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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剛到!香港機構幫"內地人"炒港股要備案了

中國基金報記者 何漪

今日,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於為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的香港機構開展備案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的香港機構,完成基本資訊備案。這意味著,香港機構可提供港股投顧服務,而內地投資者也將機會選擇更專業、更豐富的港股投顧服務。

通知顯示,內地投資者指港股通下內地證券公司、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這就意味著:內地普通個人投資者暫時不能直接接受香港機構的港股投資谘詢服務,但可以通過基金間接接受有關投資顧問服務。

《通知》具體要求如下:

1、開展基本資訊備案的對象為,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的香港機構。

2、首次備案的資料

香港機構需要提供包括《香港機構備案材料清單》10項檔案的電子掃描件,並填寫《香港機構基本資訊備案表》。

《香港機構備案材料清單》10項檔案包括:商業登記證、公司注冊證書、經香港證監會批準取得就證券提供意見和資產管理牌照、公司章程、公司合規章程、審計師出具的最近一年公司審計報告、最近三年有無違規情況說明函、公司持牌負責人身份證明、公司授權簽名、公司實繳注冊資本金證明檔案。

《香港機構基本資訊備案表》6類資訊包括:商業登記證及公司注冊證書資訊、香港證監會牌照資訊、公司控股股東資訊、公司持牌負責人資訊、公司聯繫人資訊、其他資訊等。

3、發生重大變化需報備

香港機構發生重大變化,包括“控股股東變更、負責人員變更,或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等,應當於7個工作日內完成重要資訊變更備案。香港機構需填寫《香港機構重要資訊變更備案表》和更新的《香港機構基本資訊備案表》。

《香港機構重要資訊變更備案表》包括:公司控股股東資訊變更(原控股股東名稱、現控股股東名稱、出資額、現控股股東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變更原因等)、公司持牌負責人資訊變更(新增持牌負責人姓名、中央編號、受規管活動等)、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受到何種處罰、處罰決定機構、處罰生效及終止時間、處罰原因及情況說明等)

4、年度資訊更新備案

香港每個自然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香港機構應當填寫《香港機構年度資訊更新備案表》。

《香港機構年度資訊更新備案表》7類資訊包括:商業登記證及公司注冊證書資訊、香港證監會牌照資訊、公司控股股東資訊、公司持牌負責人資訊、公司聯繫人資訊、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的產品資訊、其他資訊等。

5、發送材料的郵箱、格式

6、協會公示備案證明電子檔案

香港機構若符合證監會《暫行規定》、及《通知》要求且材料齊備,基金業協會將在收到申請材料起5個工作日內出局備案證明電子檔案,在基金業協會網站公示。

香港機構在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期間,如存在不符合《暫行規定》要求的情形,或未按要求報送有關變更資訊、未按時完成年度資訊更新備案等情況,協會將予以注銷備案並取消公示。香港機構完成年度資訊更新後,協會將視具體情況調整公示資訊。

7、已提供服務的2個月內備案

對已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的香港機構,應當於11月19日內補充備案,相關檔案為《香港機構備案材料清單》、《香港機構基本資訊備案表》。

8、要求使用簡體中文、符合內地市場慣例和語言習慣

備案材料應當使用簡體中文,相關用語應當符合內地市場慣例和語言使用習慣;原件為其他語言的,應當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簡體中文翻譯件。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差異或不一致,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互聯互通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國內投資者參與了港股投資,對港股投資谘詢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大。與此同時,協會將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的香港機構納入備案監管,為內地投資者選擇香港機構提供了相關資訊,還強化了相關香港機構的行為規範。

證監會於6月28日印發了《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谘詢服務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規範港股通下內地券商、公募基金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谘詢服務有關行為。

《暫行規定》第九條指出:

香港機構為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應當符合內地和香港有關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行為的規定,並按照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備案基本資訊。

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應當履行主動管理職責,自主作出投資決策,不得委託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的香港機構直接執行投資指令。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作為基金管理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不因委託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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