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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主管報紙:銀行不良上升不一定代表資產品質惡化

  銀行業風險整體可控 潛在風險值得關注 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部長趙昌文

  來源:金融時報

  本報記者 張末冬

  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金融風險開始暴露,金融業在自身改革的同時,也擔負著服務實體經濟等更多的任務。怎樣認識當下的金融風險?在防風險的同時如何兼顧實體經濟?監管層與機構如何做好適應性調整?就這些問題,《金融時報》記者日前專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部長趙昌文。

  《金融時報》記者:近期有個別中小銀行出現不良率高升、資產品質下滑的問題,您認為,銀行業整體風險是否顯著上升?怎樣看待這種上升?

  趙昌文:近期,部分中小銀行不良貸款率上升,商業銀行整體不良貸款率也有明顯上升。二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1.86%,較上季末提高0.12個百分點。這表明,顯性風險意義上的銀行業風險的確在上升。

  不良貸款率上升很大程度上是隱性風險的顯性化。綜合考慮顯性風險和隱性風險後,這並不一定代表資產品質惡化。

  具體而言,本輪不良貸款率上升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嚴監管環境下,不良貸款確認標準明顯趨嚴。近期,監管部門敦促銀行利用當前撥備充足的有利條件,做實貸款分類,真實反映信用風險。受此影響,之前未被確認為不良貸款的逾期90天以上貸款被確認為不良貸款,導致不良貸款加速暴露,這類不良貸款的增加並不意味著資產品質惡化。二是企業去杠杆,不良貸款及時暴露。我國企業部門杠杆率居全球主要經濟體首位,存在大量的過度負債企業甚至“僵屍企業”,必須推動企業部門去杠杆。去杠杆過程中伴隨著企業債務違約風險的增加。初步估算,上半年廣義企業部門信貸增速已下降至7%左右。增量流動性的減少會導致部分過度負債企業難以借新還舊、以貸養息,從而出現違約,帶來不良貸款的增加。這類增加也主要是存量風險的顯性化和及時暴露,從算總账(即綜合考慮顯性風險和隱性風險後)的角度看,也不一定代表資產品質惡化。

  不過,需要警惕居民貸款特別是個人住房貸款的快速上升。縱向來看,銀行體系對房地產風險的敞口仍在增加,這是比近期不良貸款率上升更需要關注的潛在風險。

  《金融時報》記者:那麽銀行金融風險是否可控?可控的前提條件又是什麽?

  趙昌文:總體來看,銀行業風險仍然可控。風險應對能力是決定風險是否可控的關鍵因素,而我國銀行業風險應對能力在不斷提升。一方面,金融風險防控的主動性、前瞻性明顯提升。嚴格不良貸款確認標準、堅定推動企業部門去杠杆,是防控金融風險中主動防範、及時處置、敢於“亮劍”、敢於“揭開蓋子”的體現,是“同風險賽跑”意識顯著增強的體現。同時,風險的及時暴露,有利於避免債務進一步積壓和風險的進一步累積,以時間換太空,給風險防控更大的騰挪太空。另一方面,從盈利情況、貸款損失準備等指標看,我國商業銀行風險抵補能力仍然較強。

  未來,銀行業風險仍將處於可控水準。不過需要滿足幾個重要的前提條件:一是堅決遏製房價上漲。從國際經驗看,系統性金融風險通常與經濟過度房地產化相關;二是巨集觀杠杆率得到穩定,一定程度上講,金融風險的源頭在高杠杆;三是實體經濟轉型更新取得成效,金融風險狀況就是實體經濟經營狀況的鏡像反映。

  《金融時報》記者:部分民營實體企業破產與違約事件頻發,是否對金融監管帶來一定的提示?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和央行下半年電視工作會議都強調了防風險兼顧服務實體經濟,是否也考慮到這些因素?

  趙昌文:實體企業特別是大型實體企業違約和破產事件增多,可能給金融監管帶來四方面的提示。一是要堅持強監管、去杠杆的方向不動搖。分析典型違約事件可以發現,破產或違約的實體企業具有三個典型特徵,即過度負債、多頭舉債和多元化過度投資。基於對症下藥的視角,就需要堅持強監管、去杠杆,避免提供過度負債、多頭舉債和過度投資的貨幣金融環境。二是要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做到風險早發現、早識別、早處置。違約事件的爆發,動輒帶來上百億元的債務風險。如此巨大的債務風險,在其累積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測、預警和及時乾預機制。這對監管部門提出了補齊監管短板、推動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完善、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等要求。三是債務風險處置能力亟待增強。從全社會角度看,債務風險處置絕不止步於不良貸款的轉讓、清收與核銷,而是要實現存量重組、增量優化和動能轉換。目前,債務風險處置還面臨不少障礙,這要求金融管理部門統籌協調,為債務處置創造有利的政策環境。四是要對防風險導向下金融機構過度風險規避行為,特別是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的“不敢為”“不能為”“不願為”行為作出針對性的應對。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和服務實體經濟更好結合起來”,在一定程度上考慮了上述因素。一方面,避免將服務實體經濟單純理解為增加融資。離開了安全和穩定,一切都無從談起。在過度負債、金融風險防控壓力大背景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就是服務實體經濟。另一方面,只有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才能在提高實體經濟質效中更好地防範風險。要針對防風險、嚴監管背景下金融機構的個體理性但集體非理性的過度風險規避行為,通過推動金融業智能化轉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特別是健全盡職免責機制,破除“不敢為”“不能為”“不願為”的制度性、結構性和技術性障礙,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金融時報》記者:未來監管政策將如何進一步優化?

  趙昌文:未來一段時間,嚴監管政策不會有大的調整,優化監管政策的著力點在於進一步完善風險處置及激勵金融機構可持續地服務實體經濟的政策體系。

  《金融時報》記者:當下金融業發展是否處在一個調整期,即新的制度安排、金融工具亟待建立,舊的沒辦法“一刀切”馬上退出?監管和金融機構如何協調、平衡,更好地度過這一階段?

  趙昌文:當下金融發展的確處於一個調整期。其基本背景是金融主要矛盾的變化,即由總量意義上的發展不足轉變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與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高品質金融服務需要之間的矛盾。調整期的方向是由高速增長轉向高品質發展。可以看到,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擴張速度已經大幅下降。6月末,其他存款性公司(銀行)資產增速已下滑至6.9%。

  在轉向高品質發展過程中,監管和金融機構都需要做出適應性調整。其中,監管部門要樹立“監管姓監”的理念,回歸監管本源,推動金融改革深化和政策完善,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同時,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金融機構要總結經驗教訓,從制度完善、金融科技應用、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著力,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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