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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的奮鬥史:到了金朝豬肉才真正揚眉吐氣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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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的調查,目前豬肉依舊是人類補充肉食的主要來源之一, 歷史上因豬肉挑起的戰爭也屢見不鮮。家豬的祖先就是生長在叢林丘陵地區的野豬,因此最早馴養家豬的人類也是這些地區的居民。家豬目前分布很廣,但對降雨量還是有一定的要求,總體來說乾旱地區是豬的禁區,羊才是那裡主要的家畜。豬的長處是什麽都吃,是天然的“垃圾桶”,比較容易飼養。中國歷史上豬肉出現的事件比較早,雖然古代豬肉的地位不如牛羊肉, 甚至曾經不如狗肉。比如《國語·楚語下》“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諸侯食牛, 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魚炙,庶人食菜。”那時候孔夫子也要吃羊肉,“吃冷豬肉”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但豬肉在中國歷來是平民的美食,漢字“家”中就有一個“豬”的存在。

在歐洲,最重視豬肉的民族是日耳曼人。早年的歐洲森林覆蓋面積高達百分之九十,森林正是豬生活的良好環境,日耳曼人馴養了野豬充當自己的肉食來源就成了理所應當的事情。早年的歐洲家豬可不是現在運動量缺乏的圈養家豬。日耳曼人養豬一直是半放養狀態,任由自己部落的家豬在森林中遊蕩,四處尋找果實野草等各種事物充饑。歐洲的豬很長時間內都是渾身灰毛,獠牙外露,是像狗一樣精瘦敏捷的半野種類。和需要付出更多精力照料的牛羊相比,養豬的好處就是簡單。歐洲人過去養豬是自由放牧方式,每天成群結隊的豬跑到森林裡自己去刨土尋食,吃些橡子、蘋果和蘑菇,入冬便可變成美味的鹹肉。這個習慣一直保持了很長時間,牧豬人一度和牧羊人一樣是歐洲中世紀故事裡常見的角色。

中世紀普通歐洲家庭的廚房,廚房的天花上懸掛火腿、香腸等食物。中世紀的下層民眾殺一頭豬基本上要吃一年,在那個冷藏技術不發達的年代,吃不完的肉會被做成塊狀的鹹肉或是火腿,余下的血、內髒、豬油等雜碎則被拌勻了塞進香腸,一點兒也不浪費

在日耳曼人的征伐故事裡,豬也扮演著重要角色。日耳曼人最早生活在歐洲的森林中,他們刀耕火種,生活水準很低, 但對富庶的地中海經濟圈很有征服的野心。羅馬人的軍團征服了整個地中海經濟圈後,這些“野蠻人”就自然而然地把目標投向了羅馬人。日耳曼部族中不斷上演著征服、吞並、擴張的三部曲,當一個部落的人力資源超出他們的生產力水準時,他們就把擴張目標對準了“文明人”佔據的富饒土地。而羅馬人非常痛苦地發現,徹底征服這群野蠻人是非常不現實的,也是“賠本”的生意,能穩定住現有邊界已經是羅馬人所能達到的極限。

日耳曼人和羅馬人圍繞著萊茵河周邊展開了長達數百年的反覆爭奪。這其中既有森布裡條頓聯軍對羅馬軍團超過漢尼拔的圍殲戰,也有馬略、愷撒姑(父)侄對日耳曼部落的大屠殺。

在日耳曼人的行軍中,他們的豬扮演了重要角色。羅馬人記載的蠻族入侵中不止一次提到,日耳曼人喜歡將自己飼養的豬群帶到前線充當肉食來源,雙方作戰的森林地區也確實是養豬的好地方。這些半馴化的家豬非常能跑,它們可以跟上大部隊行軍。在日耳曼人圍攻羅馬人的城市時,這些豬就在羅馬人的城市周圍放養,直到戰爭結束。無論戰爭結果如何,它們的下場都只有一個:如果是它們的主人獲勝, 它們會被當成慶賀的主菜吃掉;如果失敗落到羅馬人手裡也是難逃一死。

也就是在與蠻族漫長的戰爭中,肉食也逐漸被端上了羅馬人的餐桌。至於羅馬普通人的最愛依然是豬肉。不過和日耳曼人比起來,羅馬人養的豬非常“不健康”。羅馬人常常將豬飼養到肥得沒有人幫助就站不起來時才宰殺,製成鹹豬肉和火腿。羅馬鹹豬肉的做法是:把豬肉洗淨,剁下豬腿,剩下的帶骨肉切成二十餘斤的大塊,然後整塊地用盆醃漬、煙熏而成。

羅馬人加圖的《農業志》中則詳細描寫了羅馬火腿的醃製方法:每個大腿要用半鬥鹽,放在缸中醃製二十餘天后,取出風乾,先後抹上油和油醋混合物。食用時,或整塊或略為切割後烤製即成。

在中世紀,豬肉也是歐洲下層民眾的最愛,一個農民基本上一年就吃一回豬肉,香腸就是歐洲農民為了處理豬下水等雜碎發明的。

在中古時代的中國,豬肉的發展有了不少變化。從先秦時期養成的對豬肉飲食習慣,在後世一直被擴展。豬肉的地位,基本上是隨著中國人口密度的增加而提升。

比如在唐代著名的燒尾宴上(唐朝授予官職和升遷的答謝宴,當官升官就像鯉魚跳龍門,自然要燒尾化龍,所以有此名號。),菜單是這樣的:通花軟牛腸(羊油烹製)、光明蝦炙(活蝦烤製)、白龍曜(用反覆捶打的裡脊肉製成)、羊皮花絲(炒羊肉絲,切一尺長)、雪嬰兒(豆苗貼田雞)、仙人臠(奶汁燉雞)、小天酥(鹿雞同炒)、箸頭春(烤鵪鶉)、過門香(各種肉相配炸熟)等。牛、羊、雞、鵪鶉,甚至還有青蛙,就是缺少豬肉。

在宋朝,豬肉仍然不是士大夫階層的主要肉食,或者說豬肉仍然是低檔的肉食。宋高宗趙構在清河郡王張俊府上赴宴,食材算得上是海陸空齊全, 唯獨沒有豬肉。在隨從高宗出行的禁衛食譜中卻有豬肉三千斤,可見當時豬肉的主要消費群體等級實在不高。所以蘇東坡說:“(豬肉)富家不肯吃,貧家不解煮。”

但在普通老百姓那裡,豬肉就是主食了,《東京夢華錄》稱,每天有上萬頭豬被販子們從四鄉收購送入東京(今開封),無數的豬肉攤販,無數的屠戶宰殺這些豬,給普通百姓的餐桌上送去肉食。

真正讓豬肉沾上點貴氣的,還是蘇東坡。在杭州任上,因為治理西湖,要解決民工的吃飯問題,他創造性地發明了“小火慢燉”的方塊肥肉,這種以薑、蔥、紅糖、料酒、醬油等做成的豬肉菜肴,被命名為“東坡肉”。

宋朝時,漢人居住區以羊肉為貴,但遼朝卻正好相反,豬肉成了高大上的美食, 豬肉在遼朝是“非大宴不設”。宋朝的使節出使遼,北人會用最好的豬肉款待使者。為何在同一時代南北區域對豬肉的態度有著如此大的差別呢?究其原因無非就是“物以稀為貴”。遼朝豬少,以豬肉為貴;大宋羊少,以羊肉為美。於是在互市的時候雙方就互通有無,契丹人出口肥羊,換取宋朝的豬,雙方都很高興。

到了金朝,豬肉真正揚眉吐氣了一把, 豬肉是女真民族的傳統美食。女真族並不算傳統意義上的遊牧民族,女真人過的是一種將農耕、漁獵、畜牧相結合的生活,他們作戰方式和生活風格和早年的日耳曼人非常相似。

明朝時,豬肉逐漸流行開來,至少在皇家食譜中已有所見,《明宮史》記載,在皇家過年的食譜中就有燒豬肉、豬灌腸、豬臂肉、豬肉包子等。但在民間,豬肉的盛行程度卻被牛羊肉後來居上。萬歷年間,北京的物價顯示,萬歷五年牛肉1 斤0.013 兩紋銀,豬肉0.018 兩紋銀;萬歷二十年豬肉漲到0.02 兩,牛肉和羊肉1 斤都只需要0.015 兩。也說明在這個時候,牛羊肉是比豬肉更普及的肉食。

到了清朝,由於女真民族的再次崛起, 豬肉也再次實現了逆襲,成了中原地區的主要肉食。在美食家袁枚的《隨園食單》中, 已經將豬單獨列為“特牲單”:“豬用最多, 可稱‘廣大教主’。宜古人有特豚饋食之禮。”在他的介紹中,與豬肉相關的有43 道菜, 其中有紅煨肉三法、白煨肉、油灼肉等。

豬肉在清朝也徹底成為皇宮的主要肉食。清朝皇室祭祀祖先時喜歡用豬肉,皇后住的坤寧宮的一大用處就是充當白水煮肉的砂鍋居,這些白水煮豬肉在祭祖之後就被分給清朝的大內侍衛,一般人還吃不上。清朝時孔聖人在人間飽嘗“冷豬肉”, 他的後裔聚集孔府也把豬肉當成是主要食品,孔府每年都要向自己的佃戶索取數萬斤豬肉。

到了現代,豬肉為戰爭做出的最大貢獻就是提供了廉價的午餐肉罐頭,其中就有最著名的二戰罐頭——斯帕姆罐頭。

1932年,明尼蘇達州奧斯汀市的荷美爾公司創始人之子——傑伊·荷美爾發明了一種12 盎司的罐裝午餐肉。它的配料表上寫明,這種呈磚形的午餐肉由火腿、豬肉、糖、鹽、水和馬鈴薯澱粉製成,其中還加入少量的亞硝酸鈉,“使午餐肉保持漂亮的粉色”。罐頭當時的售價是每罐40 美分,是同等分量肉食的三分之一,很受經濟危機時下層民眾的歡迎。

因為廉價和斯帕姆公司的努力公關,斯帕姆罐頭成了二戰美軍的主要食品。美國大兵對這種豬肉製作的午餐肉罐頭根本就沒有好感,用很多刻薄的話語來嘲笑斯帕姆罐頭。而一向缺少油水的中國卻對這種食品趨之若鶩,從軍官到士兵都把斯帕姆當成寶貝。當時在哈爾濱和上海等地的西餐店,罐頭就是單獨的一道大菜。

本文摘自舌尖上的戰爭:食物、戰爭、歷史的奇妙聯繫

杯中有風雲,舌尖有戰爭。《舌尖上的戰爭》將穀物、肉奶、鹽、酒、香料、糖等食物引起的種種戰爭趣聞、歷史軼事鋪展而開,細述食物、戰爭、歷史幾者間的奇妙聯繫。相信閱讀過後,您會對餐桌上的美食產生全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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