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14年來首修改:基金信披"一品一報"有望降低運營成本

  14年來首次修改:基金信披“一品一報”有望降低運營成本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為單隻基金隻選擇一家報刊披露資訊,降低基金資訊披露成本。

  第一財經網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作者:郭璐慶

  14年後,公募基金資訊披露辦法有了更新版本。“這次(信披新規)更完善,投資者保護等針對性也更強。”北京某公募基金副總經理表示。

  日前,證監會組織修訂了《證券投資基金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更名為《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簡稱“信披新規”)。

  作為《基金法》的重要配套檔案,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自2004年7月施行以來對加強監督約束、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規範基金運作、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業內人士也認為,公開資訊披露是公募基金領先其他資管行業的重要制度優勢。

  新規頒布後,業內人士頗為關心的一點是,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為單隻基金隻選擇一家報刊披露資訊,降低基金資訊披露成本。

  “以前沒有具體的規定,大多數基金公司都會選擇一個產品在三家報刊披露資訊,現在只能在一家,也就是’一品一報’。”滬上一家老牌公募基金資深人士告訴第一財經。

  “一品一報”有望降低運營成本

  近年來,隨著行業創新發展步伐加快,現行資訊披露制度難以充分滿足投資者需求、適應市場創新發展和監管轉型的需要,已施行超過 14 年的《披露辦法》面臨一些問題亟需解決。

  監管部門指出,主要是三方面問題,一是部分披露的資訊內容與方式有待優化;二是投資者獲取資訊的路徑不暢;三是監管約束引導機制有待加強。

  業內人士頗為關心資訊披露方式的變更,即新規指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為單隻基金隻選擇一家報刊披露資訊,降低基金資訊披露成本。

  “實際上有多少持有人會去看基金的信披呢?所以新規的必要性還是較大的,也能一定程度上減少基金產品運營的成本。”上述北京基金公司副總便表示。

  現行做法是,每一個基金大部分會選擇三個報紙作為資訊披媒體,每一個基金產品的信披費用平均約為15萬元/年,即一個基金產品每年需要繳付45萬元信披費用。

  “目前一共是5400隻基金,合計就是24.3億元人民幣。關鍵每個基金信披露費用都是由基金資產承擔,換句話說就是基金持有人承擔。如果一個5000萬規模的基金,一年信披費就是45萬佔比1%。”集思錄副總裁鄭志勇便認為。

  上述北京基金公司副總8月5日對第一財經也表示,先前基金產品數量較少,規模都較大,現在基金規模變小,清盤基金數量也在增加,像貨幣類基金或者債券類產品,幾十萬對這些基金產品利潤的影響還是較大的。

  “如果三選一,則可以降低67%的信披露費用,前提是目前15萬一年的信披費不漲價,如果從15萬漲到45萬,則《公募信披新規》不就無效。”鄭志勇直言,省到就是賺到,降低基金運作成本才有利於投資者長期投資。

  第一財經了解到,根據信披新規,新規簡化了在指定報刊披露的項目和內容,僅要求在紙質報刊披露基金募集的部分檔案,不再要求在報刊上披露上市交易公告書、季度報告、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摘要、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每日基金淨值等檔案。

  此外,信披新規也明確適用範圍為“公開募集”基金,將基金募集申請的審批由“核準製”改為“注冊製”,增加了基金行業協會對基金資訊披露活動進行自律管理的規定等等。

  模糊地帶將減少

  記者了解到,修訂後總條款 41 條,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優化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制度,簡化報刊披露內容;(二)強調簡明性與易得性,突出有效資訊的披露和提高投資者服務水準;(三)加強基金風險揭示及重要資訊的披露,更好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四)加強資訊披露的事中事後監管,加大違規問責力度,促進行業高品質發展:(五)適應《基金法》作出調整。

  除了簡化首發檔案在報刊的披露,信披新規也首次引入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即基金首次募集及持續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將基金招募說明書摘要以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形式,持續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證券行情系統查閱或複製。投資者購入基金時,應當確認已知悉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據悉,要求管理人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提供產品資料概要,是借鑒了香港證監會的經驗。

  相關人士解釋稱,產品資料概要定位為基金招募說明書摘要,將基金核心資訊以簡明方式展示給投資者,如同藥品銷售過程中的“產品說明書”。

  在基金臨時資訊披露的章節,信披新規增加了基金淨值誤差的相關條款:“基金份額淨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淨值百分之 零點五,基金份額淨值相對上一交易日基金份額淨值的變動超過百分之十”。

  在鄭志勇看來,基金淨值誤差,或者淨值變動過大主要是由於大額申購贖回導致,相關信披非常不錯。同時他也建議增加關於基金份額變動超過20%資訊披露條款,這樣更有利基金組合主理人進行基金選擇。

  “因為機構大額贖回,導致業績暴增或者大跌的,由於信披不是很充分,投資者此前了解不夠。因此新規對投資者而言保護投資者利益作用比較明顯。”上述北京公募副總認為,新規基於基金持有人的更多的公平待遇,投資者保護意圖更為明顯。

  “信披沒止境,信披程度越高有時對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也是一種負擔。但基金公司不害怕披露,也不害怕少披露,而是不知道哪些該披露哪些不該披露。這次信披新規相當於是減少了模糊地帶,對基金公司而言是好事。”他進一步表示。

  來源:第一財經網

  原標題:14年來首次修改:基金信披“一品一報”有望降低運營成本

責任編輯:陶然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