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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被訴侵權案二審:當庭比對數十處情節

新京報訊(記者 王巍)認為小說《人民的名義》存在抄襲和剽竊自己作品的侵權行為,曾經在檢察院工作22年的李霞將《人民的名義》作者周梅森以及北京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訴至法院。在一審敗訴後,李霞提出上訴。今天(6月13日)上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李霞起訴《人民的名義》抄襲自己的小說《生死捍衛》,圖為李霞在庭審現場。新京報記者 王巍 攝

據新京報此前報導,李霞一審起訴稱,其根據自身長期的檢察工作經歷,於2008年6月開始創作小說《生死捍衛》,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2017年1月,周梅森撰寫的小說《人民的名義》由北京出版集團出版發行。經對比分析發現,小說《人民的名義》大量抄襲、剽竊其《生死捍衛》一書且未給其署名,侵犯其享有的著作權。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涉案兩部小說在李霞主張的破案線索的推進及邏輯編排、角色設置、人物關係、情節、具體描寫五個方面的表達上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者相似,故判決駁回李霞的全部訴訟請求。

李霞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其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後有一些新的侵權事實發現”。今日上午,沒有聘請律師的李霞一個人來到法庭。開庭後,她表示自己對一審判決的認定有異議。她認為《人民的名義》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改編權。

周梅森委託代理律師出庭應訴,作為第二被告的北京出版集團則委託本部門的編輯出庭。

根據法庭總結和雙方確認,二審庭審焦點在於《生死捍衛》與《人民的名義》兩本小說的比對,看兩者是否構成實質相似,進而是否存在改編權的侵犯。

主審法官建議,雙方當事人用帶領大家閱讀的方式,講出各自對兩本書是否構成相似的理由。“讓聽的人有一種讀者的體驗”。

從反貪局長的意外死亡到主人公檢察官的上任,李霞列出了兩本書幾十處情節並進行比對,證明兩本書背景、開端、情節發展等的相似之處。周梅森一方則表示,李霞所謂相似的比對均不成立。庭審近4個小時後,法官方宣傳布休庭,李霞表示,自己不同意接受調解。該案未當庭宣判。

編輯 潘佳錕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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