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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商人告禦狀被關三年 替他寫狀紙的中國人被處死

1759年,乾隆皇帝收到了一份很特殊的狀紙。

說特殊,是因為這份狀紙是一名英國商人送上來的。

這個英國商人叫洪任輝(James Flint)。洪任輝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一名職員。1755年,洪任輝被派往中國寧波,打算開辟廣州之外的另外一個通商口岸。他們驚喜地發現,不但浙海關的關稅低於粵海關,而且各種雜費也比廣州方面少很多。當地官員對待他們也很熱情。

於是,接下來英國東印度公司便繞開廣州,直接奔赴寧波開展貿易。寧波的貿易活動十分頻繁。1757年,乾隆皇帝在下江南時,見到了這一幕,憂心忡忡,擔心寧波會成為第二個澳門,便下令外國商人一律回廣州貿易,不得再赴浙江等地:

“此地(寧波)向非洋船聚集之所,將來隻許在廣東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寧波。如或再來,必令原船返棹至廣,不準入浙江海口。”

洪任輝認為,在廣東不好做生意,仍然想到寧波去開展貿易。1759年,洪任輝不顧清廷禁令,北上天津,通過行賄將一紙訴狀告到乾隆皇帝面前。

在這份訴狀裡,洪任輝提出了7點請求:

關口勒索陋規繁多,且一船除貨稅外,先要繳銀三千三四百兩不等;關監不循舊例準許外商稟見,以致家人多方勒索;資元行故商黎光華欠外商銀五萬兩,關監、總督不準追討;對外商隨帶日用酒食器物等苛刻征稅;外商往來澳門被苛索陋規;除舊收平余外,又勒補平頭,每百兩加三兩;設立保商,外商貨銀多被其挪移,延擱船期。

洪任輝的主要訴求就是,粵海關對外國商人吃拿卡要、故意刁難,還拖欠外國商人的巨額貨款。當然,他這樣做的目的,還是希望重新開通寧波為通商口岸。

由於是英國商人來“告禦狀”,乾隆皇帝很重視。他立即派遣福州將軍新柱、給事中朝詮,以欽差大臣的身份前往廣州,會同兩廣總督李侍堯一同審訊這件案子。乾隆皇帝明確表示,要秉公處理,既不能偏袒粵海關監督李永標,又不能縱容不法行為。特別是,要查清楚是誰在與英國商人勾結,慫恿他來告狀。

實事求是地說,洪任輝反映的這些情況,都是存在的。可如果要嚴格進行查處的話,粵海關監督李永標就罪責難逃。李侍堯與李永標關係一向不錯,怎麽著也得幫他一把。於是,李侍堯一方面把粵海關吃拿卡要的現象,推到了李永標的家人和書役身上,將他們作為“替罪羊”;另一方面,又向乾隆皇帝暗示,指粵海關一直從國外購買奇珍異寶獻給宮廷,又向內務府進貢了大量的銀子,超過了江、浙、閩3個海關之和。

乾隆皇帝心領神會,他不再追究李永標等人的責任,反而命人責問洪任輝,是誰給他代寫的訴狀?顯然,此時乾隆皇帝的憤怒已經轉移了目標,不再是清朝官員們吃拿卡要,假公濟私,而是這個英國商人,不但說得一口流利的漢語,還找了中國人幫他寫狀紙。這難得不是中外勾結?

很快,案子有了結果。

粵海關監督李永標沒有獲罪,僅因管束家人不力,被革除職務。洪任輝被送到澳門的前山寨,圈禁了3年,3年期滿後被驅逐出境,再也不允許他回到中國。

在這個案子裡受到最嚴厲懲罰的,是幫助洪任輝撰寫狀紙的四川籍商人劉亞匾。劉亞匾被以“為外夷商謀砌款”的罪名,判處死刑,丟掉了性命。

【參考資料:《清史稿》《中國近代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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