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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年間與荷蘭爆發的料羅灣大海戰

17世紀之時,歐洲的資本主義得到了較大的發展,荷蘭人也因此迅速崛起,成為了著名的“海上馬車夫”。在稱霸了歐洲地區之後,將勢力深入到了東方。

當時的明朝正處在海禁的時期,於是荷蘭人企圖以武力打開明王朝的大門,獲得壟斷明朝商品的貿易特權。由於當時的台灣處在不設防的狀態之下,所以荷蘭人輕而易舉地佔領了台灣。佔領台灣後的荷蘭人認為當時的明朝不堪一擊,只要集中兵力攻下中國沿海地區,就能迫使明王朝投降妥協。

在這種情況下,荷蘭軍隊於崇禎六年(1633年)7月開始進攻明王朝沿海地區。由於荷蘭採用不宣而戰的方式偷襲,戰爭初期明朝方面沒有防備,有一定的損失。

荷蘭人以為得手,於是派人和明朝方面進行談判,提出了條件是“明朝需要停止和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貿易,只能與荷蘭人進行貿易活動。”但是明朝給予的回復是“荷蘭人必須先賠償明朝損失,然後退兵,才能繼續談判。”

雙方達不到對方要求,於是再次開戰。這時的明朝已經做好了準備,多次挫敗荷蘭人的進攻,最終雙方集中了全部力量在料羅灣進行了一次大海戰。

荷蘭以8艘戰船以及大海盜劉香的50艘帆船對陣明朝50艘戰船、100艘火船。戰役結果明朝以絕對優勢取勝,劉香50艘海盜船全部沉沒。生擒荷蘭侵略者100餘人,擊沉荷蘭戰船5艘,俘獲荷蘭戰船一艘。

此戰之後,明朝停止了海禁政策。但是明王朝卻沒有真正控制海疆,反而是鄭芝龍控制了整個東南海域。而且在崇禎九年(1636年)鄭芝龍被明朝任命為福州都督,權勢進一步提升。因此鄭芝龍也被稱為閩海王。

“說者皆曰:閩粵自有紅夷以來,數十年,此捷創聞。”這次戰役之後荷蘭發現自己還難以用武力恫嚇中國,就轉而和鄭芝龍進行合作貿易,雙方的貿易一直延續到明朝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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