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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租房物美價廉? 連環“套路”騙得你暈頭轉向

  6月上旬,王某在某網站上看到一處房屋租賃廣告,該處房源交通便捷、租金低廉,正是王某心中的理想房源。王某隨即撥打了廣告上的電話號碼。對方稱自己是該房屋的二房東,該處房源內一位租客即將租滿,王某若有租賃意向隨時可以去看房。見對方如此爽快,王某當天下午就去看了房,“上一位租客”陳某給王某介紹了房間,並一再稱自己“住的挺好的,這邊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王某對房屋情況非常滿意,當晚就聯繫之前接電話的“二房東”於某約定第二天簽訂合約。簽訂合約時,於某一再催促王某並稱“再不簽就租給別人了”,還拿出房主簽字的“委託書”以證明自己有轉租權利。王某覺得該房屋每月1500元的租金十分低廉,且還有委託書及“上一位租客”的口碑保證,便打消了顧慮,與於某簽下租期一年的合約並當場付清租金共計1.8萬餘元。

  簽訂合約後,王某與於某再未聯繫過。然而就在王某入住三個月後,某天回家時王某在房門上看到房主季某留下的字條,上稱希望住戶聯繫他。王某心存疑惑地聯繫了房主季某,與季某一溝通,這才發覺大事不妙。

  據房主季某回憶,今年5月下旬時一個姓於的男子提出想要租賃自己掛在某網站上的房源,自己便與於某簽訂了月租金2200元、租期一年的租賃合約,於某當場交付了三個月房租。三個月後,在季某催繳下季度房租時發現聯繫不到於某,且房屋已被他人入住。萬般無奈下季某只好在房門上留下字條聯繫住戶,看到王某拿出的有季某簽名的“委託書”,季某十分驚訝稱自己從未簽過“委託書”,且與於某的合約上明確規定了不允許轉租。而在王某描述“上一任租客”體貌特徵後,季某稱該女子正是與於某一同居住的女友陳某。王某在聯繫於某無果後才確認自己被騙,遂報警求助。

  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開展調查,經了解,於某與其女友陳某租賃了季某的房屋並隻交了三個月房租,後於某將該處房源以低價掛在某網站上轉租並偽造轉租委託書,騙取王某十二個月共計1.8萬餘元租金後迅速離開南京逃往外省。鎖定嫌疑人後,民警連夜趕赴外省將犯罪嫌疑人於某、陳某及其同夥張某抓獲。據於某等人交代,三人輾轉全國多地用該種方式作案多起,涉案金額達十多萬元。目前,該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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