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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從踢童模到關籠子 “孩子不是家長私產”得說多少遍

4月18日,有網友爆料稱,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彩塘鎮一女童疑遭虐待。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一個短發女童被關在一個籠子裡,或被繩狀物拴住,或被人用腳踩在臉部,一時間引發網友關注。

當日晚間,潮安區警方發布通報稱,照片系女童父親故意擺拍,目的是發給女童母親鬥氣,兩人去年底已協議離婚。經法醫檢查,女童身體無發現外來暴力傷害痕跡。

一、“關女童進籠”與“踢童模”背後是相似心態

這位父親,因為與前妻鬥氣,就把孩子關進“狗籠”裡,拴上狗繩、拿腳踩臉。不管出於何種目的,這都讓人覺得難以忍受。即使是擺拍、裝模作樣,把孩子關進狗籠,這事都足以在孩子心中留下陰影。在這位父親的眼裡,顯然把孩子當成了自己的“私產”,利用其鬥氣、泄私憤。

這也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前不久發生的童模事件。4月9日,有網友稱在杭州一女童模被一名成年女性踢踹。而這名女子並不是什麽殘暴的路人,而是女童的媽媽。女童媽媽後來稱“絕無虐童之意,只是在溝通教導中動作稍大。”

具體來看,潮州女童被關籠中疑遭虐待事件,與杭州童模疑似被虐事件,還有不少類似之處。

首先,這兩起事件都是發生在女孩身上;其次,都是發生在親生父母身上的故事。

而其邏輯更是驚人地神似,那就是,這些父母無疑都把孩子當成了自己的私產——一個是拿孩子用來賺錢,一個拿孩子用來威脅家人。這其中,孩子無疑都成了成年人“交易”金錢、情感或是情緒的一種籌碼。

二、拿孩子當籌碼,是前現代社會的傳統

孩子是家長、家族交易的籌碼,這種思維在前現代社會不稀奇。

舉個例子,像大家熟悉的《權力的遊戲》中的龍母丹妮莉絲,13歲就被哥哥嫁給遊牧民族多斯拉克人最強大部落的首領馬王,用來換取多斯拉克人出兵協助龍母家族重新奪回王位。丹妮莉絲對此充滿恐懼,但她別無選擇,只能遵從哥哥的意願。

同一部劇中,同樣貴為公主的希琳·拜拉席恩,也是為了父親的王位,被紅髮女巫梅麗珊卓推上了火刑架,獻祭給光之王,活活燒死。

別以為這只是小說,龍母、希琳這樣的故事,在整個前現代社會簡直比比皆是——兒童不過是家長的私產,是為家族利益隨時可以犧牲的祭品,沒人在乎他們的命運。

甚至像“兒童”這個概念,也是隨著工業革命浪潮在全球的推進,才逐漸演化而成的。

但是,一旦進入文明社會,大家接受了“兒童”這個概念之後,關於這個概念背後蘊含的價值觀,也就獲得了廣泛認可。

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裡,魯迅就說,“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因為即我,所以更應該盡教育的義務,交給他們自立的能力;因為非我,所以也應同時解放,全部為他們自己所有,成一個獨立的人。”在他看來,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庸,而是有獨立人格者。

時至今日,這樣的育兒觀已為越來越多人接受。許多父母都學會了將兒童視為具有獨立個體的生命,要尊重他們的獨立意識與選擇。

而將孩子作為自己的“私產”,已是有悖於現代文明。

有鑒於此,歐美國家的社會救助制度,將這種對待兒童的方式,貫穿進了他們的福利制度,甚至會將受到原生家庭虐待的兒童,“收歸”國家撫養。這種觀念,在美國社會的福利系統中貫徹得尤為徹底。

三、父母對子女不應抱有私產心態

遺憾的是,尊重孩子個人意願、將孩子當作獨立個體,在很多父母的觀念中,還很薄弱。

畢竟,“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父母在、不遠遊”,將父母奉為至高無上的心理深植傳統孝道文化的骨髓。反過來,父母對子女也難免擁有絕對的控制權與私產心態。

這不僅反映在為與前妻鬥氣給女兒拴上狗繩、關進籠子,也不僅表現在母親體罰小童模這些事情上,更表現在父母強迫孩子參加各種輔導班、補習班,因孩子不好好學習動輒就體罰等一系列日常場景中。

現實中,太多家長沒有以一種平等的的視角與孩子對話,而是將孩子當成自己的物品、從屬,從而給親子關係帶來很大困擾。現實中,多少人一生都生活在原生家庭的陰影下?

我一直認為,將子女教育的問題,交給法律與社會,那是最後一步。那些交由助養家庭、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孩子,與父母的情誼,在分別的那一刻,可能也就寫下了分崩離析的命運。

家庭、學校與社區,當然要扎緊兒童保護的籬笆,做好“發現的眼睛”,為那些可能遭遇家庭虐待的孩子,做好防護措施。但最關鍵的是家長要從內心放棄對子女予取予奪的“私產心態”,要真正珍視孩子的獨立人格與價值,與孩子平等對話、共同成長。

這對部分家長來說,也許是成長教育這一課中最難的一道考題。

鳳起(媒體人)

編輯 王言虎 實習生:鄧海瀅 校對: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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