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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債務問題,ofo法定代表人陳正江被限制出境

記者 | 於浩

6月12日,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公開執行信息顯示,因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陳正江出境。

陳正江於2014年年底加入ofo,為中國區業務主要負責人之一。據天眼查數據顯示,2018年10月29日“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於由戴威變更為陳正江。而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正是共享單車品牌ofo的運營主體。

在此之前,陳正江曾在北京飛特二四科技有限公司擔任高管,ofo則佔有該公司84%的股份。

早在2018年12月4日,法院就曾對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作出“限制消費令”,限制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戴威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今年2月,天津飛鴿和東峽大通的買賣合約糾紛案公布結果。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ofo的運營主體東峽大通付給天津飛鴿7271萬貨款及違約金779萬元。同日出具的民事裁定書中顯示,已經凍結或查封扣押ofo共計8082.75萬元的銀行存款和相應財產。

4月2日,又有媒體爆出,ofo運營主體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為“被申請人”出現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上,申請人為聶豔,日期是3月25日,辦理法院為北京海澱區人民法院。ofo當時回應表示,消息嚴重不實,目前運營一切正常,有關債務也在訴訟或者協商當中。

4月20日,據上海鳳凰發布的2018年年度報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2019年第一季度,上海鳳凰通過多個途徑共收到東峽大通支付的有關款項合計3574.62萬元,但仍有4600餘萬未歸還。而在用戶方面,目前向ofo申請退押金人數已經上升至1500萬人。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目前ofo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的信息多達146條,涉及北京、上海、天津、西安、廈門、南京等地區法院,數額從數萬元到數億元不等。曾14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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