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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身小史:從習俗、刑罰到時尚

“文身”在古文叫“涅”,涅原意是指可做黑色染料的礬石。因為紋身的墨跡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化變青,所以後來也逐漸有了雕青,刺青、刺字、劄青、點青、鏤身等等名字。

紋身的起源

《逍遙遊》裡有個故事。

在周朝時期的諸侯宋國,有個商人很有創新精神,他決定做異地服裝貿易,還特意進了一批國產的上等束發帽子,這是他主打商品,因為這種帽子從商代就有了。

腦洞大開的他決定把這些服裝推銷到越人生活區,當他不辭辛苦地來到越地的時候,才發現當地土著都是“斷發文身”的,也就是說越人風俗是個個留很短的頭髮,渾身文著圖飾,根本不需要束發的帽子或者衣服。

這個故事很有內涵,告訴我們深刻的道理:紋身自古就有,源於越人地區。

(此圖來自網絡)

越人是生活在蘇、浙、閩、粵、瓊、桂一帶部落少數民族,因為部落繁多也叫百越人。他們成年後無論男女,都要刺紋身。《戰國策趙策》中說:“披發、紋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民也。”

而且有些民族不但文身,還文牙,就是把牙染黑了。這不僅在正史裡有記載。在屈原祭奠楚懷王羋槐(熊槐)的《招魂》文裡也有提到:“魂兮歸來!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題黑齒,得人肉以祀,以其骨為醢些。”

屈原嚇唬楚懷王的靈魂說:“魂兒啊,魂兒啊,你可別去亂跑到南方,那裡有額上雕青牙齒塗黑的野人,他們以人肉為祭,把骨頭磨汁。” 這是為了讓羋槐的靈魂趕快回家,別四處亂逛。

估計聽屈原這麽一說,魂兒一定印象深刻,因為“墨齒難忘”啊。

△守大禹陵的越人斷發文身,還是大花臂

越人文身有很多原因,主要是源自圖騰崇拜,因為他們依水而居,捕撈活動頻繁,經常要面臨水中各種令人恐懼的未知生物。所以,他們有的文龍,有的文部落圖騰,祈求來自神靈的保護。(《淮南子》:九疑之南,陸事寡而水事眾,於是人民斷發文身,以象麟蟲。)

這種圖騰紋身一直保留到現代,前幾年還可以在海南黎族、台灣高山族等民族中看到,海南省還為黎族的紋身做了省級非遺保護。

△海南黎族紋身製錦

雖然紋身最早出現在偏僻荒蕪的越地,但與當時發達的中原社會的理念相悖,所以文身不能被接受,子就曾經曰過:“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文身是隨意糟蹋父母的遺產,大不孝。所以有紋身的人無法立於廟堂之上。

後來成為周文王的姬昌有個大伯,他的名字叫泰伯,泰伯是家族長子,有權繼承周族部落首領位置,但他看出侄子姬昌的能力,為了部落的未來,他想主動退出競爭,讓位給自己的弟弟---姬昌的父親---季歷。

泰伯的辦法是去吳越之地生活,融入當地習俗而斷發文身(作個搖滾好青年),有了紋身就會失去繼承權。最後他成功了,於是有了後來的八百年周朝。而泰伯自己也成了吳國的奠基人。(《史記》泰伯說:“吾之吳越,吳越之俗,斷發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

退可啟周朝,進則建吳國,這文身竟然有推動朝代更迭的作用。

△“昔者越王勾踐剪發文身,以治其國”《墨子·公孟篇》

這件事也能說明中原地區的紋身另有起源。《尚書》“服墨刑。鑿其額,涅以墨”。紋身起源於古代的刑罰:“墨刑”

周朝設立了大辟、宮刑、刖刑、劓刑和墨刑等五類肉刑,受到前四種刑罰的人會失去器官乃至性命,墨刑是最輕的懲罰,僅僅在犯人額面部塗墨。

一句話,就是給你臉上抹黑。

墨刑實刑的具體方法也是很殘酷的。鄭玄注的《周禮·司刑》 “墨罪五百”中說:“墨,黯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額為瘡,墨窒瘡孔,令變色也。”就是用尖銳之物在額頭上雕刻出圖案或文字,再用涅(墨)汁封住創面,等傷口愈合了,就留下了黑色的傷痕。

這傷痕自己雖然看不到,但可以從別人的眼睛裡看到。

墨刑在先秦時期的刑具不是針,而是刀或者帶尖的金屬。到了唐宋以後,冶金技術的提高了,才開始用針刺。

墨刑會深刻到什麽程度呢?

《酉陽雜俎》的作者段式成,記載了他從兄段遘的一段經歷。

唐朝貞元年間,段遘外出路過黃坑(死人堆積的骨坑),隨行的侍從為了配藥,從坑裡撿了幾片兒頭骨帶回家,就要搗碎入藥的時候,發現了骨頭上有字,莫非寫的是:“白骨夫人”------白骨精的遺骸?嗯,時間倒是對的上。仔細看下,是墨色的三個字:“逃走奴”。估計是前朝墨刑留下的痕跡。(成式三從兄遘,貞元中,嘗過黃坑。有從者拾髑顱骨數片,將為藥,一片上有“逃走奴”三字,痕如淡墨,方知黥蹤入骨也。)

由於額面的神經豐富脂肪稀薄,面部是相當敏感的。要不挨老婆一巴掌,怎麽會疼三天呢。在沒有麻藥的情況下,刀剛搭到臉上,就能被寒氣凍傷,何況還要一筆一劃地寫字。

秦始皇統一文字前各國有自己的文字,同字不同型。如果在齊國犯法還好,因為齊字“瘦削空靈”(《中國書法史-先秦秦代卷》),筆畫不像燕字那麽粗壯有力。不過齊字異體多變書寫隨意,一個字不一定有幾筆。倒是楚國的文字婉轉優美、“字多秀麗”(《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但楚國人風騷浪漫,喜歡在所刻文字的邊上附加鳥形裝飾(鳥蟲體)。

如果行刑出現了事故,行刑者寫錯了會不會換個地方重寫,萬一遇到強迫症要塗掉再來一遍怎麽辦?算了,還是死了吧。

好吧,說回正經的。查下藥典,無論是先秦時代的天然黑礬石(涅),還是後來不斷精製的墨汁(逐漸加入了鹿皮膠、丁香、冰片等成分),在中醫裡都是可以入藥的,有生肌療瘡促進傷口愈合的功效,李時珍就在《本草綱目》裡說:“墨,氣味辛、溫,無毒,主治止血,生肌膚,合金瘡“。看來墨對創傷倒是對症。

無論是否有意為之,在冰冷殘酷之中,還可以勉強找到些許溫度。

由於墨刑是最輕的刑罰,所以被施以墨刑的情況很多,按照《尚書·呂刑》的記載,五刑一共三千條,墨刑有千條。比如偷盜、虛假訴訟等等,特別是在嚴苛的商鞅秦皇時期,一不小心就成了“紋人墨客”。

比如《漢書·》、《史記》中記載,在秦孝公時代,如果百姓隨便把灰土仍在路邊,處以黥。(《漢書·五行志》“商君之法,棄灰於道者,黥”)

《說文解字》釋“黥”字“黥,墨刑在面也。”就是在臉上刺字,而非額。

看到這兒,趕快抽兩口煙壓壓驚。也不行,萬一煙灰燙手隨便一抖……看來吸煙確實對身體有損傷。

墨刑還參與到了轟轟烈烈的焚書坑儒運動之中。焚書是秦始皇為了統一思想,禁止社會大眾傳看《詩經》、《尚書》以及諸子百家的著作,而采取的銷毀措施,但他自己和智庫成員們是要保留並常常打開翻閱當作內參的(坑儒坑的是為秦始皇做保健品的術士,他們誇大功效,用“再活五百年”做廣告背景樂)。

法令如下:如果焚書命令下達後三十天之內還沒有燒書的人,臉上刺青,同時發配邊戍苦役,修築長城四年,而且是白天站崗,晚上築牆。知情不報者同罪。(《史記》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

好吧,珍愛生命,遠離《詩經》,所謂:“宛其死矣,他人是愉。”(這口雞湯好像是《詩經》喂的誒)。

墨刑實施廣泛,上流社會人的臉,也有機會體驗到“潑墨會嚎”的感覺。

贏駟還是太子的時候犯了剛頒布的秦律,但作為秦國繼承人不便加刑,商鞅便判太子老師公孫賈墨刑。數年後,太子成了秦文王,立刻就把商鞅車裂了。因為,他看見商鞅就覺得自己臉上有字,他不喜歡把什麽都寫在臉上。(《漢書》“於是太子犯法……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漢朝廢除了墨刑

墨刑不過是五種肉刑中最輕的一種,但已經相當殘酷,所以,以孝治天下的漢朝在漢文帝時期終止了肉刑(公元前167年)。各種刑罰被可以量化的杖刑替代,肉刑的廢除,大大提高了罪犯重新做人以後的生活自理能力。

不過,墨刑雖然表面上也跟著銷聲匿跡了一段時間,但因為常常被權貴家主們用來標記自己的奴婢,所以一直在暗處作為私刑“文過飾非”地存在著,晉朝尤甚。

唐朝,沒有墨刑有文身

唐朝是明令禁止墨刑的,但老百姓發現父母所賜之發膚,閑著也是閑著。原封不動地供著是種選擇,充分再利用也是種選擇。所以文身逐漸在唐朝興盛起來(主要是長安、成都和荊州地區),所謂:長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競相比雕青。

所以,唐朝是紋身成為時尚的第一個朝代。

在唐朝百姓眼中,紋身的用處很多。有的人用身體拉橫幅作標語:左臂文“生不怕京兆尹”,右臂文“死不畏閻羅王”。以此向當時禁止紋身的長安市長薛元裳示威;有的無賴在背上文著天王菩薩,用來躲過杖刑棒笞;還有浪子把交往過的妓女的名字、年齡、外貌及辦公地點,文在身上,這才是真(針)的黃頁。比馬雲當初創建的黃頁,更貨真價實。

唐朝的輝煌離不開文化的璀璨,詩就是光芒之一,文在身上的詩如同光下的影子,留下些朦朧的意境。

所以,文詩詞是唐朝各種紋身題材中最多的選擇,無論自己是不是個真正有文化的人,但起碼是個真正有紋畫的人。

為了作個紋青,有的人在身上文王維的詩,有的文羅隱的詩,但被紋身圈轉發曬圖最多的是白居易的詩。

白居易生前受到喜愛的程度是今人難以想象的,以當時的資訊傳播方式衡量,比郭德綱更紅。上至將相王侯,下至普通百姓,內有嬪妃孀婦,外達番道僧尼。處處都有白居易的鐵粉。現在,咱們可以隨口唱出流行歌曲;那時,人們能隨誦白居易的詩。甚至有妓女因為會背出《長恨歌》,而趁機提高了自己的頒布價。

(《與元九書》欲聘倡妓,妓大誇曰:“我誦得白學士《長恨歌》,豈同他哉?”由是增價。)

看來用文化包裝過的產品,才能增值。賣的不是產品是文化。

在紋藝+白粉之中,最有名的是荊州混混葛清,他是白居易的腦殘粉,他用圖代表白居易的詩,一圖為一詩。當時的文身技術已經非常專業了,就連詩裡描寫的掛在樹上織品的花紋都文了出來了。他一共文了三十多首詩圖,極其秀美寫意。被人稱為《白舍人行詩圖》,有人甚至專程慕名來看他的紋身,他都會非常配合地撩衣炫耀,展示他的畫皮。(《酉陽雜俎》載:『荊州街子葛清,自頸以下,遍劄白居易詩。段成式嘗與荊客陳至呼觀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暗記,反手指其劄處……凡劄三十餘首,體無完膚。陳至呼為「白舍人行詩圖」』)

紋身無疑給唐朝的人們帶來了新的文藝太空,成為了普通人為展示個性發布的海報。

到了五代十國時期,由於戰亂人們再也無暇文化生活,紋身逐漸勢微,而各國朝廷為了盡快穩定,墨刑再次被正式用在了刑罪上。隨後被統一天下的宋朝廣泛應用。

但為了顯示與落後的墨刑沒關係,改用刺面、刺字、刺青等稱呼,文字上頂多用 “涅”、“黯”、“黥”等行文,表示下刺字的部位,但絕對不提墨刑,墨刑是什麽?不知道,是洋文裡表示機器的那個單詞嗎?

好吧,不提也罷,“沉墨是金”。

不過,此時的刺字已經有一定的人文關懷了,輕罪會刺在耳後,重罪才刺額面。對人的傷害也沒有墨刑那麽刻骨了,是可以去掉的。

如何去除紋身刺字

說到去除紋身,現代醫學要方便安全的多,但在中國古代,就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了。清除紋身屬於外科醫術,由於消毒麻醉技術的不完善,外科是中醫比較薄弱的技術,在史料裡的記載也是隻言片語。

方法一:以毒攻毒,以傷蓋傷。

前面說的那個禁止紋身的京兆尹薛元賞,他消除的辦法就是在紋身上用艾灸燒燙(中醫稱斑灸)損毀原來的圖案,背後一片黑就只能寫金字兒了,什麽美人兒、張飛、怪石,都文不了了。你不是喜歡疼嗎,那就疼個夠吧。(《酉陽雜俎》(京兆薛公元賞)市人有點青者,皆炙滅之。)

方法二:敷藥

狄青年輕時因坐牢被刺過面,後來成為了宋仁宗時期的樞密使(國家最高軍事長官),宋仁宗曾勸狄青去掉臉上的刺青,“帝嘗敕青傅藥除字”。說明已經可以用藥敷的辦法消字了。具體是什麽辦法,傳記裡沒說。

跟南宋同時期的金正大五年,有一本叫《儒門事親》的醫書,裡面介紹了一個“取雕青”方:用水蛭陰乾碾末,先以白馬汗擦青處,再用白馬汗調水蛭末塗之即可。

估計是古人取水蛭有溶血之性借以溶去舊痂,選白色用來對抗墨跡之黑,用汗液的思路只能揣測,也許是因為汗裡除了水分之外,還有大量的鹽,可以殺菌(類似後世的擦鹽法)?用馬的汗液就比較怪異了,是不是因為量多且方便收取?但汗液裡是有尿素的,這味道,估計熱心的於謙老師是深有體會的。

至於這個方法是否有效不好說,但起碼不會有害。沒準兒同氣相求,還容易馴服馬匹呢,可以轉行當個馬術飼養師,收入也挺高的。

方法三:微創整容

《水滸》裡講到過清除刺青的方法。宋江打算去京城找宋徽宗談招安,但他臉上有字容易暴露,就請神醫安道全來為他消字,原文說“原來卻得「神醫」安道全上山之後,卻把毒藥與他點去了,後用好藥調治,起了紅疤;再要良金美玉,碾為細末,每日塗搽,自然消磨去了。那醫書中說:「美玉滅斑」,正此意也。”這裡就可以看到,先用酸類物質把原來的刺青燒一下去顏色,然後再用修創美顏類的藥物天天塗抹,就可以去掉刺青。

雖然《水滸》是部小說,但這個治療方案還是有依據的,它跟醫書《普濟方》裡的消字思路是一樣的。先用針挑破刺青,再用醋混合藥泥敷在傷口處,反覆換藥,最後可以讓墨跡淡化,這屬於微創整容。(普濟方》中還有醫治臉上的金印的方法,是以針將字挑破,再用醋調和赤土,敷於其上,乾後,再換敷調醋的黑土)

至今流傳下來的消字藥方並不多,但在《普濟方》裡收集了不止一種的消字法,這跟時代的需求有關。《普濟方》是一部明初的中醫方書,明朝不像元朝,對紋身是認可的態度。明朝禁止紋身,消字成了比較常見的醫療工作,所以方法多一些。

朱元璋出身於乞丐,他從地下N室一步步爬到頂層,他對推翻政權的所有細節了如指掌。所以,像紋身這樣帶有社會不安定因素的文化是堅決禁止的。不僅是紋身,朱元璋還把取締明教寫入了《大明律》。明教是朱元璋當初造反時依靠的重要力量之一,但有黑社會性質,會動搖國本,因此朱元璋予以堅決打擊。(《大明律》禁止師巫邪術條:白連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可見打黑是國家穩定的根本,任何時候都要常抓不懈。

宋朝,刺字已經不僅僅針對罪犯了

《水滸》裡有七位好漢因犯罪被“刺配”,比如宋江就被刺配江州。刺配是宋朝重要的刑罰之一。

“刺”就是化妝成刺面的墨刑。“刺配”是被判處杖刑、墨刑和流(配)刑三合一的疊加刑罰,刺配是重刑,僅次於死刑。可以看到,刺面已經從主刑變為附加刑了。另外,死刑犯也要刺字,以防頂罪替死。

在宋朝刺面還有一個重大變化:被全面用在了非犯罪群體---軍人---之中。

宋廷會在新兵的臉上刺字(大多還會在左手加刺),當時稱招募兵士的工作為“招刺”。根據《嘉泰會稽志》和《宋史兵志》記載,招刺過程是這樣的:身體檢查合格以後,先在臉上刺字,然後再發衣服和鞋以及軍餉。(“然後黯面,而給衣屨、緡錢,謂之招刺利物”)

可見,刺青是新兵身體健康的合格證(會不會是紫顏色的),也是領錢糧的工資卡。

招刺的產生跟宋朝組建軍隊的制度有關。

中國各朝的兵製非常複雜,但可粗略分為兩種建軍制度:軍戶製(府兵製)和募兵製。軍戶製就是終身軍人製,軍人平時被朝廷給的田地奉養著,並免納糧交稅,但遇到戰爭要必須參戰。而募兵製的軍人是朝廷花錢雇來為自己打仗的。換句話說,軍戶製的兵跟朝廷是捆綁在一起的,而招募來的兵更多是出於無奈上的戰場。

宋朝採用的就是募兵製。募兵製雖然可以節省朝廷平時豢養軍隊的開銷,但卻有一個重大的缺陷:逃兵太多。

被招募上來的新兵,享受免費體檢,混一身兒新衣服,拿上銅錢,再白吃白喝一段時間,等到了前線就跑回家。這不是入伍打仗,這是旅遊+過年,一站式休閑。

所以宋朝給士兵臉上刺字,是為了防止逃跑。而且刺字操作方便,傷害也小。

為了靶向精準,宋廷要求把番號刺在兵卒臉上。比如宋寧宗時期,湖南安撫司設定親兵,要在左額寫“湖南安撫司親兵”,如果臉上原來已經有字了,就刺左手。(《宋會要》“撥充親兵,其元有已刺軍分,於左手母指下添刺‘湖南安撫司親兵’七字”,而往後出現缺額,“從本司招填,卻於左額角上刺七字軍號”)

這是人臉識別技術的先驅呀。

看來《天龍八部》裡喬峰通過狼圖騰紋身確認了自己真實的民族和生父,還是有道理的。只是他還在繈褓嬰兒時,就有了這個紋身,到三十一歲時狼紋依然栩栩如生清晰可見,隨著身體一起長大。所以,我有理由推斷,他小時候的紋身,一定是個灰太狼。

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 宋廷曾以“振華”為軍號招募陝西義士,規定在左鬢刺上‘某州振華’四字”。客觀講,“振華軍”這種專屬稱號有褒獎之意,是樹立榜樣的意思。比如“三八紅旗手”號列車組。

即便如此,刺面也是對宋朝軍人不尊重的行為。比較一下,軍人與罪犯的區別真的不大,罪犯也刺面也會充軍為伍。如果仔細把兩者的刺面比較一下,軍人比罪犯稍好一些。

好多少呢?好一塊兒刺青。

宋江在酒後寫的反詩裡說:“不幸刺文雙頰,那堪配在江州;”可見宋朝罪犯是刺兩塊兒的(重案犯的字號大一點兒),而軍人隻刺一塊兒。但就是這麽點兒的優勢,也被宋真宗給扯平了,他同意給罪犯隻刺一側。

所以嶽飛雖然已經擔任鎮撫使(特別行政區長官)了,他在《申劉光世乞進兵狀》的公文中裡提到自己時仍然以“飛以行伍賤隸”口吻自稱,儘管這是嶽飛自謙之語,但依然能反映出軍人在宋朝的地位實在不高。

順便說一句,嶽母刺字是民間傳說,嶽母是不可能刺字的,只能刺激你辦房貸辦車貸。

但嶽飛的背上確實有字,是“盡忠報國”。這在《宋史-何鑄傳》裡有記載,這四個字應該是宋朝專業刺字的“針筆匠”所刺,也許針筆匠的名字叫“嶽母”。

嶽飛背上的字,也說明刺青已成為宋朝軍人抒發心志的一個途徑。

從刺字就能看出宋朝軍人的地位,也就知道宋朝的軍人打仗輸多勝少,皇帝被擒的原因了。

宋朝還是個刺字與文身共存的朝代。不過,刺字是被動的,是懲戒;文身是主動的,是情懷。

宋朝不但繼承了唐朝紋身的遺風,而且有了專門的紋身組織,叫錦體社。在南宋筆記體的《武林舊事》裡有相關記載:“錦體社(花秀)”。

南宋時期,每年的二月初八,在京都臨安城都有祭祀水神張渤的集會,張渤是幫助大禹一起治水的部落酋長。集會上會有很多社團表演及展示,有表演相撲的角抵社,有表演蹴球的齊雲社,還有就是比賽紋身的錦體社。

《水滸》裡讚美燕青的遍體花繡時說:“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與他。”如果燕青去參加專業錦體賽的話,一定是“紋狀元”。而且,李師師對燕青說過:“錦體社家子弟,哪裡去問揎衣裸體”。

這說明燕青可能就是錦體社成員。

宋朝,紋身不僅是民間的文化,也是宋朝權貴們的娛樂。

在《金瓶梅》裡,西門慶被蔡京的官司所累,他的名字上了政府打擊的黑名單,把西門慶嚇得停止了一切娛樂活動,連李瓶兒也不娶了,閉門躲災。

當時,代理蔡京職務的是右丞相李邦彥。西門慶派人賄賂李邦彥五百兩銀子(有人換算過,相當於2016年的46.5萬吧),李邦彥立刻就把西門慶的名字劃掉了,換成另外一個人的名字。

歷史上,李邦彥長的風流倜儻俊美異常,而且非常會討宋徽宗的歡心,雖然身為高官,但在徽宗面前,他給自己的定位就是個街頭藝人,對著徽宗眼波流轉時出市井俚語,每次都能逗得徽宗哈哈大笑。

有一次,李邦彥伺候徽宗吃飯,他突然脫去上衣,朝著徽宗扭捏作態搔首弄姿,原來他身上有很多龍的紋身。宋朝官員是不允許入仕之後文身的,李邦彥很聰明,他用生絹事先畫好圖案,然後貼在自己身上展示給徽宗。他這是拿自己當手機了,給自己安了彩殼。

徽宗很喜歡新彩殼,但李邦彥還沒完,手機是要出聲兒的,他給徽宗說上葷段子了。徽宗用手杖作勢要打,李邦彥卻爬到院子裡的樹上躲避,可能是覺得信號不強。(《大宋宣和遺事》:一日,侍宴,先將生綃畫成龍文貼體;將呈伎藝,則裸其衣,宣示文身,時出狎語。上舉杖欲笞之,則緣木而避。)

歷史記載,李邦彥才思敏捷寫的一手好文章,還會說笑話,寫的詞曲在民間非常流行,所以他自稱“李浪子”,別人稱他“浪子宰相”。因為他最會玩兒,這點跟徽宗對脾氣。

李邦彥的人生座右銘是:“賞盡天下花,踢盡天下球,做盡天下官。”是的,他會蹴鞠,而且踢得非常好,在大宋排前三吧(另兩位是丁謂和柳三複)。而高俅蹴鞠的水準,頂多作李邦彥的紋身,當不得真的。

李邦彥城會玩兒,但他面對金兵的侵犯態度堅決:割地求和。李邦彥成為了北宋滅亡的有力推動者,最後被貶,死在了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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