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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AMC業績神話難穿透 不良資產風險幾何

  吉艾科技AMC業績神話難穿透

  來源:證券市場周刊

  根據業績快報,吉艾科技(300309.SZ)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7.48億元,同比增長213.45%;營業利潤2.28億元,同比增長142.9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17億元,同比增長149.43%。吉艾科技業績快速增長源於其AMC業務的迅速發展,2017年,吉艾科技AMC板塊貢獻的淨利潤約為3.18億元。

  吉艾科技主營石油設備研發、製造,2016年年末成立新疆吉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謀求轉型AMC業務。

  隨著2016年10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適當調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函》,放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所收購不良資產不得對外轉讓的限制,吉艾科技、海德股份(000567.SZ)、摩恩電氣(002451.SZ)等紛紛試圖進入市場分一杯羹,吉艾科技的AMC板塊在2017年交出了最好的答卷,而海德股份預計全年歸屬淨利潤不過6500萬元至7800萬元,摩恩電氣約56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家公司中,海德股份的海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經在2016年10月1日獲得銀監會對其在本省範圍內開展金融不良資產批量收購業務的批複,而吉艾科技的新疆吉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並未獲得類似批複。

  詭異的账務處理

  吉艾科技針對子公司新疆吉創的AMC業務,账務處理主要有以下兩點:

  1.所購買資產包全額列示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

  2.當收到的資產包回款(清收或轉讓)小於或等於購買成本金額時,將相同於回款金額的其他流動資產轉成營業成本,同時將回款金額確認為營業收入,沒有利潤體現,直到收回全部購買成本;當資產包回款高於購買成本時,多出部分計入營業利潤。

  根據吉艾科技在半年報以及三季報列示的資產包狀況,披露的報表與上述账務處理方法並不符合。

  吉艾科技2017年半年報稱,吉艾科技2017年上半年AMC業務板塊實現收入2.47億元(包括資產包清收及轉讓等處置收入1.93億元,債務重整服務收入5394萬元),實現淨利潤7036萬元。

  但吉艾科技2017年半年報中披露的AMC業務中相關的重大訂單明細及進展顯示,這些列示的訂單,2017年上半年收到的款項合計2.76億元(包括1500萬元的服務費),已經發生的營業成本即有2.32億元。由於2017年之前AMC業務的收入均為零,所以所有這些資產包回收的款項都應計入2017年上半年。可是,吉艾科技2017年半年報中,AMC業務的營業成本為1.64億元,遠小於2.32億元,那麽小訂單呢?

  另外,按照吉艾科技披露的账務處理方法,這些項目中,只有1.4億元資產包產生了利潤,吉艾科技以1.4億元受讓了該資產包,收到1.685億元處置款,毛利潤約為2850萬元。此外,財報披露的5394萬元的債務重整服務收入,在列示的重大訂單中,僅體現了高湘1號的1500萬元,另外3894萬元都小訂單產生!

  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吉艾科技的三季報中。根據三季報,2017年前三季度, AMC業務板塊實現收入4.23億元(包括資產包處置收入3.83億元,債務重整服務收入4027萬元),AMC業務板塊實現淨利潤1.11億元。

  首先,三季報的債務重整服務收入4027萬元,相比半年報披露的5394萬元反而減少了1367萬元,這是發生了合約的退款還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呢?吉艾科技的三季報中對此並沒有給出解釋。

  另外,根據其列示的主要訂單進展,僅高湘1號以及2.4376億元資產包就實現回款4.53億元,所有列示主要訂單的回款更是超過6.35億元,遠超其披露的收入。與營業收入相反,這些資產包中,實現利潤的仍然只有1.4億元資產包的大約2850萬元的毛利潤,即便加上4027萬元的債務重整服務收入,仍遠不及其三季報描繪的1.11億元的淨利潤。

  吉艾科技難道還存在可以提供近8000萬元利潤的資產包沒有披露嗎?如果存在這樣的資產包,那麽吉艾科技披露的資產包的收入應該要大於6.35億元,這一數據與其利潤表中的AMC營業收入的巨大差距又應如何解釋呢?還是其實際账務處理手段,與披露的並不相符?

  不良資產風險幾何

  根據吉艾科技2016年年報,其對於高湘1號,“根據《定向資管計劃受益權回購協定》,高湘公司在2017年6月底前,不可撤銷的向吉創資管回購‘高湘1號資管計劃’全部受益權,回購價格4.24億元,分兩次支付給吉創資管:2017年3月底前支付1200萬元,2017年6月底前支付4.12億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該計劃僅獲得與其關聯的《債務重整服務協定》服務費1500萬元,並沒有發生回款,沒有實現2016年年報的披露,其實已經發生了違約。截至2017年三季報,高湘1號的回款為2.52億元,仍然沒有實現原計劃6月底前應實現的回款。

  從吉艾科技三季報列示的重大訂單中,已經產生回款的僅4個項目,不足一半。除去通過服務費獲得收入的項目,能獲得利潤的僅一個項目。

  2017年二季度和三季度,吉艾科技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均低於其營業收入,有相當一部分收入是通過應收账款確認。2017年中報顯示,6個月內的應收账款,即2017年新增的應收账款有1.55億元,而上半年除AMC業務外的營業收入為9987萬元。即使非AMC業務全都通過應收账款來確認收入,AMC業務也至少有5533萬元的收入是通過應收账款的形式來確認的,而上半年其AMC業務的債務重整服務收入5394萬元。那麽再假設吉艾科技的非AMC業務的收入,以及AMC業務中債務重整服務收入,都是通過應收账款來確認,吉艾科技的AMC業務中處置資產包的回款仍有一部分是通過應收账款實現的。但是,AMC業務的資產包本身即是對應收账款債權的打包轉讓,通過應收账款來還應收账款,是否合理呢?海德股份也在2017年和吉艾科技幾乎同時轉型AMC業務,其2017前三季度的收入幾乎全部來自AMC業務,而新增應收账款為零。

  此外,吉艾科技的中塔石油項目推進緩慢。吉艾科技是在2015年1月啟動塔吉克斯坦年產量120萬噸的煉化項目建設,建設期為三年,其中一期項目計劃於2016年四季度完成終交,2018年完全達產。

  2016年年報中,吉艾科技稱,由於2016年7月塔吉克斯坦出現金融危機,施工方停工三個月,之後又由於雨雪氣象延遲三個月,一期項目預計2017年二季度竣工。可是到了2017年半年報,吉艾科技又表示一期建設將在2017年三季度末完成。到了2017年的三季報,吉艾科技近乎完全複製了半年報的描述。

  與此對應,吉艾科技2016年在建工程中的中塔石油煉油廠一期項目達到4.13億元,2017年上半年末為4.28億元,僅增長了1500萬元,儘管三季報沒有詳細披露,但是吉艾科技在建工程總計增長了不足400萬元。吉艾科技對於該項目一期完成度的含糊其辭,與該項目在建工程的增速緩慢不無關聯。

責任編輯:張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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