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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教授的5億創富神話,故事的背後卻是悲哀

撰文 | 佑 斌

編輯 | 邸利會

  

最近一篇題為《一個山東教授5個億的創富神話》的文章在科技界刷了屏,文章講述山東理工大學畢玉遂教授團隊研發的無氟氯聚氨酯發泡劑專利技術,以5億人民幣的價格獨佔許可給了一家國內企業,這個金額刷新了國內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紀錄,比第二名的清華大學還多5000多萬。

然而看完整篇文章,發現這個故事的背後卻有很多悲哀,在每個環節都體現了中國高校研發管理體系的種種問題。畢教授的成功是特殊情況中的特殊,根本無法複製。

原創研究經費難

首先,這個研發項目在一開始幾乎是無法立項申請到經費的。

在項目申請書上無法填寫研究基礎,因為之前無人做過。通常情況下,在國內申請課題,如果課題國外沒有人做過,一般評審就難以通過;只有國外已經有人開始研究了,甚至已經發表了論文和申請專利之後,這時候中國科學家申請類似課題,叫填補國內空白,達到國際領先,項目就容易得到青睞。

不能說是管理部門不相信本國科學家能夠做出世界一流的成果,而是從責任承擔機制上考慮,這種做法有一定合理因素——

因為新的創新項目成功率低,項目結題的期限與最終成果無法預計,一旦失敗最終責任沒人承擔。而跟隨式的創新則不同,別人已經做過了,至少表明這事肯定能成功,另外已經有很多論文、專利、甚至產品信息可以參考。畢教授這個項目開始構思到最後試驗成功,總共花了十幾年時間,要是立項後根本無法結題。

但做跟隨式研究,即使最後成功了,核心的知識產權都在別人那裡,有的經過了嚴密的專利布局,後來者即使有改進也需要別人的許可,作為純粹科研可以,一旦商業化就會遇到很多障礙。所以,大多數這類項目最後的成果都無法落地轉化,即使轉化也會遇到知識產權糾紛。

按照常理,申請不到項目,無經費,就招不到研究生,這事也就只能想想,但畢教授的兒子剛好在國外讀化學系碩士,中止了留學,他們父子二人共同研究,經費也通過朋友幫助等解決。如果沒有這些特殊情況,這個項目不可能進行下去。

知識產權保護難

畢教授的項目從保密到最後專利布局都遇到很多難題。

保密采取的是最原始的方式,嚴防死守,不留死角。從一開始,實驗室只能他們父子二人參與,到外部進行測試,團隊打起十二分精神,確保樣品不離開視線,甚至連論文也不敢發表,擔心洩露了技術秘密。即使這樣,實驗室還是發生了盜竊事件,所有電腦硬碟被盜,多虧這位教授深謀遠慮,沒有在實驗室留下關鍵信息,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項目的保密手段和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如今已經很成熟,什麽階段需要保密,哪些信息需要保密,應該采取怎樣的保密措施,何時進行專利布局,何時可以發表論文,這些都有近乎標準化的解決辦法,然而這些在整個項目過程中都缺席。

畢教授完全靠著自己的智慧以最原始的辦法克服了這些困難。

其實,項目完全可以發表論文,而且還可能是非常重要的論文,發表論文就能得到國際同行的評議,就會有人跟進研究,能夠獲得很多有價值的信息。

為什麽那些國外的研究機構敢於發表論文呢?是因為他們在發表論文前,已經做好了全面的專利布局與技術秘密的保護,即使有人進一步的研究,一旦商業化也需要得到許可,只會對自己更有利。專利從申請到公開之間也有足夠的時間可以發表論文。

這個項目在專利布局上也遇到了很多困難,畢教授發現找不到合適的專業服務團隊,因為不信任,也沒有合適的渠道了解。

最後,還是學校領導寫信給國務院領導,領導關注批示後,國家知識產權局派出化學部的資深審查員幫助檢索,參與專利布局。

然而又有幾個項目能夠得到這樣的待遇呢?

這麽重要的技術成果,如果專利布局一旦失誤,整個項目就會前功盡棄,尤其國際上幾大化工產業的巨頭,都有非常資深的知識產權管理團隊,一旦專利上有漏洞,成果就相當白白贈送出去了。

成果轉化問題

在成果轉化上,畢教授所在的大學幾乎舉全校之力,“副校長帶領,由財務處、法務處、資產處、科技處組成團隊,力爭談出好價錢。”

首先,要給這所學校的開明點讚。一般情況下,科研成果屬於國有資產,轉讓的審批程序會非常麻煩,在這方面出現的爭議不斷,甚至刑事案件都出現了好多次。

但回過來頭說,雖然這個項目最後估價達5億,但是否能夠賣到更高的價格?或者採用提成的方式,根據產品的銷量收許可費,而不是買斷,或者學校幫助,直接以技術進行項目融資,設立公司,或者以這個項目為基礎,與更多企業合作,學校設立相關的專項研究所,進一步深度挖掘項目的價值。

這些都是可能的選項,但在目前的體制下,這些選項都能很難得到支持。

距離科學完善的體系尚遠

可見這個項目的成功充滿了曲折,每個環節都有特殊的情況——

如果畢教授沒有一個學化學的兒子,同時願意中止留學耗費青春從事這個項目,如果不是嚴防死守的保密措施,如果沒有學校的特殊重視,沒有國務院領導的關注,沒有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幫助,項目都可能前功盡棄。

這恰好反映了我國科研體制中存在的問題,在立項、知識產權保護、成果轉化方面都缺乏科學完善的體系。

這已經不是一兩個環節的問題,而是每一處都有掣肘,與國際上的一流大學有很大差距。

筆者在2018年調研了歐洲7所一流大學(包括瑞士和荷蘭的蘇黎世理工學院、蘇黎世大學、日內瓦大學、洛桑理工學院、埃因霍芬理工大學、代夫特理工大學、萊頓大學),了解他們如何進行科研立項和科技成果轉化的。

我發現,埃因霍芬理工大學和洛桑理工學院的技術成果轉化做得最好,學校和企業合作非常緊密。很多世界五百強企業都把研發中心直接建在校園,幾乎分不清校園與企業研究中心。

埃因霍芬大學建立之後,不到40年迅速成為世界一流大學。在2003年歐洲委員會的報告中,埃因霍芬理工大學在歐洲的研究類大學中排名第三(前兩名分別是劍橋大學和牛津大學,同排名的是慕尼黑工業大學)。

2017年泰晤士報全球大學排名發布的 “全球25所與創新企業合作最緊密大學”,埃因霍芬大學排名第一,是世界上與企業合作最緊密的大學。

該校採用獨特的面向社會的開放式研究和科研成果市場化機制。學校設有14個大的研究實驗室和40個小的實驗室,所有的實驗室都可以單獨對外進行合作,每個實驗室都有對外合作聯繫人和成果轉化的負責人。

實驗室面向社會承接各種具有挑戰的技術問題,任何企業和個人都可以就科學研究的問題,與他們進行討論和聯繫。這些大大小小的實驗室與幾十家科技企業建立了合作研究中心,直接參與到各大企業的基礎研究中,包括ASML,殼牌,GE、NXP的校企聯合研究中心遍布校園。

除了這些大的合作研究中心之外,各個實驗室都與多家企業建立了合作研究機制,各大公司都把各種研究設施搬到了各個實驗室,例如太陽能實驗室就與ECN、IMEC、Solliance、FEI、Levitech、Meyer-Burger、Océ、Toyota 等企業與機構進行合作。

這麽多企業願意與埃因霍芬大學深度合作,一方面在於大學雄厚的科研實力,另一方面主要因為大學對科研成果的歸屬非常開放,企業可以獲得最大比例的回報,例如聯合研究中心近年為這些企業帶來的突破性基礎專利多達500個,而學校在合作中獲得的專利家族只有60個。

除了對外合作的課題之外,學校的研究人員也可以自己申請課題。學校設立了完備的研究支持網絡,包括基金、技術、法務、知識產權領域等專業人士,為相關課題提供全方位的建議,對於特別的課題幫助聯繫外部基金和相關領域的校友協助。

對於師生利用學校的知識產權和自己的科研成果創業,學校也是積極鼓勵並提供近乎全程的保姆式服務,包括提供相關的基金輔助,並配備相關領域的專家給予指導。

除了學校有完整的研究支持網絡之外,在每個實驗室都有幫助科技成果轉化的工作人員,負責尋找和選取基金支持,法律和知識產權服務。相關的支持人員都通過社會招聘,通常是有一定工作經驗,尤其在跨國企業有運作經驗的知識產權服務人員。

對於才起步的企業,學校也給予無微不至的照顧,從一開始的成果保護、科技成果轉化、成立公司、早期資金支持都給予一條龍的服務。目前學校已經產生150家比較成功的科技型創業企業,每年有30家新成立的科技型創業公司。

這樣的體制之下,學校獲得源源不斷的對外合作機會,老師和學生都得到了鍛煉,每年能產生大量的原創性和突破性成果,為科技人員創業和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讓科研人員完全專心於自己的研究。

由此可見,我們科研管理體系不是某一方面的問題,從立項、知識產權保護、成果轉化都需要大幅改革,才能讓像畢教授的成功案例不再成為一個 “奇跡”,而是 “常態”。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佑斌”(patent12345),《知識分子》獲作者授權轉載並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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