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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實質性障礙 ST冠福終止股權轉讓

作者:木木

ST冠福近期股價走勢比較平淡,但圍繞公司的話題依舊不斷,此前福建同孚實業私募債項目出現到期未兌付的事件,最終與各方達成了和解,而近日又有終止股權轉讓協議的情況出現。

記者從公司8月16日的公告中看到:在2018年8月29日,ST冠福控股股東林氏家族與諾魚科技簽署了《股份轉讓合作框架協議》,擬將其所持有的383,716,723股公司股份(約佔公司股份總數14.57%)轉讓給諾魚科技。公司於2019年8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聞舟(上海)實業有限公司的通知,獲悉其決定終止向深圳諾魚科技有限公司轉讓股份事項。

對於協議終止的原因,公司在公告中解釋稱,鑒於籌劃股權轉讓事項期間,因公司控股股東林氏家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情形,以及其因涉嫌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等諸多因素,向諾魚科技轉讓公司股份已造成實質性障礙,公司控股股東林氏家族決定終止上述股權轉讓事宜。

由此可見,造成協議終止的原因,與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有關,雖然目前具體的違法違規情況還沒有最終結論,但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如果投資者是於2019年1月20日(周日)持有ST冠福,並在2019年1月21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發起索賠,您只需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征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終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廣大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對於此次事件的影響,在公告中可以看到,公司控股股東林氏家族與諾魚科技簽署的《股份轉讓框架協議》僅為雙方的意向性約定,雙方並未簽署正式協議。本次終止股份轉讓事項,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的股權結構及日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

記者還注意到,此前ST冠福還被交易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從公告中看到,經查明,ST冠福及相關當事人存在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就向控股股東提供擔保履行審批程序、控股股東違反承諾的問題,此外,公司的控股股東也被處分。

綜上所述,ST冠福目前依舊是問題不斷,對於這類個股,投資者還是保持理性,不要盲目參與。而關於公司涉嫌信披違法違規等的事件進展我們也會持續關注。同時,符合維權條件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合法途徑積極維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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