教務長、中國公學校長北大文學院院長等職,職務的升遷必然帶來收入的增長。此外,他還辦了很多雜誌,在開啟民智的同時也獲得了不錯的收入。

除此之外,胡適的稿費也是相當高的。1928年12月,亞東圖書館送來一張账單,上面寫明了胡適幾種書籍的版稅和稿酬,計胡適收入近3萬銀圓,這可是一筆巨款,折合人民幣約120萬元。就是放在今天,這也是一筆相當高的收入。有學者做過統計, 20世紀30年代,胡適的收入月均1500元,折合人民幣約有5萬元。這在當時已經是上流階層了。他的這個收入比魯迅要高很多,魯迅收入在700元—800元間,胡適的收入約是魯迅的兩倍還多。

胡適的家有庭院,有汽車間,有鍋爐和熱水汀,有浴室和衛生間,雇用門房一人,廚子一人,女傭一人,打掃雜役二人,司機一人。話說在這裡,具體那是個什麽樣子,各位讀者自行腦補。

後來胡適又從政,在政壇上也混得相當不錯,曾擔任駐美國大使,那時期的收入,就不是一個普通文人能夠達到的高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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