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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剛評從銀行不良資產到特殊資產:更有效管理整體金融風險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曾剛

  近年來,中國經濟步入新常態,經濟增速換擋,結構調整深化,內外部經濟、金融環境發生著深刻的變革。在實體經濟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杆的過程中,信用風險集中暴露,銀行業不良資產持續增長,資產質量管控壓力持續上升。

  進入2020年之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信用風險壓力進一步加大。根據銀保監會的數據,截至2020年6月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2.74兆元,較上季度末增加1243億元;不良貸款率1.94%,較上季度末增加0.03個百分點,繼續維持上升態勢。

  為及時化解風險,維護銀行體系的穩定,監管部門積極頒布政策,推動銀行業加快不良資產處置的步伐,督促銀行加大不良貸款的核銷和處置。銀保監會預計,2020年全年銀行業將要處置不良資產3.4兆元,比去年增加1.1兆元,而明年的處置規模還有可能進一步擴大。

  從傳統狹義的銀行不良資產到廣義的特殊資產

  在我國,由於銀行業在金融體系中佔據絕對的主導地位,而且參與銀行不良資產交易業務需要持有特定的牌照(如AMC),因此,人們在提及不良資產或不良貸款時,基本都局限在銀行業層面。但在金融市場不斷發展的背景下,再繼續局限在銀行業探討不良資產問題,已經無法準確反映我國經濟、金融體系的真實風險狀況。與之相關的頂層政策設計,也可能因為關注範圍狹窄,而難以充分發揮不良資產行業對化解風險、提高金融效率的真正功能。

  首先,違約風險早已不局限於銀行業表內的信貸資產,非銀金融機構的貸款(如信託、消費金融公司、租賃、保理、典當等)以及各類資管產品(包括銀行理財、信託產品、證券資管、私募等),同樣存在大量的違約風險。以信託業為例,根據信託業協會的數據,2020年6月末,信託產品風險項目1626個,涉及金額達6431億。除金融機構外,金融市場中的證券質押、債券違約等風險近年來也快速增長,並對一些企業的經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產生了負面影響。此外,民間金融活動(如P2P)也造成了相當數量的違約資產,根據銀保監會披露的數據,截至目前,P2P未追回的資產仍有8000億之多。

  其次,管理金融風險最有效的時機並不是在違約之後,而是在實質違約發生之前。在資產價值發生重大變化時介入,不僅能有效降低違約發生的可能性,也能大幅減少違約造成的損失。因此,真正有效的不良資產管理對象,不應局限於已經發生違約的不良資產,還需要擴展到仍未出現違約,但價值受各種因素影響而出現了重大變化的資產。

  有鑒於上面的情況,我們認為,從更有效地管理整體金融風險、提升金融體系運行效率的角度,有必要將不良資產行業的概念,從傳統狹義的銀行不良資產(表內違約資產),擴展到更為廣義的特殊資產範疇。

  所謂特殊資產,是指“在經濟的特殊周期、宏觀環境的特殊階段,或發生特殊事件(如各種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事件)時,交易價值低於账面或實際價值的資產”。

  在這個意義上,特殊資產不僅包括銀行的表內不良資產(狹義的不良資產),也包括銀行表內部分關注類貸款、非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各類資管產品中可能存在的不良資產和轉型存在困難的資產、金融市場的困境資產,以及非金融企業的困境資產,等等。與聚焦銀行業的傳統“不良資產”概念相比,“特殊資產”所涵蓋的範圍更加廣泛,將非金融資產也包含在內。

  從資產所處的狀態上來看,“不良資產”是已經發生風險的“特殊資產”,而特殊資產不一定已經發生違約,但資產價值處於困境和受壓狀態。總體上,特殊資產是廣義的“不良資產”。

  相應的,特殊資產行業的參與主體和交易模式,也要比傳統的不良資產更為豐富、靈活和多元。

  壯大特殊資產管理行業,提升風險處置效率,具有重大的意義,有助於挖掘存量資產的價值,在化解金融風險、維持金融穩定的同時,提升金融體系的運行效率。

  我國特殊資產行業的發展歷程與現狀

  我國的特殊資產行業起步於銀行不良資產處置,開始於上世紀80年代,以剝離我國大型商業銀行不良信貸資產為主。隨著市場化發展的進一步加深,不良資產處置也從政策性剝離轉變為市場化處置。此外,經濟結構調整、國企改製、產業升級等政策環境變化也為特殊資產投資帶來了發展機遇。總體來看,我國特殊資產行業的發展歷程大致分為三階段。

  第一階段,政策性剝離與接收時期(1999年-2005年)。我國資產管理公司是在亞洲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依靠政策主導成立起來的。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之後,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問題加劇,為有效化解和防範金融風險,199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轉發<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當前經濟形勢和對策建議>的通知》,明確提出“推進建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試點工作”,緊接著,華融、長城、東方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相繼成立,分別承接了工行、農行、中行和建行的不良貸款。

  第二階段,商業化轉型時期(2006年-2011年)。在這一階段,四大AMC開始進行商業化改製,不斷拓寬業務範圍,向專業化和規模化發展。2006年,四大AMC完成了對四大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之後主動拓展業務範圍,開始收購和處置農商行、信用社、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

  第三階段,全面商業化時期(2012年至今)。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宏觀杠杆率快速升高,形成了相當規模的無效資產,在隨後的經濟結構調整和周期下行過程中,不良資產逐步湧現。為盤活金融企業不良資產,增強抵禦風險能力,監管部門逐漸放寬處置不良資產的主體要求。在這一階段,特殊資產行業的縱向鏈條不斷加深。一方面,處置不良資產的方式增加,出現了市場化債轉股等綜合措施。2017 年,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設立金融投資公司(Asset Investment Company,AIC)承擔市場化債轉股任務。目前,我國已成立五家AIC,在處置不良資產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處置機構的種類也不斷增加。2012年之後,地方AMC數量快速增長,目前,已完成工商注冊並獲得銀保監會批複的地方AMC共57家。2020年,第五家全國性AMC(銀河資管)的設立以及外資AMC(橡樹投資)的進入,又進一步豐富了我國特殊資產行業的參與主體。

  總體上看,2012年以後,我國特殊資產行業的市場化程度顯著提高,交易規模和活躍度也有大幅提升,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機構(包括投資人和專業處置機構)進入。在最初的政策性處置階段,特殊資產市場參與方較少,主要是國企、銀行和四大AMC。隨著行業商業化、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各類市場主體競相參與其中,逐步形成了“5+地方AMC+外資AMC+AIC”的市場結構。

  其中,以商業銀行、五大AMC、地方AMC等為代表的主要金融機構,構成了特殊資產投資的一級市場(銀行不良資產的轉讓)。而眾多民營資本、機構投資者、產業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等則構成了特殊資產投資的二級市場。此外,還有大量的地方金融資產交易所、互聯網交易平台、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和市場參與其中。

  從業務模式看,當前特殊資產的處置不再是催收、訴訟、折讓等傳統方式。由於後端資產運營方的業務前置,現階段的處置圍繞價值發現、價值提升和價值實現等關鍵環節,新增加了債務重組、資產重組、資產置換、債轉股、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模式。隨著特殊資產投資主體和方式的多元化,行業協作化發展的趨勢凸顯,一個跨行業、跨專業、跨地域的特殊資產管理產業鏈和生態體系已初步形成。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特殊資產的一級市場(即銀行不良資產的直接交易和轉讓)受到了更多的關注。但從整個特殊資產行業發展來看,二級市場所提供的終端處置能力,才是決定行業長遠發展潛力的關鍵所在。

  從頂層設計統籌一級和二級市場

  新冠肺炎疫情之後,面對新的國內外發展格局,在防風險的同時,提升金融體系效率是新時期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標。特殊資產的跨周期性和存量價值挖掘的特點,對於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國際國內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隨著經濟發展模式調整,以及市場空間不斷擴大,我們預計,特殊資產行業將迎來新一輪的快速發展。在這種背景下,政策層面有必要從特殊資產行業生態整體出發,從頂層設計上,統籌一級和二級市場,對整個行業的發展進行系統的引導和規範,更充分地發揮特殊資產行業的社會功能。

  在一級市場層面,要發揮銀行和AMC在特殊資產領域的專業能力。

  對於銀行,一是考慮擴展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的範圍,將部分符合條件的關注類資產也納入與AMC交易的範圍,以提高風險管理和處置的前瞻性;二是進一步擴大近期不良貸款處置試點的範圍,特別是為中小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提供政策上的引導和支持;三是鼓勵商業銀行成立特殊資產事業部或專營機構,充分發揮部分商業銀行在特殊資產領域的專業能力。

  對五大AMC,可根據業務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優化監管制度,對特定業務的資本監管要求進行調整,支持其提升處置能力;對地方AMC,要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推動地方AMC聚焦主業,並支持有能力的特殊資產服務商獲得AMC牌照,充分發揮其專業能力;此外,可繼續推動特殊資產行業的對外開放,成立外資AMC,進一步豐富特殊資產一級市場主體。

  在二級市場層面,要重點推動特殊資產交易平台的發展。一是在推動不良貸款處置試點的同時,適度擴大拓展銀行不良資產掛牌轉讓的場所,引入適度競爭,提升市場效率;二是建立監管制度,確保交易市場信息披露充分,設定信息披露方式、內容、頻率等要求,由信息披露主體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三是引入第三方機構提供法律、估值等服務,並通過做市、承銷等制度安排來完善流動性機制;四是培育特殊資產市場的專業投資者。總體上看,通過促進資產交易平台的建設,可以推動特殊資產交易的正規化、透明化、標準化,吸引更多市場參與者,提升市場流動性,增強特殊資產行業服務實體經濟,提升金融體系效率的能力。

  總之,需要完善特殊資產行業相關的制度,在符合國家總體金融政策、審慎把控風險的前提下,從融資、投資到退出環節為特殊資產管理行業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此外,積極探索便利跨境投資的各項政策,逐步提升特殊資產市場的國際化程度。

  本文首發於21世紀經濟報導

  (本文作者介紹: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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