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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 | 8省市高考改革方案發布:為什麽由3+3變3+1+2

第三批啟動的湖北江蘇等8省高考改革方案日前正式發布,8省方案與此前先後啟動的6省方案略有不同,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考試科目由此前的“3+3”改為“3+1+2”

為什麽要這樣調整?是否吻合原來的高考改革制度設計?

想解釋清楚這個變化,需要先介紹一下此次高考改革。本次改革無論是考試科目還是錄取過程,在設計上都特別強調學生的選擇權,這也是此次改革最重要的一個特點。

2014年啟動的高考改革在考試科目上做了重大調整,考試由高考(3)+高中學業水準測試(3)組成。前面的3門語數外考試仍然保持了原來選拔性考試的定位,但不再分文理。後面3門則變為中學學業水準測試,讓學生從史地政物化生6門中自選3門作為選考科目,浙江是7選3,考試成績作為高校選拔時的兩個分數依據之一。

現今啟動的8省高考改革方案與以前相比,多了一個限制選擇,即在除語數外的後3門選考科目中,物理與歷史2門中必選1門,然後才能在剩下的地理、生物、政治、化學4門中,自由選擇2門,共同組成後3門學業水準測試。

這就是此次方案與以前方案最大的一個變化之一。

熟悉高考改革的人,自然會聯想到此前浙江高考選物理人數下降的問題。2017年是浙江新高考政策的第一年,這一年高考物理選考人數僅佔總人數的35%,位居7門學科的倒數第二位,僅次於信息技術;2018年為28%,選考人數進一步下降。

物理作為自然科學重要的基礎學科,是其他科目無法替代的,這一現象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關注。

其實根據2017年在浙江招生的1400所高校提出的選課要求來看,物理應該成為首選:如果選考物理,91%的高校專業就不受限制。但物理卻變成了最後選項,這到底是怎麽發生的?

物理選考人數下降,表面有賦分製的設計技術問題,但本質還是功利算計的問題。

本希望學生選擇最喜歡、最擅長的,但學生與家長“算計”的卻是如何能拿高分,將分數最大化。物理是所有可選學科裡“投入產出比”最低的,不僅難學,也很難拿高分,在賦分制度下,這一“劣勢”更為明顯。於是很多同學“田忌賽馬”,放棄了物理。與此同時,部分高校為了錄取分數更高,沒有堅持對選考科目的要求,更加重了這一趨勢。

為遏製這一現象,2017年起教育部與相關部門采取了多種措施,引導更多人選考物理。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措施,就是要求高校嚴格控制大學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浙江還臨時性頒布了對物理進行保護的熔斷政策,即選考人數低於6.5萬人時,將以6.5萬為基數進行賦分,以確保選考物理不吃虧,鼓勵更多人報考。

在這一系列措施下,物理選考人數下降的趨勢已經基本得到遏製(2019年還在原來的3年政策慣性區間,不在此列),選考物理的人數普遍回升。

物理選考人數下降的現象,提醒我們一個重要的現實:給學生選擇權無疑是對的,但不加限制的選擇權,還是存在一些問題。

如果給了學生絕對選擇權,選考物理的人數無論是1%還是99%,都是合理的,那是學生的權利。我查閱了美國選考AP物理的人,同樣也很少,大多數都在20%左右。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學習畢竟是苦差事,想輕鬆一些是多數孩子的本能反應。因此,規避物理、化學等理科科目就在所難免。

2017年浙江新高考第一年,選考史地政的純文科學生從前一年的37%下降至17%,下降了20個百分點;選考物化生的純理科生,從63%降至10%,下降了47個百分點,傳統的純理科生在顯著下降

近日,美國解聘了3名華裔科學家,理由是拿雙份工資,涉嫌偷竊技術給中國。這一舉動被多數人解讀為美國公開在科技領域下手,遏製中國。

其實,2017年12月美國發布的《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早就強調了所謂中國“偷竊高新技術”的問題,該報告建議“通過限制簽證的方式,以防止外國人盜用知識產權,特別是前往美國學習科學、工程、數學和高科技的中國人”。在5G問題上,蓬佩奧更是親自上陣,遏製中國意圖昭然若揭。

中美角力以來,關鍵技術買不來,最後還得靠自己去解決“卡脖子”的技術。

此次8省高考改革方案中,限制物理、歷史2選1,在某種程度上說,的確是對物理的保護和引導,其核心原因還是物理在自然學科中的基礎作用無可替代。中美競爭的背景下,這一政策顯然有著積極而重大的意義:未來世界的較量,必然是技術的較量,而技術背後就是人才,尤其是理工科人才。

有人反對說,美國的中學生就是絕對自由選擇的。的確是,但不要忘記,美國不僅在科學技術上遠遠領先我們,更重要的是,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是第一留學大國,美國利用自身的優勢與針對國際留學生的OPT政策(給學習計算機、數學、電器工程等STEAM專業的留學生3年找工作與實習的機會,方便他們留在美國),吸引、篩選了世界上最好的理工科人才建設美國。而中國顯然沒有這樣的條件,我們恰恰應該學習其核心,加強理工科人才的培養。

還有人質疑這種調整是一種改革的倒退,和改革方向不符。其實,在物理與歷史裡面2選1,只是對選擇加以限制和引導,學生不僅可以在這二者之間選擇,而且還可以在地理、生物、政治、化學4科中自由選擇,總體上還有12種選擇方案。

這一調整恰恰是在總結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做出的實事求是的調整,絕不是對學生選擇權這一原則的否定,只是在絕對自由選擇與相對選擇,在個人選擇與國家需要之間做的平衡與妥協,我們也絕不應該把學生選擇權絕對化。

改革本來就是一個不斷總結經驗、深化發展的過程,無論是“3+3”,還是“3+1+2”,都是各地實事求是、因地製宜的技術方案選擇,沒有好壞之分,更沒有倒退與堅持的區分。在這個過程中,必然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安排。

事實上,本次高考改革第二批啟動的4個省市就與第一批不同,比如山東就已經實施一分一段,選考的考試時間完全與傳統高考一致,這些也都被8省市所採用。

此番啟動的8省市,以中西部為主,社會經濟發展的地區差異明顯,同時生源數量總體偏大,這些都導致高考改革的技術方案難度增大,哪怕是某些成功的改革經驗也無法直接借鑒,比如上海的經驗。

伴隨高考改革的深入,未來高考改革也必然會走向一個指導原則與方向下的差異化探索,這本就是一種實事求是,我們需要鼓勵這種差異化探索,而不是用一種模子套所有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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