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董寶珍:“茅台事件”中,我一直在呼籲事件各方理性對話

紅刊財經 趙康傑

編輯 李壯

在6月5日召開的茅台投資者網上接待日活動的問答環節中,貴州茅台向中小股東明確3萬噸和2萬噸的成品庫房之一將由集團公司出資興建,頓時加劇了控股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原本就緊張的氣氛。

此前,貴州茅台控股股東茅台集團成立行銷公司,而貴州茅台整頓經銷體系而新增的茅台酒計劃量(總量約6800噸),被許多股東認為可能會交由集團行銷公司銷售,從而引來中小股東不滿。而讓中小股東更加不滿的是,通過興建成品庫,集團公司不僅想賺取這6800噸茅台酒的錢,從長期來看,還要賺取茅台庫存酒的錢。

否極泰基金經理董寶珍告訴《紅周刊》,導致茅台大小股東溝通氣氛如此緊張主要因為上市公司沒有建立常態化溝通的穩定渠道,主要當事方都缺少必要的靈活性。董寶珍依然堅持自己原來的觀點,即如果上市公司花點錢,能夠獲得茅台酒的唯一生產和銷售權,這是股東各方都能接受的。

《紅周刊》:“茅台集團銷售公司事件”發生後,您一直在呼籲事件各方理性對話。

董寶珍:茅台要透過這個事件讓自己創造出一個新的“樣本”,尤其是貴州省內,這個事件的核心決策層——或許已經超越了這家公司本身的“能力圈”,應該不完全在公司內部定調。

在股東大會召開的過程中,我們看到管理層明確表明不會讓股東利益受損,表達了尊重法規的態度,但因為時間關係股東大會上並沒有拿出具體方案。我覺得艱苦的工作還在後面,後面會很難。

《紅周刊》:難度體現在哪些方面?

董寶珍:大小股東的衝突是世界級難題。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博弈恐怕不具有高性價比。很多人認為,如果茅台提出關聯交易的議案,股東可以用否決票來否決。但是我要說一個邏輯,比如說現在貴州省國資系統成立了一家A公司,這家A公司既不屬於茅台集團,也不屬於茅台股份公司,A公司和現存的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交易,也不存在同業競爭。然後A公司以申請茅台經銷商的名義申請走了1.5萬噸的銷售額,我們能證明這非法嗎?在法律層面上,我認為是證明不了的。它是合法的,不是關聯交易,流通股東對此毫無辦法。在這種情況下,毫無變通的法律博弈難度很大。在法律基礎上協商是最好的化解辦法。沒有法律原則不行!只有法律原則也不行!

《紅周刊》:您在之前提出了茅台繳納環保費的解決方案,但是貌似這個方案並沒有得到其他投資者的理解。

董寶珍:你說的情況和我掌握的事實有一點差異,一直到6月初,我接觸到的外資用最明確清晰的語言對我說:“我們支持你的方案。”過去一個多月,我接觸到的外資對我的觀點的支持一直沒有變化,而且支持聲音反而是增加的!

個人評估,這些外資持有量比較大,從持有量角度來說,我的解決方案應該說支持度高於不支持度!但是,讓我費解的是,為什麽我的觀點在互聯網發布後,外資不公開支持也不公開表態,讓我一個人在前面當靶子被口水淹沒?我到現在也沒有明白!考慮到無私的為了茅台的長期未來更好,自己加班加點付出巨大心血提出的方案,內資股東因為這個方案攻擊我的人格,而不是思考這個方案本身對錯;外資股東又只是背地表態支持,卻不公開表態,使我一人夾在中間備受壓力,所以我也停止參與這個事情的討論。

我祝願茅台利益相關方盡快找到更好的方案,而且我非常清楚如果花點錢,上市公司明碼標價支付一些錢,但是能夠收獲這樣一個承諾,即茅台酒的生產和銷售權,始終且唯一地放在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諾。我覺得我的方案生命力很強大!當然這個方案有一個硬傷,如果貴州省今年缺錢了,就在茅台集團層面成立了行銷公司。明年又缺別的,是不是又要成立一家其他的公司,誰能夠為這件事情擔保呢?這是我的方案解決不了的!我希望有人去細化解決這個問題!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