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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沉浮20年,為版權付費才是破局關鍵

說起“許鏡清”這個名字,恐怕鮮有人知。可說起《敢問路在何方》《天竺少女》《女兒情》等歌曲,恐怕所有人都能哼上一兩段。這些傳遍大江南北,幾經無數人改編傳唱,甚至有很多人是從小聽到大的歌曲都出自許鏡清老先生之手。可殘酷的是,許老先生前前後後拿到了不足千元版權費。2013年開始,許老先生就想給西遊記愛好者奉獻一場音樂會,可直到2016年,許老先生仍然因為音樂會的費用問題焦頭爛額。許老先生的窘境反應的恰好就是當下中國音樂市場的現狀。

放眼全球音樂市場,沒有哪裡能像中國這樣有如此大的購買能力,有如此大的消費潛力,但同時,也幾乎沒有哪個市場能像中國這樣,如此掙扎、糾結。

Quest Mobile的數據顯示,中國在線音樂App整體MAU穩定在5.7億,而CNNIC統計的中國網民數量不過7.3億,這基本意味著有近8成網民都有聽歌的習慣。可是,中國音樂的發展卻十分艱難,一方面,中國的付費用戶依然很少,早年養成的“免費”思維依然主導者大多數人,盜版問題嚴重。另一方面,中國的音樂人普遍得不到足夠的激勵。高曉松多次強調自己幾年沒有拿到過版權費,近來華語音樂排名竟然被抖音剪輯的神曲所壟斷,不少人聽不到新的好音樂,只能轉而去聽老歌。

往差的方面說,中國音樂產業的發展缺乏版權意識,缺乏良性驅動。往好裡說,中國音樂有著巨大潛力,一旦用戶的付費意識提升,音樂人的成長會更良性,整個市場的增長也許會再出現一個質的提升。但毫無疑問,我們做的還不夠。

產業緣何倒退發展?

中國用戶並不是從來就沒有付費聽歌的習慣。

上世紀90年代,內地樂壇百花齊放,校園民謠與搖滾樂強勢發展。好歌不斷,唱將輩出,唱片市場一片紅火。出現了魔岩、大地、紅星等海外投資公司,正大、新星座等中外合資公司,還有星碟、銀碟等國內的私營企業。音像公司進一步激發了音樂製作人的活力,誕生了崔健、竇唯、高曉松、鄭鈞、老狼等一大批時代偶像。

可隨著互聯網1.0時代的初臨,唱片銷售低迷,中國音樂市場也出現了低迷態勢。據普華永道發布報告稱,2017年,中國現場音樂收入是2.29億美元(約15億人民幣),到2022年將增長到3.15億美元(約20億人民幣),年複合增長率是6.6%。根據國際唱片聯合會IFPI的數據,中國錄製音樂市場2017年的規模是2.923億美元(約19億人民幣),其中實體佔3%,也就是876.9萬美元(約5700萬人民幣)。理論上說,實體的下滑對應的應當是數字消費的繁榮,可實際上廠商們並沒有在互聯網1.0時代賺到太多錢。

在這20年間,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可為何音樂市場卻在影響力、創造力、市場活力上呈現低迷的狀態?為何20多年的發展竟然讓更多人懷念90年代那段輝煌歲月?

轉化率差距的背後,版權意識薄弱

究其根本,在這個互聯網1.0時代,中國音樂產業發展如此掙扎的根本原因就是版權意識。

90年代末期,所有人都知道而且也都接受花錢聽音樂的模式,聽磁帶、聽唱片沒有人會認為應該免費。可是到了如今,大多數消費者卻認為,在網上聽音樂理所應當要免費。互聯網1.0時代,大眾的聽歌成本非常低,不需要花費幾十上百元購買實體唱片,不論是在線聽還是下載,手機裡裝幾個音樂app就全搞定了。雖然很多APP都有會員服務,但願意為更佳音質和VIP限定歌曲付費的用戶,相對大眾整個群體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現實是,連低廉的會員費用,目前我們的消費者也不願意多掏。一組數據十分能說明問題。Spotify 在2017年上半年的付費用戶數量達到了 5000 萬,Apple Music 已經在全球獲取了超過 2000 萬付費用戶。可在中國,根據此前剛剛登陸紐交所的已在國內領先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公布的數據,付費率不足4%。這深刻的說明,國人的版權意識仍舊薄弱。

版權意識不足的另一個表現是,中國用戶幾乎都要求APP內有將音樂下載到本地的功能。這個功能對於用戶來說,既可以將下載的專輯保存到硬碟裡,也可以分享給其他人,甚至可以通過電腦刻錄成光碟拿到外面售賣。儘管隨著2015年國家推出“最嚴版權令”,針對這一版權問題,國內很多APP做出改進,現在下載到本地的格式已不是MP3而是各個平台經過加密後的,在會員期限內才能實現本地播放的音樂流媒體檔案,但扭轉意識的工作顯然還是漫漫長路,會員增長仍然沒有質的改變。

版權意識的薄弱帶來的就是創作熱情的大幅衰減。比如汪峰,他曾以《怒放的生命》、《北京北京》、《飛得更高》等流行歌曲唱響內地歌壇,號稱當時國內搖滾歌壇的半壁江山。可是,他的歌被各類藝人或選秀節目大量翻唱,甚至唱到了春晚的舞台,他也沒能從中得到一分一毫版權費。他此前也透露過,寫了幾十年的歌,版權收益僅60萬元。在這樣的版權意識環境下,他直言不希望自己的女兒進入音樂圈,做音樂會餓死。

音樂產業的掙扎,中國音樂產業發展的症結根本上就是版權。

付費教育與付費意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不妨從別人那裡反思一下我們的不足。

這幾年,音樂產業發展最引人注目的毫無疑問是韓國,從引領初代“韓流”的H.O.T到紅遍亞洲的東方神起,再到現在的BIGBANG,K-POP已經成為全球音樂潮流的引領者。一曲《江南style》,竟然打破吉尼斯世界紀錄,成為YouTube歷史上最受人“喜歡”的影片。著實讓人羨慕。

音樂產業成為韓國支柱產業的根本原因在於,韓國建立了完善的版權制度,充分煥發了音樂人的熱情。與中國音樂人拿不到版權收入不同,在韓國,音樂創作者收入的重要來源就是版權收入。

目前,韓國音樂人的收入有3個主要來源:唱片收入、音源收入和版權收入。當然,與全球市場的變化一樣,唱片收入在韓國也在漸漸淡出主流。可不同的是,此消彼長,音源收入成為音樂人收入的重要來源。目前,消費音源已經是韓國國民的共識,有些歌手甚至不會發實體唱片,只在網絡上發行音源。音源有確定的單價,總體音源收入由音源網站、詞曲作家、歌手和公司幾方按比例分成。音源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創作者的收入高低。

除了音源,創作者的另一個主要收入來源便是由韓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代為管理和收繳的版權收入。任何機構或個人使用這些歌曲都需要向音樂著作權協會付費,音樂著作權協會再根據歌曲的使用量向著作權人結算版權收入。今年7月,韓國推出了新的法案,咖啡店、生啤酒專賣店等私營業主們都需要支付演出音樂演出版權費。對比中國,我們的理發店、酒吧等等場所,恐怕很少有人會支付最基本的版權費用。

在韓國,優秀音樂人能拿到不菲的版權收入。比如Bigbang的GD,不僅是組合的歌曲,自己的Solo曲、成員們的Solo曲都會參與作詞作曲,版權收入非常驚人。韓國音樂版權協會的資料顯示,早在2013年,G-DRAGON一年就有7億9000萬韓元左右(大約人民幣近500萬元)的版權收入。但是,在中國,連高曉松這樣的知名音樂人都曾多次在節目中表示,自己的歌傳唱了這麽多年,沒有收到過一分錢版稅。今年5月,某衛視的歌唱節目中,翻唱了經典曲目《戀戀風塵》。可直到高曉松發微博,大眾才發現其實節目方沒有申請任何版權,也沒有署名詞曲作者,侵犯了版權方和作者多項權利。

連高曉松、大電視台這樣的音樂人和機構尚且如此,普通的音樂人的處境該何其艱難?中國傳媒大學《音樂人生存現狀與版權認知狀況調查研究報告》顯示,近30%的音樂人從音樂上面沒有獲取過一分錢的收益,有70%的音樂人必須要從事兼職工作。

韓國民眾之所以有版權付費的意識,最為關鍵的是付費教育。在韓國政府十分重視版權教育,從小學生到大學生,乃至社會人士,都會在不同程度上接受到版權教育,從而提高版權保護以及尊重版權的意識。中小學設有版權體驗課堂利用學校正規教育課程中的特別教學時間(創意體驗活動等)進行教學活動。對大學生群體的網上教育主要有“針對大學生的著作權筆記”、“針對大學生的著作權講座”等項目。而以成人為對象的版權教育主要在企業內部、公共機構等工作場所內部進行。全民版權意識的覺醒直接帶來的就是版權消費的提升,良幣驅逐劣別,盜版問題也就沒有了市場。

對比韓國音樂市場,我們在版權教育和版權意識上有著很大的差距,版權意識的差別反映到市場上就是兩國音樂發展速度的差別。韓國音樂發展迅速,成為支柱產業,而華語音樂卻發展緩慢甚至止步不前,就是產權意識差別帶來的蝴蝶效應。

音樂版權付費:勢在必行的運動

設想一下,如果當下某家音樂平台推出免費會員活動,這時如果有音樂人突然抗議並阻撓這種做法,這位音樂人是否會得到大眾的支持?相信在中國絕對不會,但在2015年,蘋果就曾發生過這樣的故事。

在蘋果舉辦的WDDC2015大會上,蘋果推出了全新流媒體音樂服務,並宣布提供三個月得免費試用。然而這一規定惹惱了天后霉霉。憤怒的她在社交網絡上PO出“沒有免費的蘋果當然也沒有免費的音樂!你們蘋果要是玩真的,那本姑娘就取消專輯《1989》在Apple Music的上架計劃。順便送你們首歌——《1989》中的單曲《shake it off》”。

霉霉的表態迅速引發熱議,蘋果方面很快出面向霉霉道歉,並承諾支付歌手相應的費用。在蘋果用戶免費試用三個月內,每下載一首歌曲將會支付唱片公司0.2美分(約為人民幣0.13元)。並在免費使用三個月後,按照每人每月10美元(約為人民幣69元)的標準收費。

霉霉敢於這樣表態離不開版權層面的力量。霉霉的訴求能夠得到大眾的支持,大眾認為霉霉應當得到合理的版權收入,即便自己要承擔一定的費用。另一方面,在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付費、版權已經成為歐美音樂行業的一個通行的規則,明星、大眾、平台都在維護這個規則而不是破壞規則。

對比國內外幾款音樂類APP的收費情況,其實,國內相關軟體收費標準非常低,大概是國外的五分之一。但即便如此,平台仍然很掙扎。根本上在於,大眾並不支持你的付費模式,反思我國音樂產業的發展,版權付費意識的提高已經成為了一場勢在必行的全民行動。

實際上,在音樂產業之前,已經有很多產業率先為音樂版權付費化做了示範。比如在影視產業,隨著電影版權的推行,中國電影產業已經高速發展成為中國娛樂業的主力。2017年中國票房收入559億人民幣,而在2002年,這個數字僅為10億人民幣,15年間翻了50多倍。

網絡文學、網絡遊戲市場也不遑多讓,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網絡文學市場規模穩步上升至127.6億元,同比增長32.1%。而根據Newzoo的全球遊戲市場報告,中國也已經超過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影片遊戲市場,2016年的營業收入超過244億美元。

隨著版權意識的提升,這些產業都紛紛煥發出來強大的活力,同理,對於音樂產業,版權付費的推行,也會給產業注入強勁的動力。

也許短期看,音樂版權付費,大眾可能失去享受已久的免費聽音樂的紅利,但從長期來看,這對整個行業、對音樂人、對大眾自己都是良性的作用。

首先,對於音樂人來說,版權付費帶來的是收入的提高,如果自己的音樂得到更多人的認可和付費,可以通過版權獲得更高的收入,進而煥發更大的熱情參與創作,而生活問題的解決可以讓這些音樂人獲得更好的創作條件。參照90年代的音樂盛世,版權的收入的提升,也許會催生更多更優秀的音樂人。同理,像現在網生一代的少男少女們,也從小就認同了先進國家的版權理念,願意為知識產權付費,願意為產出知識產權而努力,這些都是好的方向。

另一方面,對於大眾來說,也許意味著開支的暫時上升,但長期看,為版權付費可以獲得更精致的內容,可以讓行業出現更多更優秀的音樂人。相比於每天只能聽老歌,只能聽洗腦神曲,一首偉大的歌曲可能給人帶來更大的力量,更好的體驗。從這個角度來說,這樣的付費會長期來說,對大眾會是一個正向的回報。

更為關鍵的是,音樂版權付費化,讓整個行業進入一個良性運轉的軌道中,音樂人創作可以獲得更高的回報,進而接連不斷地創作出偉大的作品,而這些音樂進一步帶動了大眾的熱情,中國音樂產業也許會在未來成為全球音樂的重要力量。

版權意識掣肘,版權付費進展不暢,這些是中國音樂人即將進入嶄新的數字時代卻還在掙扎的最根本原因。想要中國音樂產業更快發展,我們需要各項政策積極落實推動,嚴厲打擊非法盜版行為。需要市場化企業共同推行,需要全民積極參與。版權付費化需要推進,版權意識需要普及開來。只有音樂人付出的心血得到足夠的回報,才能更好地保護中國音樂產業的發展。音樂版權付費化真正普及的那一天,也許就是中國音樂產業進入下一個盛世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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