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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團遊內蒙古草原,71歲老人猝死

本文轉自微信公號「揚子晚報」

71歲的南京市民吳女士報名跟團到內蒙古草原旅遊,家人怎麼也沒想到,在旅遊的第四天吳女士就發生意外倒下了。

事件回放

疲憊不堪的草原遊

老人到草原三天就倒下了

今年6月12日,81歲的蔣大爺和老伴71歲的吳女士在位於頌德裡5號的南京趣看天下旅行社報名參加了錫林郭勒6日遊,團費共7160元,出團時間7月4日至7月9日, 行程為南京-北京-張北-錫林郭勒-天津-南京。

「旅行社負責人雷紹保告訴我, 他會帶妻子和嶽父嶽母一家人跟團一同去,這個團品質有保障的。」蔣大爺說,雷紹保也是南京康必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老闆,這家公司主要銷售老年人保健品, 他已經跟雷紹保買了三年多保健品,所以很信賴他的推薦。

兩位老人出遊的收據

7月4日,老人跟團乘坐9:35出發的高鐵至北京,雷紹保一家果然也在團裡。14:08到北京南站後,全團50多名遊客被告知要步行一段路找大巴車,這一走就是40多分鐘。 「烈日當頭,我們拎著行李,走了40多分鐘才上車。 那天,北京正處於高溫黃色警報,最高氣溫有38℃。 」 蔣大爺說,團裡大部分都是60歲以上老人,大家直喊吃不消。好不容易上車後,大家坐了4個多小時大巴到達錫林郭勒盟太僕寺旗。

接下來的兩天,旅行社安排了元上都遺址博物館、忽必烈影視城、烏拉斯台沙地腹地無人區、蒙古王私家牧場等行程。幾天的舟車勞頓,加上北方草原的低溫,吳女士漸感到不適,勉強跟著大部隊卻愈發難受。 「6日一整天,我老伴沒力氣去玩,基本上都留在大巴上休息。 遊客都下車玩了,車上就她一個人。 晚上住蒙古包,房間裡沒有熱水壺,我們想喝口熱水都沒辦法。 」 蔣大爺說,他想找導遊要熱水喝,但沒手機號碼聯絡不上,他問了同團幾個遊客後放棄了。

7月7日早晨,吳女士感到疼痛難忍,在南京導遊的陪同下到多倫縣人民醫院看病,超音波顯示左腎囊腫,醫生建議轉到大醫院進一步治療,離得最近的城市有承德、張家口和北京三個選擇。中午12點半,蔣大爺的兒子頭一回接到旅行社電話。「她說自己是導遊,姓王。王導告訴我,『你母親在這治不了,要不要轉院?』」蔣先生一聽急壞了,表示趕緊送人到北京,但 王女士說帶的錢不夠,沒法墊付,讓他先付在多倫的治療費298.2元,以及去北京的救護車費,再送人去。

老人看病的門診票據

「我用微信轉了7100塊錢過去,救護車下午2點多才出發。」蔣先生氣憤地說,導遊難道不該第一時間送人到醫院嗎,還在算帳上浪費時間? 當天下午四點多,老人在去醫院途中過世了。

家屬質疑

旅行社不負責任

竟然沒跟老人簽合約

出門才四天,平時身體硬朗的母親就過世了。蔣先生和家人認為,整個行程路線、交通方式不合理,不適合高齡老人出行,使得老人過度疲勞,誘發疾病。此外旅行社不負責任,竟然沒有與老人簽合約,老人病了也不及時送醫,導致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我爸81歲,我媽71歲。這團50多人,大多數是老人。」蔣先生認為,對老年團而言,旅行日程安排宜松不宜緊,但行程太緊湊。出發第一天,在老人們坐了近5小時高鐵後,還讓大家在烈日下步行40多分鐘找接送的大巴車?再接連坐4個多小時大巴到氣溫較低的草原,老年人肯定吃不消。

蔣先生向記者展示了出團通知書,注意事項第10條寫明: 遊客在了解注意事項和要求後,60周歲以上遊客報名請如實填寫健康確認書,兒童、70歲以上老年人、孕婦遊客必須全程有家屬或監護人陪同旅遊。

「草原條件比較艱苦,團隊行程幾乎都在草原及無人區,一旦出問題,不便處理。而旅行社帶老人去這些特殊地方前,卻不讓老人提供健康證明,或提醒購買旅遊意外險,或是讓兒女知情、陪同。最氣人的是, 這家旅行社連個正規合約都沒有和我父母簽,老人根本不知道合約內容是什麼。 」蔣先生說,他查詢到旅行社負責人從2001年起做老人保健品生意,目前這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員也是保健品公司的員工,掌握大量老人資料。「我父親到現在還有6盒菌寶沒提貨,他就是在買保健品的時候被他們推銷草原6日遊的。」

旅行社回應

事件中沒責任

只能補償老人3萬元

母親過世後,蔣先生和旅行社經過幾輪交涉,旅行社始終認為無責。7月23日,旅行社負責人雷紹保主動聯繫蔣先生商量賠償,還委託一位周姓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他共同協調。該工作人員說,「 其實出門旅遊就是要受罪的。 這一次老人家的意外,主要是因為自身疾病造成。 旅行社只能說存在瑕疵,但沒責任,所以我們只能從人道主義的角度補償老人3萬元。」

雷紹保告訴記者,這個團隊是各年齡層「混搭」團,有不少七八十歲的老人,但也有中年人。 這種混搭團,行程中的坐車時間、遊覽時間等方面,難以完全照顧到老年人的出行節奏。

為何出團前不要求老人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現在開旅行社的利潤太少了,總不能不收老人吧?」雷紹保說。

為何不與老人簽旅遊合約?雷紹保的話前後矛盾,「其實我們有電子合約的,但怕老人不會用」「我們也有書面合約,是有人代簽的」……當記者詢問是誰代簽?有老人的授權嗎?陪同老人到醫院的王導是否有正規導遊資質?雷紹保一言不發,不再說話。

律師說法

旅行社對老年群體負有更高的義務

目前,中國60歲以上的人口超過2億,「銀髮遊」已成為旅遊市場開發的潛在熱點。 但「痛點」也日益明顯,比如老年人旅程中的健康問題,低價團和誘導購物的陷阱問題。

其實,早在2016年9月1日,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旅行社老年旅遊服務規範》 (以下簡稱《規範》)正式實施。作為老年旅遊的「國家標準」,《規範》提出:

旅行社應採集老年旅遊者詳細信息,包括個人健康情況、個人通訊方式、緊急聯絡人信息,並請老年旅遊者當面簽字,75歲以上的老年旅遊者需成年直系家屬簽字,且宜由成年家屬陪同;

老年遊連續遊覽時間不宜超過3小時,連續乘汽車時間不超過2小時;

整個旅遊行程應節奏舒緩,包機、包船、旅遊專列和100人以上的老年旅遊團應配備隨團醫生服務等。

不過,這份《規範》屬於推薦性行業標準,並不具備強製性。 對於老年人旅遊的「國標」,部分旅行社認為執行難度大而抱有抵觸情緒。有的旅行社接到高齡老人時,超過多大歲數堅決不接待;有的旅行社是出門之前簽訂免責協議,撇清自己的關係。

「對於老人、兒童等特殊群體,旅行社負有更高的義務,出遊時要採取特殊的保護措施。 」北京煒衡(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封頂認為,作為旅遊從業者,應該具有常識和專業知識,考慮到老人的基礎疾病並做預案。 對此,一位旅遊專家認為,「老人旅遊死亡」事件,不該只是一場法律糾紛,只在法律層面上探討孰是孰非,還應該走出法律場地,探討另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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