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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3+1+2”並非對“3+3”的真正優化

根據教育部消息,我國高考改革正平穩有序推進,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8省市從2018入學的高一學生起啟動高考綜合改革,改革方案將由各省市分別向社會發布。

至此已有14個省市啟動高考改革。而與之前6省市高考改革採用3+3科目組合(除浙江實行3+7選3之外,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山東五省市都是3+6選3)不同,從各方(包括江蘇、廣東、遼寧)傳出的信息看,新推進高考改革的省份很有可能將採用3+1+2科目組合。

遼寧省政府網站近日就發布消息稱,將試行“3+1+2”的普通高考新模式,有別於此前兩批試點省份的3+3模式。

3指語數外,所有學生都要考,1指學生從物理或歷史中選擇一門,2指從化學、生物、政治、地理中自選2門。不少輿論認為,3+1+2相對於3+3,更符合高中教學實際,是對3+3方案的優化。

筆者並不這麽認為。3+1+2方案,只是減少了8個選擇組合,以及與之對應的學校組織選課走班的壓力,而擴大學生的選擇權,本來是這一輪高考改革的重點,因此,這其實是減少了學生的選擇權,而此前存在於3+3方案中的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在筆者看來,各地必須謹慎論證高考改革方案,對於3+3方案,完全可以在3+3基礎上,進行優化,而不是倒退為3+1+2。

3+1+2的三大問題

3+1+2科目組合是為了解決兩個問題:一是3+3方案實施後學生棄考物理科目的問題,明確學生必須要麽選一門物理,要麽選一門歷史,明確了物理、歷史科目在6門選考科目中的重要性;二是高校組織教學困難的問題,3+3科目組合太多,學校的師資、課程、場地跟不上,使選課走班變為了“套餐製”——限定學生在套餐中選擇。

但3+1+2的問題依舊明顯,首先是計分方式。如果物理、歷史以原始分計入總分,那就不再是取消文理分科(取消文理分科是新高考的核心內容之一),而是依舊實行文理分科,大學按文理分科確定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學生在選科時只會考慮大致的文理科,而不會考慮大學的具體專業。而如果物理、歷史和化學、生物、政治、地理,都是按等級賦分計入高考總分,那麽,取消文理分科改革繼續,但學生為獲得更高的等級、分數,仍會進行選科博弈。在突出物理科目的重要性後,可能會出現棄考化學科目現象。

其次,與3+3相比,3+1+2少8個科目組合,這意味著學生的選擇權實際少了。另外,物理和歷史只能二選一,而不能同時選,這對擴大學生選擇權來說是倒退。雖然可以讓學校組織教學壓力減小,但以高考改革來倒逼學校加強師資建設、課程建設、場地建設,不正是提高高中教學質量的現實路徑嗎?地方政府和學校支持3+1+2可以理解,因為這對高中教育提出的要求比3+3低,甚至可以說,大部分學校寧願采取傳統的3+文科綜合、3+理科綜合方式。

由於此前已有6省市采取3+3方式,新推進高考改革的省份采取3+1+2方案,還會給公眾傳遞混亂的信息,也給大學的招生、辦學帶來新的問題,在實行3+3的省份,招生不分文理科,不同專業提出不同的選考科目要求,而在實行3+1+2的省份,又實行文理分科。這並不利於改革的系統推進。

從招錄端優化方案

事實上,不采取3+1+2方案,3+3方案在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是完全可以通過完善大學本科招生專業的選科要求,以及提高高中建設標準,加強高中學生生涯規劃指導解決的。

3+3方案引起輿論關注最多的,是因選科博弈帶來的棄考物理科目問題。出現這一問題,主要的原因是大學本科招生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並不嚴謹,2019年之前,我國大學在率先進行新高考改革的上海和浙江招生,各專業最多提出三個科目要求,滿足一門即可,很多大學專業提出的要求是科目不限,或者三門只需滿足任一門、兩門滿足任一門,提出必須滿足一門指定科目的專業很少,這導致了學生選科博弈。這一問題,已經得到很大程度解決,2018年,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在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科學論證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要求理工科專業盡量提出一門物理科目要求。另外,有的專業可提出兩門科目必須同時滿足,或者三門科目必須同時滿足的要求,這樣一來,選科博弈空間就被大大壓縮。

以筆者之見,大學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可以隻提三類:傳統理工科專業必考物理,傳統文科專業必考歷史,其余專業科目不限。按照這樣的專業科目要求,高中學生必定絕大多數要麽選一門物理,要麽選一門歷史,而且,物理和歷史科目可以同時選擇。這不需要限定學生的科目選擇,而是由大學招生專業的科目要求引導學生選擇。

至於實施3+3,對高中辦學的師資、課程、場地提出更高的要求,有的高中達不到,導致改革方案難以落地的問題,這需要各地進一步解決。《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提出,我國要普及高水準高質量的各類教育,改革高中育人方式,提高高中辦學質量,也是應有之義。

等級賦分是必需的嗎?

對於目前已實行的3+3方案,輿論質疑較多的還有後3門的等級賦分方式,認為等級賦分方式導致學生為獲得高等級而棄考難度更大的物理科目。山東省在推進新高考改革時,對等級賦分方式進行了調整,不再采取浙江和上海的一檔相差3分的方式,但內核還是按等級賦分製。實行3+1+2方案,等級賦分方案還會在部分科目中繼續實施,爭議還會繼續存在。

解決這一問題,可以有另一種全新的思路,即不要求學生從6門(或7門)中選擇3門考試,計入總分參加高考錄取,而可允許學生自由選擇大於或等於3門科目參加考試,在報考大學時,根據科目考試成績和報考大學專業的科目要求,自主選擇三個科目成績計入總分。比如,某個同學物化生史地政6門都考,然後根據科目成績和報考大學專業對科目的要求,自主選擇三門,另一個同學隻選擇化生地3門,那就按這三門成績填報高考志願。

這首先讓學生不再有選擇考哪三門的焦慮,可以根據自己的實力,自主選擇大於或等於三門科目。有人擔心這會增加學生的壓力,其實這屬於多慮,學生不可能盲目地追求多考,而會綜合考慮自己的實力、精力選擇參加幾門科目的考試。

其次,這有效解決限定三門選擇而存在的三門成績必須等值的問題,從而不需要再實行等級賦分,按原始分賦分即可,學生會根據各科考試的成績,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三門計入總分。美國和加拿大的大學在招生時,會提出不同科目和成績要求,而學生在高中期間,選擇課程,參加考試,是不受限制的。

再次,不限定考試科目也有利於打破“教考一體”,中學教學會重視每個科目的教學,而不只關注學生的選考科目教學。

科目改革的局限

必須意識到,不管高考科目怎樣進行調整,都無法解決我國高考制度按總分排序錄取學生存在的問題,這也是高考改革一直在進行,但始終沒能有效引導基礎教育走出應試教育困境的根本原因。每一次高考改革,都主要聚焦科目改革,但在錄取制度改革方面突破不大。新高考改革也是如此。由於高考錄取主要還是依據學生的分數,因此,新高考改革提到的取消文理分科、實行多次考試改革措施會遭遇質疑,被認為既增加成本,還製造新的焦慮。

新高考改革提出“兩依據一參考”的概念——一個依據是統一考試成績(指語數外三門成績),另一個依據是學業水準測試成績(指6選3或7選3的選考3門成績,或1+2成績),參考指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兩依據一參考”必須對應大學自主招生,實行多元評價才有用,如果所有大學按3+3總分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就發揮不了作用。

新高考改革中也包括自主招生改革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但總體而言,自主招生只是把取消的高考獎勵性質加分項目納入到自主招生中,綜合素質評價則是各省在省內進行的改革。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都存在一個根本問題,即是和傳統的高考集中錄取嫁接在一起,自主招生只是獲得一定的高考降分錄取優惠,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是對符合條件投檔進該校的學生按高考成績60%,大學面試考察成績30%,高中綜合素質評價10%進行評價錄取。因此,學生和家長對待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都想獲得錄取優惠,這顯然偏離自主招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建立多元評價體系的改革目標,也引發圍繞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各種亂象。

結合新高考的3+3科目改革,我國的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可以在高考成績公布後,由試點大學自主提出統一成績、選考科目與選考科目成績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學生可自主申請多所大學,大學再對學生進行評價、錄取,一名學生可同時獲得多張錄取通知書再做選擇。對於這樣的改革,公眾的擔憂無非是能否保證公平公正,那麽,這一改革完全可從目前實行5%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的高校做起,因為這一模式可能出現的問題,不會比現在的模式多,又是符合招考分離原則、充分擴大學生選擇權的真正意義的自主招生,堅持探索,會給社會公眾展示真正的自主招生,由此深入推進我國高考改革。

(歡迎來稿:[email protected]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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