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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想走讀 學校:家長去食堂打工 不簽合約每天工作12小時

鹽城市阜寧縣東溝中學的家長張先生(化名)近日向荔枝特報反映,自己的孩子在該校讀書,這是一所寄宿製高中,他擔心孩子在學校吃住不好,想在學校附近租房子陪讀。然而學校卻提出了一個令人意外的條件:學校不允許學生走讀,除非家長願意到學校食堂乾活,學生就可以辦到一張紅色的學生證,憑證能夠走讀。

一天工作12小時給四十塊錢

張先生說,學校目前有兩千多名寄宿生,他每天早上五點就要到食堂準備早餐,緊接著是午飯、晚飯,一直要忙到晚上七點才能下班。雖然工作時間很長,但是一天才給40塊錢,一個月1200元,食堂還不跟家長簽訂任何勞動合約。

張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原先在外打工,一個月能有五千多的收入,但是現在為了能讓孩子走讀,只能到學校食堂乾活,收入陡降。

記者了解到,目前學校有三個食堂,每個食堂大約有20個家長在裡面乾活,一共有五六十個人,都是走讀學生的家長。有些學生家長已經五十多歲了,他們告訴記者,起早貪黑地工作,真有點吃不消了。

校方反問記者:有可能嗎?

張先生說,曾有家長把這個問題反映給阜寧縣當地的教育部門,但是得到的答覆是,學校是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

記者聯繫了阜寧縣東溝中學,該校辦公室的一位王老師聲稱,學生可以到校德育處辦理走讀手續。至於是否需要家長通過食堂乾活的形式來換取學生走讀,這位老師反問了一句:有可能嗎?

食堂負責人說辭“打臉”校方

根據家長提供的號碼,記者以學生家長的身份聯繫了東溝中學第三食堂老闆。他說,想給孩子辦走讀,陪讀家長必須要到食堂來上班,要不然辦不了,也沒有別的途徑能辦走讀。

他還說,這個學期快結束了,讓記者下學期開學前聯繫他。他說,食堂到時候缺人,肯定能來上班的,至於工資,別人漲他們也漲。

教育局:這是給學生家長減輕負擔

記者把此事反映給了阜寧縣教育局普教科的孫科長。孫科長說,東溝中學是一所面向全縣招生的寄宿學校,大部分學生都是外鄉鎮的,學生走讀的話,一是家就住在鎮上,不能是租房住,二是家長要接送。

可是孫科長又表示,有家長在學校附近租房陪讀,陪讀之餘無事可乾,學校為了減輕陪讀家長的經濟負擔,所以給他們提供學校食堂幫工這樣一個崗位,好讓家長增加點經濟收入。家長在食堂幫工以後,可以跟孩子共同上、下學,解決了安全問題。他說,幾年操作下來,效果非常好,大部分家長很讚成。

孫科長的話讓人感到詫異:一開始說走讀必須是鎮上的,父母接送,現在又說租房陪讀的家長,食堂幫工可以接送孩子,豈不是自相矛盾?家長“做苦工”的真相到底如何呢?荔枝特報記者將繼續關注。

來源:江蘇新聞廣播/俞海霞

編輯:玉潔 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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