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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CDR推遲:時機問題還是估值攸關 且看最新解讀

  證券時報網

  原本定於今天上會審核的小米集團(簡稱“小米”),推遲了CDR發審會。

  小米官方微博表示,決定分步實施在香港和境內的上市計劃,即先在香港上市之後,再擇機通過發行CDR的方式在境內上市。為此,公司將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起申請,推遲召開發審委會議審核公司的CDR發行申請。證監會也在今日早間發表補充公告對此回應“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88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檔案的審核。”

  原本將創造12天上會記錄的小米,在發審會前夕臨時變陣。

  推遲CDR 小米要分步走

  小米官方微博6月19日一大早貼出了給證監會的申請檔案,檔案顯示“公司經過反覆慎重研究,決定分步實施在香港和境內的上市計劃,即先在香港上市之後,再擇機通過發行CDR的方式在境內上市。為此,公司將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起申請,推遲召開發審委會議審核公司的CDR發行申請。特此公告”。

  對此證監會也發布了補充公告給予“尊重”。

  證監會發行部表示,“小米集團經慎重研究,決定分步實施港股和中國存托憑證上市計劃,先發行港股,然後擇機在境內發行中國存托憑證,為此向我會申請推遲發審會時間。我會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88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檔案的審核。”

  是擇機啟動還是估值問題?

  之所以先發港股再發CDR,據接近小米的中介人士表示,小米集團考慮到境內資本市場環境的不確定性,同時CDR作為一項創新的舉措,為了更有品質的CDR發行,決定CDR暫緩審核,後續將擇機重新啟動。

  也有說法與估值有關。近期監管部門先後召集機構召開了兩次有關創新企業該如何定價的會議,目的其實也是希望通過合理定價,努力引導市場各方理性投資,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試點企業如何定價、會不會出現定價過高已成為中小投資者越來越擔心的問題。證監會有關人士表示,A股市場以散戶投資者為主,市場脆弱,投資者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弱,在對試點企業進行估值定價時,更謹慎報價。

  “傳統的市盈率等估值方法不完全適用試點企業,新的成熟的估值模式尚未建立或未經有效檢驗,估值和定價難度較大,需要通過充分的市場詢價來發現價格。”證監會相關人士要求,詢價機構在發行定價中,報價前進行獨立、深入、客觀的研究,保持足夠的審慎,報價要經得起時間檢驗和市場各方推敲,切實起到對發行人的價格約束作用,促進發行人審慎定價;在新股或存托憑證上市後,有責任引導市場各方理性投資,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同時,要求作為專業投資機構,應當通過招股書全面理解發行人的業務經營與業績變動情況,深入研究發行人面臨的各項風險因素,審慎采取適合發行人特點的估值技術和估值手段,避免武斷、片面和衝動的做法,避免受媒體輿論的誘導影響。在此基礎上,充分體現估值與報價的科學性、專業性、穩妥性、約束性。

  針對創新企業存在投入大、風險高、易被顛覆等特點,高莉曾強調,加之A股歷來有炒作新股、炒作題材的情形,創新企業上市初期可能出現被炒高之後出現較大幅度回落的風險。近期,境內外市場均有類似案例,不少投資者蒙受損失。

  因此,證監會特別提醒境內投資者要充分認清創新企業的投資風險,謹慎參與試點企業的投資,不要跟風炒作、盲目追高,有效控制投資風險。

  高莉表示,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證監會已對試點企業發行定價提出明確要求:一是要求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根據企業各自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建立合理有效激勵和風險約束機制,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認真研究、審慎報價;二是要求機構投資者切實發揮其在詢價過程中的作用,發揮其專業優勢,保持應有的獨立、客觀、審慎,實現試點企業合理估值和定價,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穩定。

  戰略配售基金怎麽辦?

  小米推遲CDR,獨角獸戰略配售基金怎麽辦?上周開始,戰略配售基金就面向個人投資者開始募集,認購時間已經結束,雖沒有具體的募集數據,但整體募集規模或低於市場普遍預期,六隻產品個人認購份額都不到500億份。

  有分析人士表示,短期內若沒有獨角獸公司在境內發行,戰略配售基金的投資主要還是債基,戰略配售基金不是僅投資CDR,只要是新經濟創新型企業的CDR和IPO,戰略配售的都可以參與。

  原本會創下12天上會記錄

  6月15日晚間,證監會發布消息稱,小米發行中國存托憑證(CDR)將於6月19日召開的2018年第88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中審核。

  在6月7日,小米首次遞交了CDR發行申請,這就意味著,從首次遞交CDR發行申請到正式上會,小米總共隻經歷了12天,而之前被市場認為是閃電上會的工業富聯從首次遞交IPO申請到上會總共花了35天。

  在符合標準的創新型企業可向證監會遞交CDR發行申請材料的當日,小米就於6月7日火速向證監會提交了首發申請材料,而證監會則於當日接收、受理了小米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由此,小米成為CDR試點的第一單申請。之後,小米CDR發行事項一直在快速推進,並於6月14日晚間,證監會官網披露了小米CDR反饋意見以及小米更新後的CDR招股書。發審委就小米的CDR申請給出反饋意見,一共羅列了多達84個提問,字數超2萬字,從各個環節對小米此次發行CDR進行了嚴格問詢。

  雖然小米能夠“閃電”上會接受審核,但並不意味著審核標準有所降低,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曾表示,無論是一般IPO企業,還是申報試點的企業,證監會一律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嚴格審核。

  高莉稱,雖然基於試點工作性質,對試點企業單獨排隊且審核速度較快,但證監會初審部門和發審委相關審核工作均依法依規開展,堅持條件標準不降低,程式環節不減少,對試點企業從財務和非財務角度,全方位、多維度依法進行審核,在審核的嚴格程度方面,較一般IPO企業要求更高。

  這一嚴格審核要求,從證監會披露的對小米的首發反饋意見中可見一斑。根據此前證監會披露的對小米的首發反饋意見,主要涵蓋了84個具體問題,遠超常規IPO企業的二三十個問題,涉及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小米治理、生態鏈企業情況、金融和類金融業務、股權激勵、關聯交易等關鍵內容。

  小米H股或很快啟動

  據了解,由於小米發行H股已通過港交所聆訊,H股發行將很快啟動。

  小米曾被認為是A股IPO史上的多項先例,如公司股權結構上含表決權不一致的AB股、未拆除VIE架構、以CDR+港股的方式IPO等。隨著小米CDR的推遲,這些關鍵詞都將被打上問號。

  目前,資本市場擁抱新經濟的規則出齊。上周五,從證監會到滬深交易所,在到中國結算,資本市場發布了多個規章制度,從獨角獸到CDR,從企業保薦機構,到企業申報門檻、承銷規則修訂、發行定價、到交易收費,再到普通投資者參與,以及商業銀行加盟,都做出了詳細規定。此前證監會也發布的九大規則,明確了服務新經濟的多項政策。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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