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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期權通道全線關閉 券商到期貨到私募迎全面指導

  場外期權市場的監管風暴仍在繼續。

  券商中國記者獲悉,多家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今日收到監管部門視窗指導,要求暫停與私募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一些參與該項業務的私募也已收到通知,令人稍感意外的是,此次涉及私募的商品類和股票類場外衍生品業務被一刀切全部暫停。

  這不是第一次視窗指導,在4月10日晚間各券商和私募機構收到監管部門視窗指導,自4月11日起暫停證券公司與私募基金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證券公司不得新增業務規模,存量業務到期自動終止,不得續期(相關報導見《這個叫停比預期快!今起場外期權暫停,存量到期終止,券商正緊急與客戶溝通,全面解讀看過來》)。

  期貨子公司:

  最新收到視窗指導電話

  “剛才中期協創新部來電話通知視窗指導意見:即日起暫停私募基金作為風險管理子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的交易對手方,不得新增,存續業務不得展期。”某大型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負責人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

  上海某大型期貨公司人士也向記者證實了上述消息,“今天剛剛視窗指導的,確實是暫停了,我們明天起開始執行,現在看短時間內很難重新放開。”

  另有私募收到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簡訊如下:

  接到中期協創新部視窗指導,自即日起暫停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與私募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包括期貨等資管產品)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存量業務到期自動終止,不得續期,不得新增,煩請各位悉知,謝謝!現有的已開戶的未平倉的繼續操作,但不能繼續新增加下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暫停不僅包括金融股票類場外衍生品,還包括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與私募的商品類場外衍生品業務。“我們表達了不希望商品一刀切的做法,但可能從更高角度看私募基金是這次監管部門整頓的重點。”上述風險管理子公司負責人稱。

  私募:

  參與場外衍生品被全線暫停

  繼券商暫停與私募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後,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也暫停了相關業務,這就意味著私募參與場外衍生品業務的通道被全線關閉。

  “我們主要做買方策略,衍生品場內場外都有,股票、商品也都有,這次暫停讓我們的產品完全卡住了沒法交易。公司受傷比較大,現在不知道該怎麽辦。”上海某私募基金人士向記者透露。

  中國證券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2月末,場外期權未了結初始名義本金為2239.71億元。按名義本金統計,2017年12月新增場外期權交易中,期貨公司及子公司佔比12.14%,商業銀行佔比23.94%、私募基金佔比18.76%。按合約筆數統計,12月新增場外期權交易中,期貨公司及子公司佔比15.79%,僅次於私募基金的40.09%。

  此外,中國證券業協會最新的數據顯示,今年1月證券公司新增場外期權合約名義本金最多的交易對手方分別為,商業銀行(31.47%)>私募基金(28.19%)> 期貨公司及子公司(11.83%)>基金公司及子公司(2.96%);1月證券公司新增場外期權合約交易筆數最多的交易對手方分別為,私募基金(46.75%)>期貨公司及子公司(16.44%)>商業銀行(8.02%)>基金公司及子公司(3.27%)。

  全面影響:

  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業務或受影響

  去年起,場外衍生品業務在國內快速發展,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的相關業務也迎來井噴。

  中期協相關數據顯示,風險管理公司全行業場外衍生品業務總體交易量今年繼續增長,尤其是場外期權業務增幅明顯。

  有期貨公司人士向記者表示,該公司私募場外衍生品業務佔比在20%左右,暫停私募業務預計會對整體業務帶來不小影響。

  回顧整頓:

  場外衍生品整頓由來已久

  今年4月12日,證監會通過官網發布了對於場外個股期權的風險警示。警示文章主要針對的是沒有正規金融業務資質,卻向客戶提供場外個股期權交易服務的平台,證監會表示,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虧損有限而盈利無限”“虧損無需補倉”等誤導性宣傳術語,片面強調甚至誇大個股期權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個股期權風險。投資者通過這些平台參與場外個股期權交易,存在較大的風險。

  證監會問答全文:

  問:最近,有一些互聯網平台宣傳他們可以提供場外個股期權交易服務,請問普通投資者能參與嗎?

  答:近期,一些互聯網平台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群組等方式招攬客戶,為投資者提供場外個股期權交易服務。投資者無需開通證券账戶,也不必進行影片認證,僅提供身份證號和銀行账戶即可完成注冊。投資者在確定操作標的、看漲看跌方向、持有期限,並接受期權報價(即權利金)後,即可買入成為期權的權利方。以看漲期權為例,若行權日個股價格高於約定價格且上漲金額大於權利金,則投資者盈利;若上漲金額小於權利金或個股出現下跌,則投資者損失部分或全部權利金。

  這些平台沒有相應的金融業務資質,內控合規機制不健全,權利金要求過高,缺乏資金第三方存管機制,存在明顯風險隱患。此外,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虧損有限而盈利無限”“虧損無需補倉”等誤導性宣傳術語,片面強調甚至誇大個股期權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個股期權風險。投資者通過這些平台參與場外個股期權交易,存在較大的風險,若平台存在欺詐行為或者發生“跑路”等風險事件,自身權益難以保障。請投資者高度警惕,不輕信、不參與,以免上當受騙,遭受損失。

  今年4月10日晚間各券商和私募機構收到監管部門視窗指導,自4月11日起暫停證券公司與私募基金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證券公司不得新增業務規模,存量業務到期自動終止,不得續期。

  受影響的交易對象包括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產品,其他金融機構、資管產品和企業不受影響;產品範圍包括所有場外衍生品;視窗指導範圍:所有券商;受影響時間:暫時措施,待新規頒布,按新規的標準執行。目前新規頒布具體時間未定。

  此前,券商中國報導,監管已經叫停場外期權相關期貨資管產品備案。《監管盯上場外期權灰色地帶 相關資管產品暫停備案》

  2017年9月,中期協下發了《關於加強風險管理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適當性管理的通知》,要求期貨風險管理公司要做到兩點:一是要求風險管理公司不得與自然人開展場外衍生品交易業務;二是風險管理公司要嚴格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加強對客戶的資信評估,防範信用風險。個人參與場外期權被叫停。

  業界建議:

  業內人士建議規範市場

  “叫停的主要原因是什麽?大多數人認為各種平台分割份額賣給散戶,違反合格投資者規定,容易引起社會問題,這是最普遍的一種看法。” 上海裕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胡鵬指出。

  她分析了場外期權市場違規的三種主要情形:

  1.各種平台與散戶裸對賭。一旦發生市場變化,平台無法承擔風險,可能造成社會問題。這也是黑平台的普遍問題。

  2.私募基金公司放棄管理權,由投資者出交易決策,設立產品作為通道幫助個人交易。這條使禁止個人參與場外期權這事成了擺設。

  3.私募基金公司使用公司本身或基金產品做主體,利用個人或其他公司主體作為募資通道,收集散戶的籌碼進行交易。這條嚴重違反了公司主體自有資金和外部投資者資金不能混同管理的規定,也涉嫌非法集資。

  一、所有場外期權交易必須在中證登登記。

  單個機構或產品,按照產品規模計算,500萬以下的,每個月交易場外期權次數不應該超過20次,本身場外交易不可能是高頻,所以超過二十次就不合理了。單筆交易規模嚴格限制到100萬名義本金以上。1000萬產品規模以上的,也就最多40次。

  交易筆數的限制是場外期權散戶交易的痛點,這樣至少可以限制大量散戶的進入。

  另外就是狠抓黑平台工作,各地網絡監察部門只要在網上搜搜,大量個股期權的宣傳,挨個抓應該不是難事。限制與期權和投資無關的機構介入場外期權。

  二、限制券商交易的規模。

  券商是這次場外期權交易的主流,規模也佔比最大,主要是做賣方。所有賣方對外都是聲稱自己是0風險delta對衝的。實際上懂期權的都知道,delta中性不等於無風險,否則瑞士信貸的產品就不用清盤了。券商現在控制風險的方法是控制持倉與流通佔比,防止交易沒有流動性。另外就是提高風險溢價率,所以導致場外個股期權價格虛高。

  按理說,券商也是企業,風險監控應該是他們自己負責,但是國內現狀是券商一旦有風險會造成系統性風險和社會問題,所以應該控制各家券商的賣方規模,特別是一些沒有對衝能力的小券商。比如設計風險準備金制度或者賣方規模與資本金對應的制度安排。

  三、券商為了轉移風險,設計了鳳凰期權等一些讓渡利潤從而把風險轉讓給客戶的產品,這類產品應該提高客戶入門門檻,防止風險爆發時客戶無法承擔的問題,如要求金融資產應大於2000萬元。

  四、私募機構做賣方策略也是常有的模式,應該嚴格管理,不能直接對個人客戶交易,並限制做賣方的企業規模或者產品規模不能太小,如不能小於3000萬。並對認購賣方產品的客戶做足夠的風險提示。

  五、純期權買方產品,應對本金有可能全部滅失向投資者做特別風險提示。如果混合策略,應限制期權交易所佔比例,如用於期權交易規模不至於超過三千萬或比例不得大於30%。

  六、放開場內期權交易,增加場內期權投資標的,如指數和個股等。民意如洪水,宜疏不宜堵。無數人問我,為什麽國家不讓我們小股民參加期權交易?大家都知道國家是為了小股民好,怕他們把吃飯錢虧完了,可是也同時堵住了小股民致富的希望,合規的路被堵上的結果是黑平台趁機鑽空子大肆斂財,反倒增加了社會風險。可以通過考試,本金要求,交易經驗,交易規模等控制參與者的基本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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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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