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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組織赴滬夏令營,學校豈能淪為掮客?

針對被曝強行要求高一新生赴上海參加夏令營一事,日前江蘇鹽城市亭湖高級中學副校長薛振鴻回應:生均交費1780元,去與不去,學生自願選擇,不存在強製一說。

猶太格言說: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現在儼似成了,校方一說學生自願的,恐怕公眾就得發笑。在一些學校所組織活動語境下,自願簡直成了強迫的代名詞。

是真自願也好,假自願、實被迫也罷,即便退一步,就假定學生果真都是自願的;可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活動,本身就是違規行為。

教育部門歷年三令五申,嚴禁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園。去年山東菏澤市“萬達紅領巾”事件發生後,同年10月10日,教育部辦公廳還再度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堅決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和幼兒園。可該校竟還置若罔聞。不讓商業活動進校園,那就把學生拉出去參加商業活動,其本質如一,而惡劣程度還要再加一等。要是在外發生什麽安全事故,誰來負責?如何收場?

學還沒有開,就以組織為期8天的赴滬夏令營為由,生均收費1780元,比整個學期的學雜費恐怕還要多;此次夏令營,安排有隊列訓練、學唱軍歌等軍訓項目,可兩月後開學,學校也要組織新生軍訓,完全重複。還真夠把家長的錢不當錢,把家長當冤大頭的!

而一份名為《鹽城市亭湖高級中學2019級高一新生軍訓、研學行程》的文件,末尾顯示:掃碼付費收款方,為一個名叫潘某娟的個人账戶;調查發現,潘某娟在鹽城市亭湖區學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鹽城學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擔任法人、股東和高管。

該校所屬鹽城市解放路學校教育集團辦公室主任王東稱:之所以選擇潘某娟的旅行社,是因“報價較低”;但生均收費1780元,741名高一新生,總收費也約132萬元。薛副校長則表示:“學校不參加任何費用的收取和支付”;但在校方甘於、敢於違規組織活動,而“不參與任何費用收取”的背後,該校相關人員和商家之間,有無收受回扣之類利益勾兌貓膩,或者二者之間有無什麽特殊關係,自也令人止不住的浮想蹁躚。

尤為令人不齒的是,事件曝光後,校方公然撒謊的不誠信態度。王東主任表示:此次活動已事先向家長委員會征求過意見,並征得同意;但活動對象,是高一新生,還沒入學,新生家長委員會還沒有組建,都不存在。新生家長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各自只知道自家孩子被錄取了,不知道別家誰的孩子也給該校錄取了,對相互情況一無所知;新生錄取名單即此次活動通知對象名單,都掌握在校方手裡。除小部分家長由於經濟困難無力給孩子報名參加,也不排除還有諸多家長,其實內心不情願報名,但又想別的家長是不是給孩子報名了,從而被動盲目報名的;校方或其合作商家,則利用了新生家長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渾水摸魚,牟取利益。

薛副校長還稱:此次活動是“報請教育部門批準後統一組織實施的”;可鹽城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明確表示:並未接到任何申請,“教育局也不允許學校收費組織學生去外地軍訓”。

至為荒唐的是,該校在解釋此次活動的宗旨時,還拋出一系列拉大旗作虎皮式的宏大說辭,諸如“落實鹽城市委‘兩海兩綠’工作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開放沿海、接軌上海’的工作要求’”,雲雲。但無論宗旨說得多麽天花亂墜,多麽高大上,都無改此次活動的違規本質。“開放沿海、接軌上海”,也不是違規組織赴滬夏令營的護身符、擋箭牌。

所以,當地教育部門等相關部門,不能停留於澄清解惑,稱此事屬“學校自己的行為”;更要及時叫停此次活動,責令清退所收取費用,並就校方和商家之間有無利益瓜葛或特殊關係展開調查,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學校,是教書育人、傳播知識與文明的所在,不能異化為忽悠學生及家長,服務於商家商業利益的掮客角色。廣大學生及其家長,也並不是校方勾連商家,進行利益變現的流量資源。學還沒有開,該校就提前給高一新生上了欺上瞞下、信口開河、違規犯禁的第一課,著實諷刺!

(作者 於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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